《空性的分類》解題

《篤補巴·喜饒堅贊大師全集》JDol210《空性的分類》的文本,以下是分析後的前言、作者與內容評論


📘 前言 (Introduction)

這篇名為《空性的分類》(སྟོང་ཉིད་ཀྱི་རབ་ཏུ་དབྱེ་བ་བཞུགས།, Differentiation of Emptiness)的文獻,出自《篤補巴·喜饒堅贊大師全集》(Collected Works of Dolpopa Sherab Gyaltsen),是藏傳佛教覺囊派(Jonang)的祖師篤補巴·喜饒堅贊(Dolpopa Sherab Gyaltsen, 1292–1361)的重要著作。文本開篇即以對「作為勝義諦的甚深空性」的頂禮與皈依,定調了其探討的核心主題:空性。這篇文章的核心目的在於對空性的概念進行細緻入微的劃分與辨析,特別是將其與佛教中的一系列重要概念進行比較和區分,最終旨在闡明其獨特的「他空」(gzhan stong)觀點,並駁斥「自空」(rang stong)學說在某些情境下的適用性。


🧑‍💻 作者 (Author)

篤補巴·喜饒堅贊(Dolpopa Sherab Gyaltsen, 1292–1361)是藏傳佛教歷史上的傳奇人物,被譽為「雪域第二佛陀」,是覺囊派的創始人(或至少是集大成者)。他以其卓越的學識和對佛教教義的創新理解而聞名,尤其是在他空見的闡述上。

寫作背景: 篤補巴大師撰寫此文的時代,正是藏傳佛教不同宗派對「空性」理解產生激烈辯論之際。當時的主流觀點多傾向於「自空見」,即一切現象(包括勝義諦)都「自性空」。篤補巴則堅定地認為,世俗層面的一切現象是「自性空」,但究竟的實相、佛陀的法身、真如等「不變的圓成實性」必須是「他空」——即空去了虛假的客體(他),而本具清淨的自性(自)。此文正是為其「他空見」提供詳盡的邏輯與教證基礎。

寫作動機: 作者自述此文是「由不偏袒任何宗派,具備四依(四種依止原則: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識、依了義不依不了義)的作者,以圓滿次第(perfection stage)的方式所著」,表明其追求正見、不受宗派門戶之見所限的嚴謹學術態度。


📝 內容評論 (Content Commentary)

《空性的分類》是一篇典型的佛教哲學辯論文本,其內容結構嚴謹,充滿了邏輯推導和概念對比。

1. 核心的「二分性」(Twofold Possibility)

文章一開始就建立了一個核心的邏輯模式,即在「空性」(A)和另一概念(B)之間進行四句(Catuṣkoṭi)分析,並得出結論:「有 A 非 B,無 B 非 A,有 A 且 B,無非 A 非 B。因此,具有二分性。」

作者將空性與以下一系列重要概念進行對比,並得出同樣的「二分性」結論:

  • 勝義諦(Ultimate Truth)

  • 法界(Dharmadhātu)

  • 法性(Dharmatā)

  • 圓成實(Pariniṣpanna)

  • 法身(Dharmakāya)

  • 滅諦(Nirodha Satya)

  • 中觀(Madhyamaka)

  • 智慧(Jñāna)

  • 識(Vijñāna)

  • 有為法(Saṁskṛta)

  • 佛(Buddha)、佛子(Bodhisattva)、聲聞緣覺(Śrāvaka and Pratyekabuddha)、有情(Sentient Beings)

  • 其他二元概念:有色/無色、有漏/無漏、善趣/惡趣等

核心觀點: 這個模式的結論始終是**「無 B 非 A」,這暗示著所有究竟的、清淨的、證悟的概念(如勝義諦、法界、佛等)都必定是空性(A),但空性(A)本身卻可以涵蓋更廣的範圍**,可以是非究竟的概念(即「有 A 非 B」)。

2. 批判「自空」與倡導「他空」

在確立了空性與這些清淨概念的關係後,文本進入了對「自空見」的批判。作者指出,若將「空性」等同於「真如」(Tathatā)等清淨、不變的概念(如《中邊分別論》所言),並主張一切都只是「自空」(即萬法自身空無自性,包括勝義諦),將會導致以下嚴重的邏輯錯誤(過失):

  • 混淆世俗與勝義: 如果「自空」就是「真如」或「真實邊際」(ultimate reality),那麼無常、顛倒、有相乃至罪惡和痛苦(因它們也是自空)也必須被視為「真如」和「勝義諦」。這將徹底混淆了世俗(有為、虛妄)和勝義(無為、清淨)的界限。

  • 違背定義: 這將違背「真如」所指的「不變異」、「真實邊際」所指的「非顛倒」、「無相」所指的「相止息」、「勝義諦」所指的「聖者智慧的對境」等傳統定義。

  • 過度擴展: 甚至像「父母雙尊」和「鳥羽」等可被焚燒、摧毀的世俗之物,也會因為其「自空」而被認為是「不變的圓成實性」和「法性金剛」。

結論: 為了避免這些過失,篤補巴認為,必須區分「空性」:世俗萬法是自空(空去其自性),但究竟的實相、佛果、法身等不變的本性必須是他空(空去世俗的虛妄和雜染,而其清淨的本性自存)。他深信《般若波羅蜜多經》(Mother of the Buddhas)等大乘經典中所說的各種甚深空性異名,都應當被理解為**「甚深他空」**的別稱。

3. 實踐與利益

作者強調,正確認解**「空性」與「勝義法性」等安住於「二分性」的詳盡教法,能使修行者「從認為一切不變的圓成實都是自空性的邪見中解脫出來」,並從「認為一切深奧究竟之實相都是自空的頑疾中解脫出來」,從而「使一切佛陀和菩薩歡喜」,最終「遠離對實有的執著」**,達成究竟的解脫與成就。

 

雖然這篇哲學辯論文本《空性的分類》主要聚焦於概念的辨析和對「他空見」的闡述,但我們可以從其結論和目的中提煉出符合覺囊派「他空」宗義的實修方法。

🧘 覺囊派「他空」觀的實修要領 (Practice Essentials of Jonang's Other-Emptiness View)
篤補巴大師的教法將實修分為兩個核心階段:理解世俗的「自空」和證悟勝義的「他空」。

1. 基礎階段:對世俗法的「自空」觀修 (Contemplating Self-Emptiness for Mundane Phenomena)
目標: 破除對一切世俗、有為、虛妄法的實有執著。

觀修對象: 自己的五蘊(色、受、想、行、識)、一切顛倒之法 、一切有相的現象 、以及痛苦和惡業等 。

觀修方法:

體悟空性與緣起不二: 依據《心經》教言,了知「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不異於空,空不異於色」。認識到一切現象(如五蘊)自身缺乏永恆、不變的實體或自性,它們只是因緣和合的產物(自空)。

破除執著: 深入觀察,當下的感受(受)、分別(想)、造作(行)、認知(識)等,都如夢幻泡影,剎那生滅,其本質是空。由此遠離對實有的執著(Dramatically reducing clinging to reality)。

對惡法的觀修: 認識到難忍的罪惡和痛苦等世俗法,其本質也是自空,不具備真實的、永恆的自性,從而避免對它們產生實有的厭惡或恐懼。

2. 進階階段:對勝義法的「他空」證悟 (Realizing Other-Emptiness for Ultimate Reality)
目標: 證悟空性所不空的、究竟的、清淨的不變圓成實性(The Immutable Perfectly Established Nature)。

觀修對象:

清淨實相: 觀修勝義諦、法界、法性、法身、不變的圓成實性(Pariniṣpanna)、法性金剛(Dharmata Vajra)等 。

究竟本質: 觀修大涅槃、自性光明、自性本初、自性俱生之大樂、自性任運之大空等 。

觀修方法:

辨別「空與不空」: 體會到在世俗法被「自空」的同時,存在著一個不隨世俗萬法遷流變異、無過失、非顛倒的清淨實相 。

心性本淨: 觀照自己的心性,認識到它並非僅僅是「空無所有」或「自空」,而是在本質上遠離(空去)一切客觀虛妄的垢染(他空),而本自具足、任運成就清淨的佛性、智慧(Jnana)與法身(Dharmakaya)。

大手印與時輪金剛的精髓: 透過修持大手印(Mahāmudrā)或時輪金剛(Kālacakra)等圓滿次第的深奧法門 ,直接契入這種**「樂喜秘密集會的勝義他空」** 。這要求在禪定中超越對概念的執著,以自證智慧(self-aware wisdom)直接體驗這種無造作、超越剎那的究竟實相 。

3. 實修心態與結果 (Mindset and Outcome)

正見引導: 在實修過程中,必須捨棄將一切究竟實相都視為「自空」的邪見 。應當將經文中所說的一切清淨的空性異名(如真如、法界等)都理解為**「甚深他空」**的內涵 。

成就與利益: 透過上述觀修,將能從對萬法的實有執著中徹底解脫 ,並如實成就,從而達到**「使一切佛陀和菩薩歡喜」**的究竟果位 。

 

根據篤補巴大師《空性的分類》的文本內容,以下針對覺囊派(他空見)與當時流行的(自空見)之間的法義差異及其評論進行分析。


🧐 覺囊派「他空見」與主流「自空見」的法義差異與評論

篤補巴大師的文本主要是對主流的「自空見」提出質疑和駁斥,從而確立其「他空見」的合理性。

1. 核心法義的區別

法義層面覺囊派的「他空見」 (Gzhan stong)主流派的「自空見」 (Rang stong)
勝義諦 (Ultimate Truth) 的本質

究竟的勝義實相(如法身、真如、佛性)是不變的圓成實性 [cite: 38, 59, 66],它空去了(遠離)世俗的、虛妄的他法(客塵) [cite: 65, 66],而自身的清淨實體是存在的、不空的 [cite: 66, 67]。

一切法(包括勝義諦、真如)都自身空無自性 [cite: 44, 64]。勝義諦也只是空性的一個代名詞 [cite: 43]。

空性的涵蓋範圍

空性是一個更廣泛的概念 [cite: 32, 34, 36]。它包括兩類:1. 自空:世俗的、顛倒的現象。2. 他空:究竟的、清淨的實相。

空性是唯一的、排他的 [cite: 44]。一切空性都只是「真如」等的異名,沒有大小深淺之分 [cite: 42, 43]。

清淨法的判定

清淨、不變、無過失的法(如法界、真如、涅槃)與空性之間存在「二分性」:清淨法必定是空性,但空性不一定是清淨法 [cite: 30, 32, 34, 36]。

清淨法與空性是同義詞等同 [cite: 43]。

世俗法與勝義法

嚴格區分:世俗法(如痛苦、罪惡、有為法)是自空勝義法(如法身、真如)是他空 [cite: 56, 58]。

兩者在「自空」這一點上本質相同,若「自空」等同於「真如」,則世俗法與勝義法無異 [cite: 52, 54, 56, 58]。


2. 篤補巴對「自空見」的評論與批判

篤補巴大師以強烈的語氣和邏輯推理,指出了他所認為的「自空見」在解釋究竟實相時所產生的無數過失(ཉེས་སྐྱོན་དཔག་ཏུ་མེད་པ་) 1

A. 混淆清淨與染污 (Contradicting Purity and Contamination)

  • 過失點: 如果一切法(包括顛倒法、罪惡、痛苦)都是「自空」,且「自空」與「真如」等同 22222,則會得出荒謬的結論:

    • 顛倒之法就是「真實之邊際」(非顛倒) 3

    • 罪惡和難忍的痛苦也是「勝義諦」 4

    • 非聖法之因的惡業也是「法界」(聖法之因) 5

  • 評論: 這種觀點違背了佛法對「真如」所定義的**「非顛倒」、「非異」、「無過失」**等清淨特質 6666。它使得勝義諦失去了作為「聖者智慧對境」的特殊性 7

B. 破壞不變性 (Undermining Immutability)

  • 過失點: 如果「無常變異之法」也是「自空」,且「自空」等同於「他空」(即不變)8,那麼無常變異之法就必須是不變 9

  • 評論: 這與「他空」所強調的**「不變異」之義產生矛盾 10。如果所有「自空」的事物(包括可焚燒、摧毀的世俗之物)都被認為是「不變的圓成實性」和「法性金剛」,那麼法身和世俗物之間的區別將徹底消失** 11111111

C. 結論與期望

篤補巴大師呼籲一切眾生應當拋棄這種認為一切都是「自空」並等同於「真如」的巨大邪見 12。他期望眾生能正確理解,諸如《勝母經》(般若經)等甚深經典中所說的「空性」異名,實際上都應被正確理解為**「甚深他空」**的內涵 13

在篤補巴大師的文本中,他引用了著名的「色即是空」的教證,但其目的是服務於對「自空見」的批判和對「他空見」的確立。

以下是篤補巴大師對《心經》教證的運用、批判及其如何導向「他空」觀點的分析:

⚖️ 《心經》教證在「自空」與「他空」辯論中的運用
篤補巴大師引用了佛陀在《般若經》中對五蘊(色、受、想、行、識)的開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不異於空,空不異於色。」

1. 「自空見」的解讀 (The Self-Emptiness Interpretation)

自空見(尤其是針對世俗法)認為:色(現象)與空性是不異的,因為色自身的本質是空無自性的。在這個層面上,色(世俗法)是空(自性空)。

2. 篤補巴大師的質疑與批判 (Dolpopa's Critique)
篤補巴大師並非質疑五蘊的「自空性」,而是質疑自空見者將「自空」與「究竟的勝義實相」混為一談的觀點。

他提出一個邏輯推論,作為對自空見者的反詰:

前提(自空見者所主張): 如果「自空」和「他性空」(即真如、勝義諦等清淨法)是同義詞 。

推論: 那麼,色(作為自空)就必須是他性空(即真如)。他性空(真如)也必須是色。色不異於他性空,他性空也不異於色 。

過失: 如果這樣成立,則「無常變異之法」也必須是「他性空」(不變異),那麼無常法就必須是不變異的 。

核心問題: 《心經》強調「色即是空」是為了說明世俗現象的虛妄不實和空無自性(自空)。然而,「他性空」所指的真如、法身等,則代表究竟不變、無過失的清淨實相 。如果將兩者等同,就會導致以下混亂:

無常變異的世俗法(色、受等)與不變的究竟實相(真如、他性空)被視為無差別 。

這違背了佛法對「真如」或「他性空」所定義的**「不變異」**之義 。

3. 如何導向「他空」觀點 (How it Leads to Other-Emptiness)
篤補巴大師正是利用這個邏輯矛盾來論證「他空見」的必要性:

「空性」必須有二分性: 為了避免將無常、顛倒的世俗法(自空)與清淨、不變的勝義法(他空)混淆,必須承認空性並非單一概念,它與「勝義諦、真如」之間存在「二分性」 。

世俗的空: 「色即是空」是指世俗五蘊的自空(空去其自性),此為不究竟的空性,仍屬於**「是空性但非真如」**的範疇 。

勝義的空: 「真如、法身」等,是指空去了世俗客塵(他法),而自體不空、不變的清淨本性,此為究竟的他空 。

總結: 篤補巴承認「色即是空」的自空義適用於世俗法,但堅持**「真如、法身」等究竟實相不能等同於自空。他認為,如果《心經》要揭示究竟實相,那必然是指空去了五蘊的虛妄性之後所顯現的、不變的法身本體**,這才是「他空見」所定義的究竟實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