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觀論二十七品別釋》題解

《中觀論二十七品別釋》,一部日本僧人關於龍樹《中觀論》的註解性著作
以下是這份文件的詳細分析與評論:

📜 文本分析

1. 基本資訊

  • 標題:
    《中觀論二十七品別釋》2
  • 作者歸屬:
    文本開頭標註為「日僧快慶著」3
  • 實際編纂者:
    根據文本末尾的跋文(後記),此文本的實際編纂者(「記功」者)為
    快憲
    (Kaiken),時為日本大永七年(1527年)4
  • 版本:
    現存版本源自快憲的稿本,後於明和六年(1769年)由
    公祥
    (Kōshō)抄錄並補(補闕)5
  • 編號: No. 2256,這通常是指其在大正新脩大藏經中的編號(T65n2256)。

2. 結構與內容

本文是對龍樹(Nāgārjuna)《中觀論》(Mādhyamaka-kārikā)全二十七品的逐品解說。其結構嚴謹,每品(章)的解釋都遵循固定的「三門」格式 6
  1. 初來意者 (Rationale): 解釋該品為何出現在此處,與前一品的邏輯聯繫,以及本品的中心思想。
  2. 次題目者 (Title): 解釋該品標題的含義。
  3. 第三入文解釋者 (Textual Explanation):
    進入該品的偈頌本文,進行詳細的「科判」(
    kēpàn
    ),即將該品的論證結構劃分為不同層次和段落 7
例如,在「觀因緣品第一」中,作者首先說明《中觀論》是「一代藏經之仲心,破邪顯正之要樞」,是龍樹為破除邪見、彰顯二諦中道妙理而作 8
。接著解釋「觀因緣」的題義,最後將該品科判為「牒八不」和「重牒八不」兩大段落 9

3. 思想淵源

這部《別釋》並非作者的獨立創作,而是對一部更早、更權威註疏的學習筆記或講義。
  • 依據《本疏》:
    文中每品都頻繁提到《本疏》(意為「根本的註疏」或「所依據的註疏」)10
  • 指明出處:
    編纂者快憲在1527年的跋文中明確指出:「併守吉藏大師之本疏之科釋記之」11
  • 結論: 這表明本釋文是嚴格遵循中國隋代三論宗大師吉藏(Jizang)的權威註疏——《中觀論疏》——的結構和「科判」所做的筆記。因此,這部著作是日本三論宗(Sanron-shū)繼承和研習吉藏中觀思想的重要文獻。

4. 版本歷史(根據跋文)

文本末尾的三篇跋文(後記)提供了清晰的流傳歷史:
  1. 快憲(Kaiken)的第一篇跋文(1527年):
    • 快憲自稱於當年(大永七年)十一月十一日完成此文的「記功」(記錄工作)12
    • 他編纂此文是為了紀念其母「妙祐」的七週年忌日,作為追善功德 13
    • 他坦承自己學識淺薄(「拙學愚昧」),文中可能有很多錯誤,希望後人指正 14
    • 他自署為「擬講快憲(四十七歳)」,表明他當時可能是一個尚未取得正式教席的講師 15
  2. 快憲(Kaiken)的第二篇跋文(1537年):
    • 十年後(天文六年),快憲寫下第二篇跋文,說明他當年完成了記錄,但直到現在(1537年)才得以完成「清書」(謄清稿件)16
    • 他感嘆可能沒有合適的「法器」(傳人)來傳承此法,未來恐怕也沒有機會宣講此論 17
  3. 公祥(Kōshō)的跋文(1769年):
    • 兩百多年後,公祥(五十二歲)抄錄了快憲的稿本 18
    • 他指出,快憲的原稿
      第一頁已經缺失
      (「原本闕初葉」),他是依據《三論總釋之大意》來補全開頭的 19
    • 他還修補了稿件中因蟲蛀或磨損而遺失的文句(「蟲損磨滅之文句」),修補時參考了吉藏的《本疏》20

💬 評論

1. 作為「講釋」與「科判」的價值

這部著作是日本佛教中常見的「抄物」(shōmono,即講義、筆記)的絕佳範例。其核心價值不在於提出原創性的哲學見解,而在於其高度系統化的「科判」(結構分析)
對於研習《中觀論》的學者而言,龍樹的偈頌高度濃縮,而吉藏的《中觀論疏》又極為龐雜。快憲的這部《別釋》提供了一個清晰的「學習地圖」。讀者可以透過每一品的「三門」分析,迅速掌握吉藏是如何理解龍樹的論證次第、破立關係和核心主旨的。它是一種優秀的「二級文獻」或「學習指南」。

2. 作者歸屬的考證

文本開頭的「快慶著」21
與跋文中明確的「快憲記」22
之間存在出入。「快慶」(Kaikyō)是日本鐮倉時代著名的佛像雕刻大師,年代(約1183-1236)早於快憲(1527年)。
因此,開頭的「快慶著」幾乎可以肯定是後世(例如大正藏編輯者)的筆誤或張冠李戴,將「快憲」(Kaiken)誤植為更有名氣的「快慶」。快憲(Kaiken) 才是這部講釋筆記的真正編纂者。

3. 歷史與情感價值

跋文為這部冰冷的哲學註疏增添了濃厚的人情味和歷史感:
  • 孝思的產物:
    這部著作源於快憲對其亡母的追思,是他每日勤行並用以迴向的功德 23
  • 時代的嘆息:
    快憲在1537年的跋文中感嘆「法器無之」、「未來可講,事不可得也」24
    。這反映了在日本戰國時代,相較於禪宗或淨土宗的興盛,像三論宗這樣高度義理化、重經院哲學的學派,可能正處於衰落或無人問津的窘境。
  • 法脈的傳承:
    1769年公祥的抄錄和修補工作,展現了後代學人對保存法寶的努力 25
    。他 painstakingly 地「考於本疏,尋於文義」26
    ,才使這部因蟲蛀而殘缺的文本得以「全書寫微」27
    ,體現了東亞佛教學術一絲不苟的傳承精神。

總結

《中觀論二十七品別釋》是一部由日本僧人快憲在16世紀編纂,並由18世紀僧人公祥補全傳抄的珍貴文獻。它忠實地記錄了吉藏《中觀論疏》的科判與義理綱要,是研究東亞三論宗思想傳播和《中觀論》註疏史的重要參考資料。

我們就從這部《別釋》的第一品,也是《中觀論》最根本的「觀因緣品」開始,深入看一下作者快憲(依吉藏疏)是如何解讀龍樹菩薩的論證的。

📖 觀因緣品第一:解讀摘要

根據快憲的筆記,對第一品的分析同樣遵循「三門」架構 1

一、 來意 (本品旨意)

本品(觀因緣品)的目的是要彰顯《中觀論》的根本大意。快憲指出 2
  • 論典地位:
    這部《中觀論》是佛陀一代教法藏經的「仲心」(核心),也是「破邪顯正之要樞」(破除邪見、彰顯正道的關鍵樞紐)3
  • 寫作背景:
    龍樹大士造論的原因,是慨嘆佛陀滅後,正法衰微,邪說紛起(如九十六種外道及五百部小乘異見)4
  • 核心目標:
    龍樹造此論,是為了「妙破内外大小之邪迷」,並「巧顯二諦中道之妙理」5
    。本品作為開端,即是為了立下全論的基礎。

二、 題目 (品名釋義)

關於「觀因緣品」這個標題,快憲提到了三種可能的涵義 6
  1. 能觀與所觀:
    「觀」是指能觀察的智慧(能觀智);「因緣」是指所觀察的對象(所觀之境)7
  2. 破四緣:
    可能是指破除(世俗認為實有的)四種緣(因緣、次第緣、所緣緣、增上緣)8
  3. 觀十二因緣:
    可能是指觀察十二因緣「本不生滅」的實相 9
  4. 佛法總因緣:
    總指佛法所說的一切因緣 10

三、 入文解釋 (科判)

這是分析的核心。快憲將第一品的結構(依《本疏》)劃分為兩大段 11
第一大段:牒八不,序立論之意 (重述「八不」,說明造論意圖) 12
此段又分為三小段:
  1. 正明教體:
    首先列出「八不」(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來、不去),這就是本論所要申明的教法體系,即「二諦中道」13
  2. 明八不教用:
    說明「八不」的功用,即產生「二智中道」(能觀的智慧)14
  3. 歎法美人:
    以「我稽首禮佛,諸說中第一」來讚歎佛法與佛陀本人,是為了「推功歸佛」,並祈請佛陀加護 15
第二大段:重牒八不,解釋之 (再次重述「八不」,並加以解釋) 16
此段是龍樹菩薩自己開始用偈頌來解釋「八不」的意涵。快憲指出,全論二十七品中:
  • 釋始:
    第一品(觀因緣品)是解釋「八不」的開始(即「不生」)17
  • 釋終:
    第二品(觀去來品)是解釋「八不」的結尾(即「不來不去」)18
在第一品中,重點是解釋「無生」。其論證結構如下:
  1. 舉四門釋無生:
    首先用兩偈,說明「諸法不自生」等四種無生的道理 19
  2. 外人立四緣救義:
    接著一偈,是外人(反對者)提出「因緣、次第緣」等四緣來反駁,試圖挽救「法是實有生」的觀點 20
  3. 論主重破四緣:
    最後,龍樹菩薩(論主)再用八行偈頌,逐一破斥這四緣的能生性,從而彰顯「無生」的道理 21

小結:
從快憲的筆記中可以看出,第一品「觀因緣品」是整部《中觀論》的地基。它透過著名的「八不」偈頌,確立了全論「破邪」(破除一切實有自性的執著)與「顯正」(彰顯中道實相)的總綱領。
這部《別釋》的核心特徵是其嚴謹的「科判」(結構分析),每一品都清晰地展示了龍樹菩薩是如何「破邪」(破斥執著)與「顯正」(彰顯中道)的。

🏛️ 奠基:「八不」的開展 (第1-2品)

《中觀論》的論證是從第一品和第二品開始,這兩品旨在解釋開頭著名的「八不」偈頌。

觀去來品第二

  • 來意 (Rationale):
    承接上一品。第一品(觀因緣品)解釋了「八不」之始(不生不滅)1
    ,這一品則解釋「八不」之終(不來不去)2
    。外人(反對者)質疑:「若因果俱畢竟無者,何故現量有去來果哉?」(如果因果都是空的,為什麼我們眼前就能看到「來」和「去」的現象呢?)3
    。本品旨在破除這種對「去來」的實有執著,闡明「去來」只是「假名」4
  • 題目 (Title):
    「去」是從此到彼,「來」是從彼到此 5
  • 入文解釋 (Analysis):
    本品有二十五偈,科判為四大段,從四個角度(四門)進行破斥 6
    1. 三時門 (17偈): 從「已去」(過去)、「未去」(未來)、「去時」(現在)三個時間維度,論證「去」的動作在任何一個時間點都無法成立。
    2. 一異門 (4偈): 論證「去法」(去這個動作)與「去者」(發出動作的人)是「一」還是「異」(相同還是不同),兩者皆不成立。
    3. 因緣門 (2偈): 從因緣角度破斥。
    4. 有無門 (2偈):
      從存在(有)或不存在(無)的角度破斥 7

🏠 破法:解構核心概念 (第12品)

在破除了基本的形上學概念(如生滅、來去、六根、五陰)之後,論證轉向佛教的核心教義,如「苦」。

觀苦品第十二

  • 來意 (Rationale):
    因為前面的品(如第十一品)論證了「無生死」8
    ,外人便引經反駁:「經中說生死是苦·涅槃是樂也。既說有苦,即應有生死。」(既然佛經說生死是苦,那苦必定存在,生死也必定存在。)9
    。本品的目的,正是要闡明「苦」的本性亦是空寂 10
  • 題目 (Title):
    「苦」有多種分類,如三苦、八苦等 11
    。本品旨在「觀一切諸苦,皆無自性·本來寂滅」(觀察一切苦都沒有自性,本來就是空寂的)12
  • 入文解釋 (Analysis):
    本品僅十偈,但極為關鍵,分為三章 13
    1. 總非四計 (1偈):
      第一偈總體性地否定了關於「苦」的四種錯誤來源,即著名的「四計」:「自作」 (苦是自己造的)、「他作」 (是他人或神給的)、「共作」 (自己和他人共同造的)、「無因作」 (無緣無故產生的) 14
    2. 釋破四計 (8偈):
      用八偈的篇幅,詳細解釋為何這四種來源都不成立 15
    3. 例破諸法 (1偈):
      最後一偈,將此「四計」的破斥邏輯,推廣應用到一切法上 16

🌟 顯益:觀行的回報 (第18品)

在經過前面十七品系統性的「破洗人法」(解構對人與現象的執著)之後,論證在此品發生了轉折,開始說明「得益」(獲得的好處)。

觀法品第十八

  • 來意 (Rationale): 這是全論結構的關鍵轉折點。
    • 從「別觀」到「總觀」:
      「從品初至觀業品...歷法法別觀。今此品中觀一切之法空,故云總觀。」(前面十七品都是分別觀察(如觀因緣、觀六情、觀五陰),這一品則是總體觀察一切法皆空。)17
    • 從「破執」到「得益」:
      「初十七品破洗人法,明諸法之實相;今此一品次明得益。」(前十七品是破執以彰顯實相,這一品則說明(觀空)能得到什麼好處。)18
  • 題目 (Title):
    「觀法」有二義:一、觀顛倒之法不可得;二、觀人與法等一切萬物本來空寂 19
  • 入文解釋 (Analysis):
    本品的核心(十二偈)清晰地劃分了三種聖者(三乘)因「觀法」而各自獲得的利益 20
    1. 聲聞得益 (5偈):
      說明聲聞(阿羅漢)如何因聽聞教法而得益 21
    2. 菩薩得益 (6偈):
      說明菩薩如何得益 22
    3. 緣覺得益 (1偈):
      說明緣覺(辟支佛)如何得益 23

🏁 歸宿:大乘的終極 (第25品)

在論證了世間法(如苦集)與出世間法(如道)之後,論述最終導向了佛教的終極目標——涅槃。

觀涅槃品第二十五

  • 來意 (Rationale):
    「上品所明四諦中三諦終歸一滅諦,然其一滅者則今涅槃之體」(上一品(觀四諦品)所說的苦、集、道三諦,最終都導向「滅諦」,而「滅」就是涅槃的本體)24
    。涅槃是「安神之本宅」,是「凡聖所同歸」的最終歸宿,故在最後闡明 25
  • 題目 (Title):
    涅槃的本義是「滅」,即「滅生死之患累歸寂滅」26
    。但本品旨在破除對涅槃的錯誤執著(如外道、小乘的見解)27
    。其核心觀點是:「法性未曾生死亦非涅槃...若生死止息涅槃亦亡」(法的本性從未有生死,也無所謂涅槃;如果(對)生死的(執著)止息了,那麼(作為對立面)的涅槃概念也一併消失)28
  • 入文解釋 (Analysis):
    本品分為三大段 29
    1. 論涅槃 (18偈): 重點討論涅槃本身。
    2. 論生死 (5偈): 接著回頭討論生死。
    3. 總結 (1偈): 做總結。
    • 核心論證:
      在「論生死」的段落中,提出了著名的「涅槃與世間,無有少分別」(涅槃與世間(生死)沒有絲毫分別)30
      的思想,以及「明涅槃與諸見平等」(涅槃與各種錯誤見解在本性上也是平等的)31
      ,達到了中觀「不二法門」的最高論述。

🔄 總結:大小乘的會通 (第27品)

在完成了大乘(菩薩道)的論證後,論著在最後兩品轉向了小乘(聲聞)的教法,並在最後一品進行總結。

觀邪見品第二十七

  • 來意 (Rationale):
    上一品(第26品)依小乘教義講完了十二因緣 32
    ,這一品接著就要「破彼邪見」(破除小乘學者在學習十二因緣時產生的錯誤執見)33
  • 題目 (Title): 要破除三種邪見:1. 外道的邪見;2. 學小乘但「語意俱失」者(字面和意思都搞錯);3.
    學小乘但「得語失意」者(抓住字面,但錯失了佛陀的真實本意,如執著十二因緣為「定實」)34
  • 入文解釋 (Analysis):
    本品的主體是破除各種關於「過去世」、「未來世」的邪見 35
    • 最終的總結:
      根據快憲的筆記,本品的最後兩偈(「一切法空故」等)是全論的**「大文第三」**(第三個總結部分)36
    • 這兩偈的意義是:「重破大乘之人法,明大乘之觀行」37
    • 最後,以「推功歸佛」結束全論 38
總結:
快憲的這部《別釋》(依吉藏疏)清晰地展示了《中觀論》的結構:從「破」(觀因緣、觀去來)開始,到「顯」(觀法品),再到「究竟」(觀涅槃),最後「會通」(觀十二因緣、觀邪見),以破除大小二乘的一切執著,回歸「諸說中第一」的佛陀本懷。

我們來深入比較《別釋》中所呈現的觀苦品 (第十二)觀涅槃品 (第二十五)
這兩品在《中觀論》的論證結構中,分別代表了佛教實踐的起點終極的歸宿。快憲(依吉藏疏)的筆記,清晰地展現了龍樹菩薩如何運用一致的「中道」邏輯,來破除對這「始」與「終」的兩種根本執著。

相同點:一致的「破執」邏輯

這兩品在邏輯上的最大共同點,就是它們的目的都不是為了「建立」一個新理論,而是為了「破除」對既有概念的「實有」執著。
  1. 同以「本空」為目標:
    • 觀苦品
      旨在「宣諸苦本來空寂」 1
      。外人認為「苦」是真實存在的,所以佛陀才會教導滅苦 2
      ;而論主指出,正因為「苦本來空」,才有可能真正「離苦」 3
    • 觀涅槃品
      旨在說明「法性未曾生死亦非涅槃」 4
      。外人認為「涅槃」是一個真實可得的、與「生死」相對的歸宿 5
      ;而論主指出,「涅槃」只是對應「生死」這個虛妄而強加安立的名稱,若「生死止息」,則「涅槃亦亡」 6
  2. 同為破除「有所得」之見:
    • 「觀苦品」破除的是「實有苦可滅」的執著。
    • 「觀涅槃品」破除的是「實有涅槃可證」的執著。
兩者共同貫徹了《中觀論》的核心精神:凡是落入語言、概念、有無、生滅、常斷的,皆是邊見,皆是戲論,皆非實相。

不同點:論證的層次與標的

儘管邏輯工具相同,但這兩品所針對的「病症」不同,因此其論證的切入點和層次也截然不同。

1. 標的不同:「世間法」 vs. 「出世間法」

  • 觀苦品 (第十二):
    • 標的: 世間法(Samsara)的根本——「苦」。
    • 層次: 破除對生死輪迴之根本的執著。這是佛教的「入門」,是「為何要修行」的動機。
    • 手法:
      集中於
      破除「因果」的實有性
      。它通過著名的「四計」(自作、他作、共作、無因作) 7
      ,來論證「苦」在源頭上就是不可得的。
  • 觀涅槃品 (第二十五):
    • 標的: 出世間法(Nirvāṇa)的極致——「涅槃」。
    • 層次: 破除對修行解脫之目標的執著。這是佛教的「極致」,是防止修行者在最後關頭「執藥為病」。
    • 手法:
      集中於
      破除「對立」的實有性
      。它不再只是討論涅槃本身,而是將「生死」(世間)與「涅槃」並列討論 8
      ,並導出「涅槃與世間」平等的結論 9

2. 邏輯進程:從「破因」到「破境」

  • 觀苦品 的邏輯是向**「內」挖掘,追問「根源」**:
    苦,是從何而來?(自?他?共?無因?)10
    結論: 既然找不到一個堅實的「因」,這個「果」(苦)自然也不是實有。
  • 觀涅槃品 的邏輯是向**「外」擴展,消解「邊界」**:
    你認為涅槃是一個實體嗎?11
    結論:
    涅槃這個概念,完全是依賴「生死」這個對立面才得以存在的 12
    。既然「生死」是虛妄的,那麼作為其對立面的「涅槃」也必然是虛妄的。它們本質平等,並無實體邊界。

總結:始終一貫的中道

快憲的《別釋》清楚地讓我們看到,「觀苦品」與「觀涅槃品」是如何構成一個完美的邏輯閉環:
  • 觀苦品 (第十二) 破除了「生死的實有性」,告訴我們輪迴之苦本來空寂,從而開啟了修行的可能性。
  • 觀涅槃品 (第二十五) 破除了「涅槃的實有性」,告訴我們解脫之樂亦本來空寂,從而完成了修行的終極目標——無住、無得、無證。
前者破除了對「世間」的執著,後者破除了對「出世間」的執著。兩者合一,才真正顯現了《中觀論》「破邪顯正」的「二諦中道」妙理 13

我們接著探討一個極為關鍵的品目:「觀業品第十七」
在破除了「苦」(輪迴的起點)和「涅槃」(解脫的終點)的實有自性後,論主必須要處理一個最實際、最核心的佛教概念:「業」(Karma)。如果苦是空的、涅槃也是空的,那麼我們凡夫所造的「業」(善業、惡業)以及它所帶來的「果報」,又是什麼呢?
這正是第十七品的任務。

⚖️ 觀業品第十七:解構「業」的實相

根據快憲的筆記,本品的分析同樣遵循「三門」架構 1

一、 來意 (Rationale)

本品為何要緊接著「觀縛解品」(第十六品)之後?
  1. 邏輯的必然:
    上一品剛論證了「無縛無解」(沒有實質的束縛與解脫)2
    。外人(反對者)立刻會提出質疑:「若無縛者,何可有業耶? 既有業,定可有煩惱故。」(如果你說沒有束縛,那「業」是怎麼回事?既然「業」是存在的,那由業而來的煩惱和束縛也必定是存在的。)3
    。因此,論主必須接著闡明:「諸業又空寂也」(業本身也是本來空寂的)4
  2. 為破除「有所得」之見: 這是本品的核心目的。
    • 破邪見:
      內外道、大小乘的修行人,都「不知諸業之本性自空義」5
      ,反而對「業」的相貌產生了種種錯誤的猜測和執著(「異計」)6
    • 破修行之障:
      尤其是一些「有所得之人」(執著於概念的修行者),他們「謂有性實之業」(認為有實實在在的業)7
      ,因此「生怖畏」(對自己的惡業產生極大的恐懼)8
    • 破「增惑」的懺悔: 由於這種恐懼,他們去「修懺悔」,但因為心中仍執著於「業」是實有的,這種懺悔反而「更增新惑」(增加了新的迷惑)。
    • 申明正懺悔:
      因此,本品是為了「釋諸大乘經中懺悔業障義」9
      。真正的懺悔,不是建立在對「實有之罪」的恐懼上,而是建立在對「業性本空」的了悟上。

二、 題目 (Title)

  • 業的定義:
    「業者,造作義也。」(業就是造作、行動的意思)10
  • 業的分類:
    「業」有很多種,如「身、口、意」三業,「罪、福、不動」三業(不動指禪定業),「現、生、後」(現世報、來生報、後世報)三時業,以及「漏、無漏」(凡夫的有漏業、聖者的無漏業)11
  • 本品主旨:
    「觀此等諸業本來空寂」(觀察這一切類型的業,其本性都是空寂的)12

三、 入文解釋 (Analysis)

本品共有三十三偈,其「科判」(結構分析)極為嚴密。快憲將其分為「七番」(七個論證回合),這「七番」層層遞進,旨在徹底解構「業」從因到果的整個鏈條:
  1. 第一番:正破業體性
    (破「業」的本體) 13
    • 論證「業」本身沒有一個固定不變的實體。
  2. 第二番:破業相續
    (破「業」的相續) 14
    • 論證「業」是如何在時間中(從造業到受報)保持連續的?破除其相續性。
  3. 第三番:破不失法
    (破「業」的儲存機制) 15
    • 這是針對當時小乘部派(如毘曇)的一種理論,他們認為有一種「不失法」機制,像檔案一樣儲存著「業」,使之不會丟失,直到受報。本品對此進行破斥。
  4. 第四番:破斷滅邪見
    (破「斷滅」見) 16
    • 關鍵一步:在破斥「業」是實有之後,論主立刻防止聽者落入「斷滅見」(虛無主義),即認為「既然業是空的,那就沒有因果報應了」。本品同時破斥「常見」(業是永恆實有)與「斷見」(業是虛無)。
  5. 第五番:破業所得果報 (破「果報」的實有性)
    • 既然「業因」是空的,「果報」自然也不是實有的。
  6. 第六番:破起業人
    (破「造業者」) 17
    • 這是釜底抽薪的一擊:誰是造「業」的主體?(即「我」)。如果連「造業者」本身都找不到實體(如前「觀六情」、「觀五陰」品所證),那麼「業」又由誰而造?
  7. 第七番:破眼所見事
    (破「眼見為憑」) 18
    • 最後,破斥那種「我親眼看到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現量」執著。

小結:
「觀業品」是《中觀論》將「空性」理論應用於倫理實踐的最鮮明範例。它並非否定因果的「相」(現象),而是破除因果的「性」(實體)。
  • 錯誤的懺悔: 凡夫帶著「我(實有)造了罪(實有),將受苦(實有)」的恐懼去懺悔,這只是用一種執著去覆蓋另一種執著。
  • 正確的懺悔: 菩薩了達「造業者(我)、所造業(罪)、所受報(苦)」三者皆是因緣假名,本性空寂(即「三輪體空」),在這了悟中,業障才得以真正冰銷瓦解。
這就是本品所要彰顯的「諸業本性自空」19
的甚深妙理。

我們已經探討了《中觀論》的總綱(因緣)、起點(苦)、終點(涅槃)和實踐(業)。

我們來看這部《別釋》對《中觀論》最後兩品,即**第二十六品(觀十二因緣)第二十七品(觀邪見)**的分析。
這兩品在快憲(依吉藏疏)的架構中,構成了一個獨特且完整的「結論單元」,其目的在於會通大小二乘,並將全論的義理導向最終的總結。

🔄 會通小乘 (第26-27品)

根據《別釋》的跋文所引述的《疏》(吉藏《中觀論疏》),整部《中觀論》被劃分為三大部分 1
  1. 第一部分 (前二十五品):
    「破大乘人、法,辨大乘觀行」 2
    。即破除大乘修行者對「人」與「法」的執著,彰顯大乘的觀行法門。
  2. 第二部分 (後兩品,即26、27品):
    「破小乘人、法,明小乘觀行」 3
    。即破除小乘修行者的執著,闡明小乘的觀行法門。
  3. 第三部分 (最後的總結):
    「重明大乘觀行」,並「推功歸佛」 4

觀十二因緣品第二十六

  • 來意 (Rationale):
    這是從「大乘」轉向「小乘」的關鍵。論主之所以在闡明大乘觀行(前25品)之後,還要回過頭來講小乘的十二因緣,是因為佛陀當年是為利鈍二機,分別說大小兩教的 5
    。滅後之人根性遲鈍,學大乘和小乘都產生了迷失 6
    。本論作為「破邪顯正之要」,必須同時破除這兩種迷失 7
  • 題目 (Title):
    佛陀宣說十二因緣,本意是為了破除外道的「無因」和「邪因」見,是一種「借妄止妄」(用一種(假名的)教法去止息另一種(錯誤的)執著)的方便法門 8
    。但「鈍根之類,還執定相」(根性鈍的人,反而執著十二因緣是固定不變的實相) 9
    。因此,本品旨在破除這種對小乘教法的執著,最終目的是「欲令終大乘悟入」(希望他們最終能悟入大乘) 10
  • 入文解釋 (Analysis):
    本品共九偈,分為兩段 11
    1. 順觀 (前七偈三句):
      闡明十二因緣的順次相生(無明緣行、行緣識...)。 12
    2. 逆觀 (後一偈一句):
      闡明十二因緣的逆次相滅(無明滅則行滅...)。 13

觀邪見品第二十七

  • 來意 (Rationale):
    「前品中依小乘意明十二因緣訖,今次破彼邪見故此品來」 14
    。上一品講完了小乘的十二因緣,這一品就緊接著破除因此而生的「邪見」。
  • 題目 (Title):
    本品旨在破除「邪見」。《別釋》將其分為三類 15
    1. 破外道
      16
    2. 破學小乘者(語意俱失)
      :即連字面意思都搞錯的人。 17
    3. 破學小乘者(得語失意)
      :即抓住佛陀的字面語言,卻錯失了其真實本意的人,例如「聞十二因緣教計定實等」(聽了十二因緣教法,就執著它是固定不變的實相) 18
  • 入文解釋 (Analysis): 這是全論的總結。
    1. 立邪見 (前二偈):
      先將外人的邪見(如「過去世有我」等)陳列出來。 19
    2. 論主能破 (後二十九偈):
      龍樹菩薩開始進行破斥。 20
    3. 全論總結 (最後二偈):
      這是最關鍵的部分。快憲指出,這最後的兩偈(「一切法空故」等)是整部《中觀論》的**「大文第三」**(第三大總結段) 21
      • 倒數第二偈:
        其功能是「重破大乘之人法,明大乘之觀行」 22
        。在會通了小乘之後,再次回歸並重申大乘的觀行。
      • 最後一偈:
        其功能是「推功歸佛」 23
        。將造論和闡明中道實相的一切功勞,全部歸於佛陀。

總結:《別釋》所呈現的全論架構

通過快憲這部《別釋》的逐品科判,我們可以看出一個非常清晰的《中觀論》思想藍圖:
  1. 奠基 (第1-2品): 以「八不」偈頌為總綱,破除最根本的「生滅」與「來去」之見。
  2. 破相 (第3-15品): 逐一解構世間法的核心概念,如「六情」(根)、「五陰」(人)、「六種」(物)、「苦」、「行」(因果)、「有無」等。
  3. 破執 (第16-17品): 深入破除修行中最易執著的「縛解」(束縛與解脫)與「業」(業力)。
  4. 顯益 (第18品):(轉捩點) 在破盡諸相後,闡明三乘(聲聞、緣覺、菩薩)觀空所能獲得的真實利益。
  5. 破境 (第19-25品): 轉向破除「出世間法」的執著,如「時」、「成壞」、「如來」(佛身)、「顛倒」(煩惱)、「四諦」,並在「觀涅槃品」達到「生死涅槃平等不二」的最高理論。
  6. 會通 (第26-27品):
    回攝小乘教法(十二因緣),破除對小乘教法的執著(邪見),最終將全論義理**「攝權順實」**(攝方便法門,順歸真實之道)24
    ,重申大乘觀行,並以「推功歸佛」圓滿作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