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名為《法苑義鏡》 (大正藏 no. 2317),作者是釋善珠 。時代背景 從文本中大量引用玄奘三藏及其弟子慈恩大師(窺基)所傳的法相唯識宗義理(如《唯識論》、《瑜伽師地論》)來看 ,作者釋善珠應是唐代之後的僧人。他對唯識學有深入的研究和繼承,頻繁引用基師(窺基)、範師(範法師)的學說 ,同時與古德(如羅什一系)、小乘(如薩婆多、成實論)等進行廣泛的比較與會通 。
📘《法苑義鏡》文本、作者與內容法義評論
一、 文本與作者分析
| 項目 | 描述 |
| 文本名稱 | 《法苑義鏡》 (大正藏 no. 2317) |
| 作者 | 釋善珠 |
| 時代背景 | 從文中的內容引用與法義比較來看,作者釋善珠應是唐代或唐代之後的僧人。他對唐代玄奘三藏及其弟子慈恩大師(窺基)所傳的法相唯識宗義理(如《唯識論》、《瑜伽師地論》)有深入的研究和繼承,並頻繁引用基師、範師(範法師)的學說,同時與古德(如羅什一系)、小乘(如薩婆多、成實論)等進行廣泛的比較與會通。 |
| 文本風格 | 本書屬於佛教義學論疏的性質。其風格嚴謹、論證精微,完全採取了印度及唐代義學家(如窺基、慧沼)的**「章疏體」**。結構上慣用「問答分別」、「有義云何」、「今(章主)解云」等模式,透過辨析名相、引證經論、駁斥異說,層層深入地闡述唯識法義。 |
| 核心宗旨 | 本書旨在會通唯識宗與其他宗派(如小乘、地論、涅槃、楞伽)在核心教理上的異同,特別是在心識、三乘、真俗二諦、斷惑等關鍵議題上,確立唯識宗的圓滿正義。 |
二、 內容法義評論
《法苑義鏡》在多個核心法義上展現了精細的辨析能力,並堅守了唯識學的立場。
1. 五心義林:心識活動的唯識化
| 評論要點 | 內容分析 |
| 五心攝位 | 作者將「率爾、尋求、決定、染淨、等流」這五種心識的生起,定位為六轉識在緣境時的五個決定階段。這是將佛法中心識活動的過程進行程序化、步驟化的分析。 |
| 識體分判 | 精確區分了心王與心所的關係(心從勝故唯名心),並根據八識的體性來判斷其是否具足五心。例如,第八識恆無記故不立五心,五識無分別故無染淨自力。 |
| 會通異說 | 對於五心具足的異說(九心輪、四心),作者皆以唯識的五心說來攝盡或駁斥,顯示出對唯識心路歷程分析的自信。 |
2. 諸乘義林:一乘與三乘的判教立場
| 評論要點 | 內容分析 |
| 判教總綱 | 依循《解深密經》的八種意趣來解釋佛陀說一乘的方便,承認三乘的真實存在,避免了將三乘判為純粹方便的極端觀點。 |
| 會通法華 | 雖然《法華經》明說「唯有一乘,無有餘乘」,作者仍站在唯識的立場,將其判為**「權化意趣」,是為引攝不定性聲聞而說的「隱密說」。這與《勝鬘經》的「四乘真實」相對,顯示出對經典義理的層次性判斷**。 |
| 乘體確立 | 堅持乘是**「運載義」,故依機行以明乘**,並確立了人、天、聲聞、獨覺、菩薩、佛的五乘乃至六姓的教理體系。 |
3. 二諦章:真俗四重與唯識實有
| 評論要點 | 內容分析 |
| 真俗四重 | 作者引《瑜伽》、《唯識》的精微思想,確立了世俗諦和勝義諦各具四重層次的觀點。這超越了小乘僅以「事理」二分真俗,將二諦的涵義從事相擴展到道理、觀行證得乃至廢詮談旨的圓成實性。 |
| 唯識實有 | 在辯析二諦體性時,作者採取了護法一系的**「應理圓實宗」立場,主張二諦隨其所應,皆具空理,圓妙無闕**。這否定了「勝義皆空宗」的極端,同時強調唯識所現的依他起性道理世俗和圓成實性的勝義勝義(一實真如)是真實不虛的。 |
| 會通涅槃 | 對於《涅槃經》所說的七番二諦,作者以四重二諦的義理來重新攝盡和解釋,展現了高超的會通技巧,使涅槃義理與唯識教理相符順。 |
4. 斷障、造色與無表:法相的精細辨析
| 評論要點 | 內容分析 |
| 二障體性 | 嚴格區分煩惱障(人我執、閡大涅槃)與所知障(法我執、覆所知境),並將業果(如惡趣報、變易身)也攝入所斷之體,確立了菩薩修行中必須雙斷二障的目標。 |
| 能斷道位 | 辨析了能伏與能斷的層次:能伏通有漏無漏,能斷唯無漏智。並對根本智與後得智在斷惑上的分工進行精確劃分(迷理唯根本智、迷事通後得智)。 |
| 大種造色 | 在分析四大種(地水火風)與所造色(根塵)的關係時,引入了唯識特有的五因(生、依、立、持、養)和即質造、離質造的觀念,精微地解決了無色界定共戒、日輪光等無色法體的成立依據,全部歸於相依而有、假藉而造的唯識體系。 |
| 意業無表 | 在表無表義林中,作者採取了不立意無表的嚴格立場。認為無表色的成立必須依賴身語二業的增猛外彰功能,故將意業僅判為律儀(意三支善而非戒),但不成無表色。這體現了在名言建立上的極致謹慎。 |
總結
《法苑義鏡》是釋善珠對唯識法相學進行系統整理和深層會通的傑出之作。其價值在於不僅繼承了玄奘、窺基一系的法相精華,更以嚴謹的邏輯和廣博的知識,將唯識教義確立為足以融攝、超越諸宗義理的圓滿體系,為後世義學研究提供了詳盡而精密的範本。
📘 法苑義鏡
法苑義鏡 第一
釋善珠 述。
法苑義鏡 第一 五心義林
【五心之建立與心所攝屬】
關於「率爾等五心至五等流心」的建立:心識的數量建立,各宗派的說法不同。
- 上座部師:立九心輪,從最初的有分心,直到最終的還入有心。
- 末經部師訶梨跋摩:立四種心,即識、受、想、行。他們認為受等都是心的差別,前後生起,並非離心體外有另外的受等與心同時生起。
- 大乘所立:現今依大乘教義,唯立五心。
- 梵語「質多」(Citta),意譯為心。心有種種義,或集起義。因為心的性類多種,能集起各種法,所以稱為心。
- 隨勝義上的第八識,就通於所有心識而言,此心生起的位次唯有五種,故稱為五心。
【五心相貌】
- 初率爾:意為忽然。謂此最初的心識忽然墮落在所緣境界中,稱為率爾墮。
- 尋求心:尋謂思尋,求謂推求。即在最初心識所墮的境界中思尋推求,稱為尋求心。
- 決定心:決謂決斷,定謂印定。在第二心所尋求的境界上決斷印定,稱為決定心。
- 染淨心:染謂染汙,即不善性以及有覆無記。淨謂淨潔,即是善性以及無覆無記。由於第三心對所緣境界已得到決定,此位方能成就染淨的體性,故稱染淨心。
- 等流心:等謂均等,流謂流類。由於第四心確定了障礙,故取惛沈、掉舉。
- (《顯揚唯識》認為依「順定之障」,只取惛沈、睡眠,不取掉舉。)
- 今此章文同於《中邊論》,故標示「定障」,通舉惛沈、掉舉。在染淨性已成就之後,此位中或善或染的流類均等,故稱等流心。
【心與心所】
應當知道「心」這個詞亦攝心所,因為它們是與心識相應的緣故。現今從主導勝義而言,故只名為心。若稱心王為「心」,這是指當體之名。若以數法稱「心」,則是從勝義而為名。
【五心與六識】
【善惡之轉依】
「文:瑜伽第一至身識亦爾者」:此段是《瑜伽師地論》的論文。
- 「善不善轉」:此是說明依於第六意識引發之力,五識才能成就善惡性。五識的率爾心雖然會引起意識的生起,但五等流心但依意識之力,方能成就善惡性,故稱「善不善轉」。
- 此論又說「前六識互相引起,如眼識生等」,此是類比解釋耳識等其他識亦然。
【初三心與三性】
「文:由初三心至實兼後二者」:
- 初三心(率爾、尋求、決定):它們的性類相同,故稱「性類同此」。這且是依於未轉依位(凡位)中中容境界的說法,若遇到強勝境界,則五心會通於三性(善、惡、無記)。
- 解釋家異說:
- 第一釋:即是現今的章文所說。
- 第二釋(伽抄):說只提初三心,是因為諸心生起時多數是生起這三心,後二心(染淨、等流)的生起不定,但說三心實則兼顧後二心。
- 廓疏:認為前三心是無記性,所以只說三心。但染淨心亦有無記性,因為與前三心性相同,所以略不說。
【率爾心之相貌】
「文:第二辨相至亦名率爾者」:此處說明眼識以及俱起意識的率爾心相。
- 五心總體:
- 自性體:以一識蘊、意處、七心、八識為其體性。
- 相應體:以四蘊(受、想、行、識)、意處、七心、八識,以及法處、法界中的少分五十一心所為體性。
- 率爾心是否必為率爾:
- 弘師說:在定中聞聲,彼時的意識唯是善性,故不一定是率爾心。
- 章主判:五識的率爾心與俱起意識必是率爾。但論文是約「多數」來說初三心是無記,若在禪定中,亦通於善性等,故許率爾心亦通善性。
- 在定聞聲的五心:在定中聞聲,會生起初二心(率爾、尋求)。因為必定要有希望(欲求出定),然後才出定。
「文:故瑜伽論至求等攝故者」:此處引用論文證明初位意識亦是率爾心。
- 西方異釋:有說唯就獨頭意識解釋此論文。
- 章主救:論文中「意識任運至名率爾墮心」是證明同時意識(俱生意識)亦是率爾心。從「唯緣過去」以下,才是證明五後意識(獨生意識)的尋求等心。
「文:又解深密經至率墮境故者**」:此處是第二個證據。
- 俱意率爾:眼等五識雖然沒有分別,但依於分別意識而生起,以第六意識為分別根,方能得轉。故說「有一分別意識俱時而轉」,此即是眼俱意識。
- 率爾心三種:總說率爾心有三種,謂五識率爾、俱意率爾、獨意率爾。現今舉出前二,以顯示心相。
【決定、染淨、等流之相】
【決定心與染淨心】
「文:此既初緣至染淨心生者」:此段解釋決定、染淨二心之相。
- 決定心:「印解境者」:決定心時與勝解心所俱轉,印定了解先前所尋求的境界,故稱印解境。
- 「取正因等相者」:邪正等行(身語業)的因即是善惡境界,由了別此境界相,思心所方能造作諸業,生起善惡等事。
- 染淨心:「於怨住惡等者」:對所憎惡的境界起瞋等染,對可愛的境界起貪等染。或相反地起無瞋等淨,對可憎愛能忍能離,故於其中起捨住平等心。
【等流心】
「文:由此染淨至等識亦爾者**」:
- 由此染淨意識為先導,引發眼等識或染或淨,等前而流,稱為等流心。
- 等流心三類:五識等流、同緣意識等流、獨生意識等流。
- 中間三心:多唯意識,分五後意識、獨生意識二類。
【七、八識五心之細相】
【七、八識無五心之由】
「文:第三八識至非恒續識者」:此處分為兩部分:初隨麤相,後隨細相。
- 六識有五心:六識是於三性中轉易之識,且是間斷心,依前後法故說五心。
- 第八識:恆時相續,一類無記,無改轉義,不立此五心。
- 第七識:雖有淨染轉易之義,而恆相續,前後相似,不說五心。
【七、八識細相】
「文:然第七識至無欲倶故者」:此下是隨細相盡理而說。
- 第七識:因位中,所緣境界恆常固定,故無率爾。又因其不與欲等心所相應,故無尋求。然而,後三心在一剎那中義理上可說具足,非前後生起。
- 第八識:因位有四心(唯除尋求)。
- 初受生位:有界地轉換,故有率爾心。
「文:因第七識至有率爾故者**」:
- 第七識:雖隨順第八識,在初受生位有異地轉換,但所緣的心識類相似,故無率爾墮。
【五心具足的異說】
【第一師義】
「文:此中且依至復是何心者」:此處所述是第一師義。
- 隨麤相:前五識有初後二心(率爾、等流),第六意識具足五心。
- 隨細相:五識亦有尋、決二心,但無染淨心(因力劣故)。
【第二師義】
「文:有義八地至七八各四者」:此是第二師義。
- 此師認為因位五識亦有染淨。因為八地已上五識自在,不依意識力,前後相引,亦能成就染淨性。
【第三師義】
「文:此中有義至許亂生故者」:此是第三師義(泰法師義)。
- 此師認為,五識唯有二心(率爾、等流)。
- 許亂生:如果率爾心緣串習境,此心無間即生決定心。故五識唯有率爾、等流。
【五心生起之時間】
【五識率爾一剎那】
「文:第四刹那至無多率爾者」:此處說明五識率爾心只有一念。
- 五識率爾:唯一剎那(自類前後必定沒有二剎那相隨即生)。
【意識率爾一剎那】
「文:若獨生意至理亦不遮者」:此處說明意識率爾亦一剎那。
- 會違:論文略不說意識率爾,是就一相麤顯而說,非盡理說。
【後四心多念相續】
「文:文初隨境故至染淨心故者」:此下說明後四心(尋、決、染淨、等流)多念相續。
- 尋求決定:通多念相續。
【染淨心之相續】
「文:染淨之心至即等流故者」:
- 五識染淨:多念相續。
- 意識染淨:唯一剎那。次第二念以後即屬等流。
【五心之相亂】
【四類心亂】
「文:第五亂不至亂心不亂者」:此門分四類心亂與不亂之相。
- 自亂心不亂:謂眼識中餘境奪起,餘境心滅後還生起自心。
- 自他俱不亂:自識的五心,次第相續生起。他識於中間沒有奪起。
- 他亂自不亂:五識相續生起,雖有他識五心亂生,但自心五心仍前後次第而起(不亂)。
- 自亂他亦亂:謂眼境識心俱亂。
【率爾心後之生起】
「文:又有人說言至違教理故者」:此處破斥率爾心後不一定起尋求心之說。
- 破斥:此說違背教理。若未串習境起率爾,後必尋求生,其理決定。
【五心之三性】
「文:第九、三性至三性所攝者**」:此處說明五心的性相。
- 初三心(率爾、尋求、決定):依任境次第而生時,無記所攝。
- 若強勝境:五心皆通三性所攝(如定中聞聲,耳俱意識率爾善等)。
- 無漏位:一切多善(一切皆善)。
法苑義鏡 第二
釋善珠 述。
法苑義鏡 第一之四 諸乘義林
【佛說一乘的八種意趣】
- 第七、權化意趣:「九。化故如至現般涅槃者」。此是為了引導不定種姓聲聞入大乘故。
- 第八、究竟意趣:「十究竟故至最為勝故者」。唯此一乘,最為究竟。
【一乘與三乘之差別】
- 法華與勝鬘的差別:
- 法華經:「然法華經至乘為眞實者」。多為引攝不定性,顯一乘為真實,說二乘為方便(隨他意語)。
- 勝鬘經:辨四乘為真實,明一乘為方便(隨自意語)。
- 體用:「又法華一會至故是眞實者」。法華經唯有攝入義,無出生義,故體用狹。勝鬘經二義周備,故體用最寬。
【五乘、六姓之建立】
- 乘之體性:「問乘是運至,不立佛乘者」。乘是運載義,依機行以明乘(至果則非)。
- 佛乘:「答自他皆至妨立佛乘者」。佛果位上自他皆運,故不妨立佛乘。
法苑義鏡 第三
釋善珠 記。
法苑義鏡 義鏡二諦章
【二諦之開合與名義】
【二諦概說】
- 「文二諦深妙至相攝問答者」:二諦法門極為深妙,不可用簡單的言語來窮盡。
- 舊名:世諦、第一義諦。
- 新名:世俗諦、勝義諦。
【四重二諦之名】
- 「文世俗諦四至非安立諦者」:
- 世間世俗:假名無實諦(瓶、盆等,但有假名,無實體)。
- 道理世俗:隨事差別諦(蘊、處、界等,稱理而立)。
- 證得世俗:方便安立諦(苦、集等四諦理)。
- 勝義世俗:假名非安立諦(二空理,依假空門說為真性)。
- 「文。勝義諦四至安立勝義者」:
- 世間勝義:體用顯現諦(蘊、界等有實體性)。
- 道理勝義:因果差別諦(苦、集、滅、道四諦)。
- 證得勝義:依門顯實諦(二空真如,依空能證)。
- 勝義勝義:廢詮談旨諦(一實一如,體妙離言)。
- 前三名安立勝義,第四種是非安立勝義。
【二諦名義】
- 「文後釋名者至名隱顯諦者」:世:隱覆義;俗:粗顯義。
- 「文,勝謂殊勝至實,通依士者」:勝:殊勝義;義:境界義或義利義(涅槃果)。
【三乘對二諦觀的差別】
- 聲聞乘:「文第二、三乘至許觀眞俗者」。觀空、無我(生空),唯證生空真如。
- 獨覺乘:「文獨覺乘二至此爲境故者」。觀十二有支(染淨順逆),及七十七智(四十四智),證生空真如。
- 菩薩乘:「文第三、證得至生空眞如者」。觀十六善巧(蘊、界、處、緣起、處非處等),及三性三無性唯識妙理。悟:二空智。執:法執(障自乘果)。
【涅槃經七番二諦】
- 「文如五蘊法至顯眞如故者」。此下章家就境麤細明法二諦。
- 《涅槃經》說二諦相,共有七番:
- 依人智別:「文善男子至第一義諦者」。凡夫知為世諦,聖人知解陰無我,名第一義諦。
- 有名有實:「文復次,善男子至第一義諦者」。有名無實(我等)為世諦,有名有實(三科)為第一義諦。
- 我與四諦:「文善男子,如至第一義諦者」。我、眾生等及蘊、界、入為世諦,苦、集、滅、道四諦為第一義諦。
- 五世與無倒知:「文善男子世至第一義諦者」。五種世法為世諦,無倒知此(知其性空)為第一義諦。
- 燒割與真如:「文:復次,善男子至第一義諦者」。若燒若割(二無我)為世諦,無燒無割(一實真如)為第一義諦。
- 八苦與無八苦:「文:復次,善男子至第一義諦者」。有八苦相(四諦理)為世諦,無八苦相(二無我)為第一義諦。
- 父母生與因緣生:「文:復次,善男子至第一義諦者」。依因父母和合而生為世諦,十二因緣和合生為第一義諦。
法苑義鏡 第四
釋善珠 述。
法苑義鏡 第二 斷障章
【斷障釋名與體】
- 煩惱障:「文:第一、釋名至故立障名者」。梵語「纈灑鑠(Klesha)阿筏頼喃(āvarana)」,意譯為煩惱障。擾亂有情,閡大涅槃。
- 所知障:梵語「爾炎(Jñeya)阿筏頼喃」,意譯為所知障。覆所知境,令智不生。
- 斷義:
- 不續義:據所斷立名(由無漏道斷其種子)。
- 除害義:據能斷立名(漏無漏道是能除害)。
- 理是斷性:以斷依立名(煩惱不生是滅性)。
- 所斷之體:
- 煩惱障:以人我執為上首。
- 所知障:以法我執為上首。
- 業果:「文:故對法云至見道所斷者」。一切分別所起的染污見疑等,以及由見等所發的身語業(如惡趣業),皆是所斷。
【能斷之體與道次第】
- 能斷道:「文:能斷障體至漸頓伏彼者」。
- 能伏道:通有漏(六行觀等)、無漏(加行、無間、解脫道)二道。
- 能斷道:唯無漏智(加行智唯伏非斷)。
- 根本、後得智:「文:無漏智中至非後得智者」。
- 根本智:能斷迷理隨眠。
- 後得智:亦能斷迷事隨眠。
- 四道:「文:第四依道至有漏無漏者」。加行道、無間道、解脫道、勝進道,皆通有漏無漏。
- 能斷道:「文:何道能斷至或別或總者」。唯無間、解脫為能斷道。
【依識與品數】
- 所依識:「文:第三、依識至無染故者」。能斷道唯在前六識。
- 品數:「文:第七依品至麁細異故者」。
- 六識修惑:成八十一品。
- 六識分別二障:眞見道一品頓斷。
- 七識惑:金剛心一時頓斷。
【所依地與斷伏】
- 煩惱伏:「文第九、所依至非菩薩者」。通色界六地、無色四地。
- 煩惱斷:「文:若正斷者至不生起故者」。
- 見惑:依色界五地(四根本、未至)。
- 修惑:通色界九地(色六、無色三)。
- 菩薩俱生斷:「文若斷倶生至恐煩不述者」。
- 菩薩:唯依第四定(第四禪),金剛心頓斷。
法苑義鏡 第五 (本)
釋善珠 述。
大種造色義
【大種造色之體性】
- 四大種:「文大種所造至更無別物者」。地、水、火、風,皆是色法。
- 有漏大種:唯無記性。
- 所造色:「文有漏大造至假性通三者」。依止大種而生起(所造即色)。
- 造:依主釋或持業釋。
【能造所造之因緣】
- 五因:「文:生等五因至必不能起者」。生因、依因、立因、持因、養因。
- 大望造色:「文十四造者至望第等故者」。具七因(除隨說、相違、觀待)或八因或九因。
- 造色望大:「文造色望大至爲此二故者」。具三因(能作、俱有、異熟)或四因(加同類)。
- 四大與造色相望:「文大造相望至無餘二緣者」。唯為一增上緣。
【即離與同異世造】
- 即質造:「文即離大造至名離質造者」。能所相稱,量體齊等。
- 離質造:「文六十四說至信不可得者」。疏遠相依,亦得懸造(如日輪光)。
- 異熟、長養、等流:「文同異大造至是後時者者」。
- 五根:唯有異熟、長養二流。
- 律儀色:「文唯律儀色至大造倶善者」。通異世造(過去大種造現世色)。
法苑義鏡 第六
表無表義林 第十一
【表色與無表色之體性】
- 表色:「文第一辨名(至)無作色者」。
- 假身表業:以色處中表色為性。
- 實身語業:以第三動發勝思為體。
- 無表色:「文其無表色(至)假名爲色者」。
- 體性:善思種子的防非功能為體。
- 假立:隨所發(動發身語)所防(遮惡法)假名為色。
- 定道無表:「文靜慮無表(至)隨心轉故者」。
- 以有漏定或無漏道****同時現行思數為體。
【意有無表之諍】
- 獨說意表:「文有義,意表(至)方有無表者」。
- 結論:意表不發無表。要發身語思,熏種增上,方有無表。
- 意業:唯名律儀,不名無表。
- 前二師:「文若依前二(至)更不別說者」。
- 結論:意無表體即行蘊攝,不發於色,故百法中不別說。
【律儀與無表】
- 律儀之名:「文律儀有三(至)名道具戒者」。別解脫律儀、靜慮律儀、無漏律儀。
- 律儀與無表:「文其發身語(至)說名意業者」。
- 律儀名通,無表名局。
- 律儀:十善皆律儀。
- 無表:唯在前七(身三語四)。
【處中無表之諍】
- 有無之諍:「文何因初說(至)律儀非二者」。
- 許有:以上品思所熏,故有無表。
- 不許:處中業望律儀皆是下品思,故無無表。
📘《法苑義鏡》內容彙整與翻譯
一、五心義林 (法苑義鏡 第一)
📝 五心概論與定義
- 立心多少異說:
- 上座部師:立九心輪,始從有分心,終至還入有心(廣如《攝論》第二及廓疏等說)。
- 末經部師訶梨跋摩:立四種心,謂識、受、想、行(受等皆心差別前後而起,非離心外有別受等與心倶起)。
- 大乘所立:唯立五心。
- 梵語「質多」(Citta),意譯為心,意為種種或集起(性類多種,集起諸法,故說名心)。
- 五心起位:隨勝第八識,就通諸識,心起位唯有五種。
- 五心名稱與相貌:
- 率爾心:忽然之義。謂此初心忽然墮在所緣境中,名率爾墮。
- 尋求心:尋謂思尋,求謂推求。即於初心所墮境中思尋推求,名尋求心。
- 決定心:決謂決斷,定謂印定。於第二心所尋求境決斷印定,名決定心。
- 染淨心:染謂染汚(不善及有覆無記),淨謂淨潔(善性及無覆無記)。由第三心於所緣境得決定已,此位方得染淨性成,名染淨心。
- 等流心:等謂均等,流謂流類。由第四心,流類均等,等前而流,名等流心。
📝 五心與諸識的關係
- 五識與意識:
- 五識(眼、耳、鼻、舌、身識)的率爾必與第六意識的率爾俱起。
- 五識率爾心後,必有尋求心生起(約緣不串習境說;若串習境,義不定)。
- 尋、決二心主要屬意識,但五識亦有尋決二心(隨意識俱轉,但無染淨,因力劣故)。
- 染淨心:多唯意識。五識的染淨必須依意力方成善惡。
- 等流心:五識、同緣意識、獨生意識皆有。
- 中間三心(尋、決、染淨):多唯意識(五後意識、獨生意識)。
- 七、八識:
- 第八識(阿賴耶識):恆時相續,一類無記,無改轉義,不立此五心。
- 第七識(末那識):雖有淨染轉易之義,而恆相續,前後相似,不說五心(故瑜伽但言六識,不說七八)。
- 七、八識細相:因位中,七識無率爾、尋求;八識除尋求,具率爾、決定、染淨、等流(因位有四)。
📝 心、心所與刹那
- 心、心所:心言亦攝心所(定相應故),但從主勝,故唯名心。
- 率爾心:五識率爾唯一刹那。意識率爾亦一刹那。
- 尋求、決定、染淨:多多念相續。
- 等流心:通多念(五識等流亦多念相續)。
二、諸乘義林 (法苑義鏡 第二)
📝 一乘與三乘之諍
- 佛說一乘的八種意趣:
- 《解深密經》依八種意趣說一乘,即亦不無三乘。
- 八種意趣包括:引攝一類、任持一類、對治、隱密、差別、平等、權化、究竟。
- 法華與勝鬘的差別:
- 《法華經》:多為引攝不定性,顯一乘為真實,說二乘為方便(隨他意語)。
- 《勝鬘經》:理周備諸機,辨四乘為真實(聲聞、緣覺、菩薩、佛),明一乘為方便(隨自意語)。
📝 五乘、六姓之建立
- 五乘:人乘、天乘、聲聞乘、獨覺乘、菩薩乘。
- 開合之異:
- 《瑜伽師地論》、《解深密經》等:但說五種姓(不說六姓)。
- 六姓:若受果差別,趣類有異,亦所說六(理亦無違)。
- 《勝鬘經》:立無姓(人天二乘俱無姓類,同淺近故合立一姓)。
- 《般若經》:開不定性。
📝 乘之體性
- 乘:是運載義,依機行以明乘(至果則非)。
- 佛乘:自他皆運,故不妨立佛乘。
三、二諦章 (法苑義鏡 第三)
📝 二諦之開合
- 一諦:《勝鬘經》中,攝行歸真,總略一諦,唯如來藏是為一實。
- 二諦:
- 舊名:世諦、第一義諦。
- 新名:世俗諦、勝義諦。
- 三諦:《本業瓔珞經》說有三諦:有諦、無諦、第一義諦。
- 四重二諦:
- 瑜伽、唯識各具四重。
- 世俗諦四重:
- 世間世俗:假名無實諦(瓶、盆等,但有假名,無實體)。
- 道理世俗:隨事差別諦(蘊、處、界等,稱理而立)。
- 證得世俗:方便安立諦(苦、集等四諦理)。
- 勝義世俗:假名非安立諦(二空理,依假空門說為真性)。
- 勝義諦四重:
- 世間勝義:體用顯現諦(蘊、界等有實體性)。
- 道理勝義:因果差別諦(苦、集、滅、道四諦)。
- 證得勝義:依門顯實諦(二空真如,依空能證)。
- 勝義勝義:廢詮談旨諦(一實一如,體妙離言)。
📝 二諦名義
- 世:隱覆義(隱覆勝義)。
- 俗:粗顯義(瓶、衣等世粗顯物)。
- 勝:殊勝義。
- 義:境界義或義利義(涅槃果)。
- 諦:實義(如其所說,相不相離)。
📝 涅槃經七番二諦
- 《涅槃經》中佛為迦葉說二諦,又文殊菩薩請佛說二諦相,共有七番,從淺至深。
- 依人智別:凡夫知為世諦,聖人知為第一義諦。
- 有名有實:有名無實(我等)為世諦,有名有實(三科)為第一義諦。
- 我與四諦:我、眾生等為世諦,苦、集、滅、道四諦為第一義諦。
- 五世與無倒知:五種世法為世諦,無倒知此為第一義諦。
- 燒割與真如:若燒若割(二無我)為世諦,無燒無割(一實真如)為第一義諦。
- 八苦與無八苦:有八苦相(四諦理)為世諦,無八苦相(二無我)為第一義諦。
- 父母生與因緣生:依因父母和合而生為世諦,十二因緣和合生為第一義諦。
四、斷障章 (法苑義鏡 第二斷障章)
📝 二障與斷義
- 煩惱障:梵語「纈灑鑠(Klesha)阿筏頼喃(āvarana)」,意譯為煩惱障。擾亂有情,不令出離生死苦海,閡大涅槃。
- 所知障:梵語「爾炎(Jñeya)阿筏頼喃」,意譯為所知障。覆所知境,令智不生。
- 斷:
- 不續義:據所斷立名(由無漏道斷其種子,令永不續)。
- 除害義:據能斷立名(漏無漏道是能除害,能斷名斷)。
- 理是斷性:以斷依立名(煩惱不生是滅性)。
📝 所斷之體
- 煩惱障:以人我執為上首,所有一百二十八根本煩惱及二十二隨煩惱為體。
- 所知障:以法我執為上首,所有一百二十八根本煩惱及二十二隨煩惱為體。
- 業果:分別、俱生二障所發的業果(如惡趣報、變易生死細相果等)皆是所斷。
📝 能斷之體
- 能伏道:通有漏(六行觀等)、無漏(加行、無間、解脫道)二道。
- 能斷道:唯無漏智(加行智唯伏非斷)。
- 根本智:能斷迷理隨眠(見所斷及修所斷無明、身邊二見等)。
- 後得智:亦能斷迷事隨眠(貪、恚、慢、無明及此俱隨惑迷事者)。
- 所依識:大乘唯在前六識(七、八識雖有障,但無能斷)。
- 四道:加行道、無間道、解脫道、勝進道,皆通有漏無漏。
📝 頓漸與品數
- 六識修惑:九地各九品,成八十一品。
- 六識見惑:隨應有二麤細,故有九品。
- 七識惑:九地唯同非想第九品類,金剛心一時頓斷。
- 六識分別二障:真見道一品頓斷。
- 六識俱生所知障:十地漸次斷(不分麤細)。
- 六識俱生煩惱:頓漸不定,有四類斷法。
- 所斷分齊:九論疏釋,斷惑有八問答,如三世斷、頓漸、次第等。
五、大種造色義 (法苑義鏡 第五)
📝 大種與造色之體性
- 四大種:地(堅勁)、水(流濕)、火(煖熱)、風(輕動),皆是色法。
- 大有四義:為所依、體性廣、形相大、作用大。
- 種是因義(能減能增、能損能益)。
- 有漏大種:唯無記性(實性無記,假性通三)。
- 無漏大種:一切唯善。
- 所造色:依止大種而生起(所造即色)。
- 實有:五根、色、香、味、觸一分、法處實色。
- 假有:表色、法處假色(極略、極迴、遍計起色等)。
- 有漏造色:唯無記性(實性無記,假性通三)。
- 造:
- 依主釋:依止大種而生(依止大種之造色)。
- 持業釋:所造即是色(生已攝在一處)。
📝 能造所造之因緣
- 五因:生因、依因、立因、持因、養因。
- 四大望造色:具七因(除隨說、相違、觀待)或八因(加觀待)或九因(加相違)。
- 造色望四大:具三因(能作、俱有、異熟)或四因(加同類)。
- 四大與造色相望:唯為一增上緣(無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
📝 即離與同異世造
- 同處不相離:能造、所造更相涉入,同一處住(如一眼根七物同住)。
- 和雜不相離:性用各別,處無二義(如水處沙)。
- 異熟、長養、等流:
- 五根:唯有異熟、長養二流(無等流流)。
- 非根色:具三種流(異熟、長養、等流流)。
- 法處色:有長養、等流,無異熟。
- 異世造:唯律儀色(無表色)通異世造。
六、表無表義林 (法苑義鏡 第六)
📝 表色與無表色
- 表色:表謂表示,由動身等表示内心,名之為體。
- 假身表業:以色處中表色為性。
- 實身語業:以第三動發勝思為體。
- 無表色:無表示功,以色為名(所發所防俱是色性)。
- 三種無表:律儀(善中極善)、不律儀(惡中極惡)、非律儀非不律儀(處中)。
📝 無表之體
- 別解脫無表:善思種子(增上能發律儀思所熏成),防非功能為體(假名色)。
- 靜慮、無漏無表:現行思為體(隨心轉故,不依種子)。
- 靜慮無表:有漏定俱現行思數,防非功能為體。
- 無漏無表:聖道同時思數,防非功能為體。
- 意有無表:
- 第三師正義:意表(意業)不發無表(唯身語方有無表)。
- 前二師:立意無表(體雖是思,依意表生)。
📝 表無表之假實
- 身語二業:實是無記色(不招異熟),假名善惡業。
- 無表色:思種為體,假名為色(隨所防所發假名)。
📝 律儀與無表之關係
- 律儀名通,無表名局。
- 律儀:十善皆律儀(意後三支善而非戒,故唯名律儀)。
- 無表:唯在前七(身三語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