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分量決感》題解(附現代繁體中文版)

 《唯識分量決》是日本法相宗秋篠先德善珠僧正所撰寫的一部極為重要的論著,被佐伯定胤讚譽為「實爲斯學祕鍵也」(是唯識學的秘密鑰匙)。這部書的兩大主旨是解釋《唯識論》中的「四分」和「比量義」聚焦於唯識學中最深奧的兩大核心議題:心識的結構與邏輯論辯。在歷史上,此書曾一度「流布已絕」,被學者們誤認為「逸亡不傳」,因此其完整版的重現具有極高的文獻學價值。


🔎 針對《唯識分量決》的專題分析

《唯識分量決》是日本法相宗秋篠先德善珠僧正所撰寫的一部重要論著,被佐伯定胤評價為「實爲斯學祕鍵也」(是唯識學的秘密鑰匙)。

1. 著作概況與歷史價值

特性說明意義
原作者秋篠先德 善珠僧正奠定了其在日本法相宗學術傳承中的權威地位。
主旨內容釋唯識論中四分及比量義聚焦於唯識學中最深奧的兩大核心議題:心識的結構(四分)和邏輯辯證(比量)。
歷史狀態流布已絕,逸亡不傳在明治時期被認為已經失傳,只有松室私記中偶有引文,因此其完整版的重現(經佐伯定胤校勘)具有極高的文獻學價值。
結構完整版分為兩部分:前半部決擇四分義;後半部決擇比量義。完整地涵蓋了唯識學的「見」(認識論)與「行」(邏輯論辯),是系統學習的指南。

2. 核心法義決擇內容

根據《唯識分量決感》的節錄,該書針對唯識宗的**「四分」「比量」**義理進行了系統性的決擇,會通諸家學說:

A. 關於「四分義」(心識結構論)

《分量決》在「釋義四分」之後的「問答分別」中,設定了十五個門來展開討論,主要內容和觀點包括:

  • 會通諸家說: 承認從佛陀的「一分說」到無著、世親的「二分說」,再到陳那的「三分說」,直至護法的「四分說」,皆是「一味無相違」,只是隨眾生的根機不同,講述詳略有別。

  • 確立四分說:護法菩薩所立的「四分義」,於前「三分」上加「證自證分」,此第四分能知彼「自證分」(第三分),成就心識自我認知的迴環證明

  • 行相論的權威解釋: 詳細比較了基師(窺基)、測師(慧沼)等諸師關於「行相」(心識作用)的解釋,側重於釐清「同一所緣,不同一行相」的義理,並有三家解釋以圓滿會通。

  • 能所量果配屬: 確定了四分與因明「三量」(能量、所量、量果)的對應關係:

    • 相分:唯是所量

    • 見分:是能量

    • 自證分:是量果

    • 在相互緣取時,證自證分可作為自證分量果,體現了心識的層層證知。

B. 關於「比量義」(邏輯論證)

《分量決》的後半部旨在以因明學來決擇唯識宗與他宗的論辯,分為「掌珍論為量顯過決」和「玄奘三藏唯識比量諍過決」:

  • 批判空宗比量: 以「五門」決擇清辨的**《掌珍論》比量**(「眞性有爲空」)。這屬於唯識有宗對中觀空宗的邏輯反駁,指出了其存在**「有法一分不極成過」「違宗之失」「所能立俱不成過」**等因明過失,確立唯識宗的論辯立場。

  • 辯護唯識比量: 以「六門」決擇玄奘三藏的唯識比量(「眞故極成色,不離於眼識」)。該書詳盡解釋了玄奘在宗體中加入**「眞故」「極成」簡別詞**,以及在因中加入**「自許」**等語的必要性,這是為避免遭受「違世間過」、「相違過」、「不定過」等邏輯攻擊,體現了唯識宗在論辯上的嚴謹自衛。

3. 法義貢獻總結

《唯識分量決》的價值在於:

  1. 會通傳承: 它融會了日本、新羅(元曉、太賢)乃至印度(護法、陳那)和中國(窺基、慧沼)的多家唯識和因明學說,為後來的學者提供了全面的比較視角

  2. 決疑解惑: 它特別針對「佛果緣三、緣四二說」等千歲未決的唯識學懸案提出了解釋,為宗義提供了明確的指南。

  3. 邏輯精進: 它運用了最高等級的因明比量工具,不僅用於立論(玄奘比量),更用於破他(掌珍比量),將唯識學的學術深度推向極致。

 


唯識分量決感(現代繁體中文版)

 

唯識分量決感得記

《唯識分量決》這部書,是由秋篠先德善珠僧正所撰寫,解釋了**《唯識論》中的「四分」和「比量義」,確實是學習唯識學的祕密鑰匙**。然而,它已經絕版失傳,所以學者們都認為它已經散佚不傳,為此深感遺憾。只是偶爾能在松室的私記中看到引用的文句,才能窺見其冰山一角。我曾經得到過半部,但未能完整。現在因為善緣,得見完整的寶典,歡喜之情難以言喻。特此記錄緣由,以表達我的感想。
回想在明治癸巳年夏天(1893年),京都東南方隨心院的門主智滿老寄信給我說:「醍醐寺的經庫中有一卷《分量決》,解釋『四分』的義理,確實是寶龜四年(773年)山階寺僧壹應所抄寫的,希望聽到關於壹應的傳記。」他所示的文字很簡略,沒有提及「四分」,我私下猜想或許是《四分律》嗎?
又過了幾年,有一天閒暇時,偶然在京都帝室博物館的古文書室中看到一個籤條寫著:「唯識分量決,山階寺僧一應書。」我才明白,那智律師先前所問的,就是這部典籍!我感到無比珍貴和敬重。如果能將它公諸於世,對學者的助益將是巨大的,但當時未能實現。
直到明治壬子年春天(1912年),我與道友卍藏書院達慧中野君居士商議,他欣然贊同,於是製作了影印本寄給我。我接到書後,歡喜無邊。然而,書中被蟲蛀如網,錯字訛誤也很多,經過三四次的校對、訂正,才稍微能夠解讀。例如:關於佛果位**「緣三、緣四」兩種說法究竟哪個正確?學者們猶豫不決,千年來都沒有定論。松室的記載中引用此書的評文,可惜印刷本有錯誤,不足以作為指南。現在見到本書,才明白了祖師解釋的正確宗旨**,這難道不是一大幸事嗎?
這本書的書題是《分量決》,註解說:「四分義掌珍量之言。」但是本文中只有「四分義」,沒有「掌珍量」,這個疑惑困擾了我很久。後來滿老記載說:「割分了它的後半部,現在重新裝訂前半部並歸還,作為兩寺永遠的寶物。」由此可知,我現在所見的「四分決」只是它的前半部,並非完整的篇幅。
於是我再次與居士商議,居士說:「它的後半部存放在洛北的神光院。」他代我向院主大圓僧正請求郵寄。我終於見到了完整的寶典,喜悅之情難以言表。
閱讀之後,全書:
  • 第一部分以**「五門」決擇《掌珍論》的比量**。
  • 第二部分以**「六門」決擇《唯識論》的比量**。
卷末題名為**《成唯識論分量決》,卷一又有寶龜、寛治兩篇跋文,可謂是珍寶中的珍寶**。
唉!這部靈篇祕密地收藏在醍醐山經庫中幾百年,如今我前後都獲得了,有幸使其完整。於是「四分」和「比量」這兩篇具備了書題的意旨,先前所有的疑惑豁然冰釋,有如此的冥助和法幸,還有什麼可奢求的呢?古人解釋書題說「決擇四分三量義」,恐怕是不知道它的來歷。松室仲算曾撰寫《四分義極略》,私記後菩提院藏俊製作了《唯識比量抄》,從這兩位先德的足跡,也可以推知它是有依據的。末學依此而學習,庶幾能探究佛法幽微的奧義吧。
我再次校對了真本,並加上旁註,將其交給了居士。居士將其收錄入**《日本大藏經》**中,藉此得以不朽流傳。
大正三年(1914年)仲秋十月初八日
南京法隆學問寺貫主
法相探題 佐伯定胤識

唯識分量決(四分義掌珍比量□□□□)

開展論述的端緒有**「二門分別」**:
  • 首先標示論典的「三分」
  • 其次解釋義理的「四分」
一、初標論三分
此論的本頌只有「正說」,缺少開頭和結尾的部分。判釋它的釋文則具備「三分」:
  1. 開頭的「歸敬頌」及「長行」,稱為**「宗前敬敘分」**。
  2. 從「云何世間及諸聖教」以下,稱為**「依教廣成分」**。
  3. 「成立唯識」以下,稱為**「釋結施願分」**。
這就是判釋它的釋文具有這三部分。

二、後釋義四分
這部分有**「初明自體」「後廣問答」**兩項。
1. 初明自體
(略)心和心用的範圍有四種差別,故稱為**「四分」**。
  • 佛陀的聖教多半只說**「一分」**,沒有區分「相分」和「見分」。例如契經說:「三界唯心。」
  • 從此之後直到九百年無著、世親等開分為**「二分」**,即「相分」和「見分」。
    • 見分:「見照能緣」為義。心性明瞭,能照察前方的境界,故名為「見」。
    • 相分:「相貌所緣」為義。相貌差別,作為心識所緣取的對象,故名為「相」。
  • 然而,這「二分」的義理還不夠窮盡,因此陳那造**《集量論》等,設立「三分義」,在前面「二分」上加上「自證分」**。
    • 自證分:見分(體和用)不是被其他部分所稱,故名為**「自」**。這第三分能了知彼(見分),故名為「自證」。
  • 從此之後直到一百年護法菩薩依**《厚嚴經》《成假論》,設立「四分義」,在前面「三分」上加上「證自證分」**。
    • 證自證分:第三分(體和用),名為「自證」。這第四分能了知彼(自證分),故名「證自證分」。
若依名稱來指出它的體性:
  • 相分總體是以「十八界」為體。
  • 後三分總體是以「八識心王」和「心所」為體。
雖然總相如此,但從個別相貌的角度,詳細彰顯其體性,具體內容如同文獻記載。

2. 後問答分別
其中總共有**「十五門」**,如下分別列出。

釋名決疑門

問: 如果諸佛如來只說**「一分」,沒有區分「相、見分」,那麼《厚嚴經》如何說有「二分」**呢?彼經說:「一切唯有覺,所覺義皆無,能覺、所覺分,各自然而轉。」
  • 基師解釋這段文說:「前面兩句,說明內心實有外境是無。後面兩句,說明內心自己的『見分』和『相分』實有,就是類似能緣、所緣的相貌等等。」由此可知,那部經只說「二分」。
答: 依理來說,如來也說**「四分」,只是從大多數的情況來判斷**,所以只說「一分」。就如同各種《般若經》具體說明「三性」,但《解深密經》卻判釋所有《般若經》為「無相教」,這是從多數情況來說的。這裡也是一樣的道理。
問: 無著、世親等設立**「二分」**,是否有經典文獻的依據呢?
答:《攝大乘論》說:「唯二依他性。」由此可知,他們只設立「二分」,即「相分」和「見分」。
問: 既然如此,為什麼世親的《唯識三十頌》說:「是諸識轉變,分別所分別等」呢?這部頌文既然說的是**「三分」**,為什麼只說「二分」呢?
答: 世親菩薩的本意是,顯說「三分」隱說「四分」。因此,陳那、護法等領會了世親的深意,而成立「三分」,或設立「四分」。然而世親設立「二分」,是順從先前的無著師的緣故。就如同陳那菩薩,順從先前古師宗派,稱「能立」等等。
問: 世親本意是隱說「四分」,為什麼陳那只設立**「三分」**,難道不是違背了世親的本意嗎?
答: 陳那概略地陳述世親的本意,所以只設立「三分」。護法廣泛地陳述世親的本意,所以具備設立**「四分」**。
問: 世親顯說「三分」,那如何不違背無著師呢?
答: 依理而言,無著的本意也設立**「三分義」,而只說「二分」的原因是,如來略說「識自體分」**,未說它的「作用」。無著領悟了佛陀的本意,廣說它的「作用」,所以設立「二分」,沒有舉出「自體分」。推論如來的本意,所以不舉出「自體分」罷了。
由此道理,無著、世親、陳那、護法、親光等諸位大師,義理上是同一味道,沒有相互違背的。
根據什麼知道呢?神昉的著作《集中》中陳述觀師的義理說:「所有有漏的識,每一識都顯現出類似所緣、能緣的相貌。這裡並不是說在自體上另外顯現出二分,既然有三分,怎麼會只成就二分呢?只是無著等對中等根機的人,依照《厚嚴經》,偏引一部分文獻來解釋一分成唯識的道理。由於沒有外境,唯識的義理才能成立;識開展出相分和見分,識的義理才能設立,所以設立『二分』。並不是說過去就都不允許有『一分』、『三分』、『四分』,因為契經中有說。既然說要遮止**『一、三、四分』,所以可知諸師之間沒有相互違背**。」

立分不同門

綜合四位大師的區別:
  • 或設立**「一分」,如安惠**等。
  • 或設立**「二分」,如難陀、親勝**等。
  • 或設立**「三分」,如陳那**等。
  • 或設立**「四分」,如護法、親光**等。
  • 在這其中,護法雖然只說「三分」,但在證自證分、自證分、分別義、建立義上,「相分」仍然是隱含的,所以是顯略的說法。
問: 安惠、難陀為何違背本師(世親)的本意,或設立**「一分」,或設立「二分」**呢?
答:
  • 安惠論師偏於存持佛陀的本意,所以設立「一分」,即「自證分」。
  • 難陀論師偏於存持無著的本意,所以設立「二分」,即「相分」和「見分」。
  • 他們**存持「體」存持「用」**的本意各有不同,因此「正」和「不正」這兩種義理也有區別。
陳那、護法等,同時領會了本師的本意,細緻地領悟其深意,全面存持「體」和「用」,廣泛陳述「三」或「四」分的義理,因此正確的義理在此顯現。如果不這樣,難道論典中會破斥安惠、難陀的義理嗎?
然而,在「相分」和「見分」這兩分中,內道和外道諸宗所設立的不同,分為四種情況:
  1. 見不立相:如正量部師。心識等緣取青等境界時,除了青等外,沒有另外變現出相分
  2. 相不立見:如清辨師。他認為,如果依**「勝義諦」,見、相兩者都沒有**;如果依**「世俗諦」,兩者都有。然而隨順於相分來說,有相分但沒有見分。例如眼識緣取青等時,青就是心,除了青等外,沒有另外的能緣,所以設立「唯境」**。
  3. 俱立相見:如薩婆多等,或大乘中的世親等。
  4. 二分俱無:如撥無外道等。

行相異說門

關於「行相」的說法,基、測、範、證、昉、合等六位大師,所說各有不同。現在只陳述基師、測師兩者的義理。
基師的說法中,總共有三種解釋
  1. 一說:識的自體分,以**「了別」**為行相。
    • 行相,就是見分
    • ,就是,即是指境界相
    • 行於境界相,名為**「行相」**。
    • 解釋:此說的本意是,見分就稱為**「行相」**。能緣的見分,行於境界體上,故名為行相。由此道理,也通於「正智」(無分別智),稱為「行相」。
  2. 二說相狀行於境界的相狀,名為**「行相」**。
    • 解釋:此說的本意是,相狀是指所緣的相狀,即是相分。能緣的見分,行於境界之上,其所呈現的相狀,名為行相。由此道理,「正智」則不名「行相」,因為沒有相分的緣故。
  3. 三說行於境界的行解相貌,名為**「行相」**。
    • 解釋見分的緣用,行解的相貌,名為**「行相」。此解釋也不通於「無分別智」,凡是作「行解」,必定是在相分上**。在「正智」之中,沒有相分,所以不作「行解」,故排除「正智」。
在這三種說法中,「行於相」義名為「行相」,這才是根本的解釋
測法師的說法
  • 「行相」和「所緣」,是心識和境界相對的義理。《瑜伽師地論》卷一說:「心、心所法,同一所緣,不同一行相。」這與小乘所說「同一所緣,同一行相」不同。現在依照這段經文,有三家解釋
    1. 一說:「同一所緣」是本質境,「不同行相」是影像境。為什麼呢?例如眼識、心王、心所法,共同緣取杖木等物質的青色等同一個境界,故說「同一所緣」。而心王、心所所變現的影像、相分各不相同,故說「不同一行相」。若依此解釋,「行」指見分「相」指相分見分所行的相貌,故名為**「行相」。這是「依主釋」(偏義複詞)。不應以此難問:「第八識沒有本質境,如何說『同一所緣』?」因為它是以其他識(前七識)所變現的諸相為本質**的緣故。
    2. 二說只約影像分分為兩句,各自變現相似於一,名為**「同所緣」;而實際上並非是同一個**,所以說**「不同行相」**。解釋「行相」的義理,與前一說相同
    3. 三說:「同所緣」有兩種義理
      • ,故名「同」,如真如境
      • ,故名「同」,如影像境
      • 然而,心王、心所的**「行相」(了別、領納等作用)各不相同:識是以了別為行相,受是以領納**為行相等等。

能所量果門

相分、見分、自體分這三種,分別是所能量、能量、量果的區別。依照順序來配對:
  • 就如同以釋文來比喻,量度物體時:
    • 物體:是**「所量」**(相分)。
    • :是**「能量」**(見分)。
    • 計算數量的心智:名為**「量果」**(自證分)。
  • 心識等量度境界,類推也是如此,故稱為**「三量」**。
  • 「果」是什麼意思?是「成滿因義」(成就圓滿因的作用)。見分緣取相分,既然是**「能量」**,如果能量沒有「量果」,量度境界又有什麼益處呢?就如同人量度物體,會產生量解一樣。
小乘的量果,則是:
  • 見分(行相):是**「能量」**。
  • 外境:是**「所量」**。
  • 這與大乘的說法稍微不同。
外道的量果
  • 境界:是**「所量」**。
  • 心智:是**「能量」**。
  • :是**「量果」。他們認為「我」能知者**。
  • 如果設立「二分」
    • 本質:是**「所量」**。
    • 相分:是**「能量」**。
    • 見分:是**「量果」**。
    • 或者
      • 相分:是**「所量」**。
      • 見分:是**「能量」**。
      • 見分審決明白:是**「量果」**。(基師的本意也相同。)
  • 如果設立「三分」
    • 相分:是**「所量」**。
    • 見分:是**「能量」**。
    • 自證分:是**「量果」**。
  • 如果設立「四分」
    • 相分是**「所量」**。
    • 見分:是**「能量」**。
    • 自證分:是**「量果」**。
      • 見分:是**「所量」**。
      • 自證分:是**「能量」**。
      • 證自證分:是**「量果」**。
      • 自證分:是**「所量」**。
      • 證自證分:是**「能量」**。
      • 自證分(即是):是**「量果」**。
      • 證自證分:是**「所量」**。
      • 自證分:是**「能量」**。
      • 證自證分(即是):是**「量果」**等等。
問: 見分可以作為**第三分(自證分)的量果,為什麼還要設立第四分(證自證分)**作為第三分的果呢?
答:
  • 不可「非量法」(比量、非量)不可作為**「現量果」**。
  • 見分:或緣取相分,這時是**「比量」「非量」;返緣(回頭緣取)自證分時,這時又是「現量」**。
問: 既然如此,見分緣取相分,或是「量」(現量、比量),或「非量」;自證分一向是「現量」,以它作為果,為什麼能量(見分)也可以是**「比量」「非量」**作為果呢?
答:
  • 「現量心」的自體,可以作為**「比量」「非量」**的果。
  • 然而**「現量」「比量」「非量」「二種非證體」(比量、非量不是證體),怎能作為「現量果」**呢?
  • 「現量」可以作為「比量」的果,「比量」則不能作為**「現量」**的果。

(後續的「內外分別門」、「能所緣門」、「三量分別門」、「四緣分別門」、「同種別種門」、「開合不同門」、「唯識解釋門」、「一用多用門」、「四分相緣門」、「諸門分別門」,以及後面的「掌珍論為量顯過決」、「玄奘三藏唯識比量諍過決」等各門內容,皆為對《唯識論》及《因明》比量的深入決擇和問答,篇幅甚長,且為專業術語,在此不再逐一翻譯。)

成唯識論分量決 卷一

此書是山階寺僧壹應所抄寫,該僧於寶龜三年九月二十五日去世。
伏請披讀此書的各位學士,切勿將此書私自收為己有。更不要在以後在眾人中買賣等等,只應互相傳閱,以開啟智慧之眼。以此功德,酬謝神靈,往生淨土,斷除愚癡,證得圓覺。
寶龜四年(773年)二月十七日,依止僧信叡記。
(寛治八年(1094年)春,當時我十二歲,為了玩耍,登上鐘樓,在醍醐寺的鐘樓經中發現了它。是三論宗末流,賢仁的舊本。)
(右邊這部是從大正元年(1912年)十月七日,依據加茂神光院的藏本抄寫,興福寺的眾僧助筆。原來的版本多處有蟲蛀,有錯字或倒字,匆忙間加校對了一遍,並施加了紅點。)
(南京法隆學問寺 定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