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成唯識論本文抄》不僅是法相唯識宗的學術彙編,它本身就是日本佛教(特別是南都六宗)學術傳統的直接產物。
這份文獻並非中國古代的註疏,而是後世(尤其是日本)的學者為了研習窺基的《述記》、智周的《義燈》等根本論疏,而編纂的專題彙編(「本文抄」是一種在日本流行的學術體裁)。
檔案中的證據如下:
明確的日本年號與僧人: 檔案末尾的跋文(識語)提供了最直接的證據。抄寫者署名為「沙門增專」,並註明日期為「嘉吉三年(癸亥)十月七日」(1443年)。嘉吉是日本室町時代的年號。
記載日本歷史事件: 跋文中詳細記載了抄寫當時日本發生的重大政治事件,即「嘉吉之變」(或稱「禁闕之變」)。文中提到了「日野一品殿」、「五性院宮」、「管領畠山」,以及「三種神祇」(日本皇室的三神器)被奪走、皇居被焚毀等內容。這明確地將此文本的製作背景定格在15世紀的日本。
所屬宗派(諸家): 此文本屬於法相宗(Hossō-shū)。此宗由玄奘法師及其弟子窺基(《述記》的作者)所創立,傳入日本後成為「南都六宗」之一,是日本傳統的學術性宗派。
引用的學者: 文本中除了引用中國的窺基(疏)、智周(燈)等人,還引用了大量東亞(日本或新羅)的法相學者,例如:
神昉(Shinbō):跋文中提到「新羅皇龍寺沙門神昉記」,神昉是新羅(古代韓國)高僧,其學說對日本法相宗有重要影響。
子鴻(Shikō):如「二乘之果比量。私記(子鴻)云」。
護命(Gomyō):如「解節三云:(護命)」。
忠繼大德(Chūkei Daitoku):如「忠繼大德云:有別大悲闡提菩薩也」。
道詮(Dōsen):如「破乘章(道詮)」。
神泰師(Master Jintai):如「神泰師章云」。
元興寺智船(Gangō-ji Chisen):如「斷障章撰集記(元興寺沙門智船等)」。
廓法師(Kaku Hōsshi)與寂法師(Jaku Hōsshi):如「廓法師、寂法師是同泰法師第二説」。
清素(Seiso)與義鏡(Gikyō):如「智周、清素、義鏡等可見」。
新撰義鏡抄(西大寺善隆集):明確提到了日本奈良西大寺的善隆。
源信(Genshin):著名高僧源信的筆記被引用。
(璟)(Kei):《彌勒菩薩經述贊》的作者。
元興寺信行(Gangō-ji Shingyō):《大般若音義》的作者。
真空(Shinkū):《釋瑜伽論記》的作者。
景法師(Kei Hōsshi):被多次引用。
玄範(Genpan):《中邊論疏》的作者。
慈信(Jishin):抄寫者的私注。
行賀(Gyōga):《唯識論譣議》的作者。
善珠(Zenshū):《梵網經疏》的作者。
(樂師寺恩訓上德):指奈良藥師寺的傳承。
寬弘六年...舜照上人:記載了與北宋(大宋)的交流。
總結
這份文件是15世紀日本法相宗學術的珍貴樣本。它展現了日本「南都六宗」的僧人(諸家)如何以極其精細和嚴謹的方式,繼承、辯論並發展了源自中國(窺基、智周)和新羅(元曉、神昉)的唯識學說。
這部《本文抄》並非孤立的註疏,而是一個龐大學術網絡(包括元興寺、藥師寺、西大寺等)的研討成果,由僧人增專在1443年抄錄保存。
這是一部15世紀日本室町時代的佛教重要文獻,由沙門增專於嘉吉三年(1443年)抄錄。此文本並非《成唯識論》本身,而是一部日本法相宗(南都六宗之一)的「本文抄」。
「本文抄」是一種學術體裁,它摘錄(抄)《成唯識論》的核心原文(本文),並彙集了歷代權威祖師(諸家)的註疏與評論,旨在對法相唯識宗的根本教義進行精細的辨析、問答與傳承。
這部彙編的內容法義極其精妙深奧,其核心目的在於「破邪顯正」——在眾多異說中,確立以印度護法(Dharmapāla)論師、中國窺基(Kuiji)法師(《述記》作者)及智周(Zhizhou)法師(《義燈》作者)一脈相承的法相宗正統教義。
以下針對此文本中的重要法義及其「諸家評論」進行分析:
一、 核心法義:確立「唯識中道」
本文抄的根本立場是「萬法唯識,識外無境」。所有的法義辯論都圍繞這一核心展開,旨在建立一個既非「斷見」(虛無主義)亦非「常見」(實在主義)的中道體系。
1. 判教:三時教判與唯識了義
文本開篇即確立《解深密經》的「三時教判」。
評論: 這是法相宗確立自身正統地位的關鍵策略。
初時(有): 佛陀初在鹿苑說《阿含經》(阿笈摩),為破「我執」而說「法有」(五蘊、十二處等)。此為不了義。
二時(空): 佛陀在鷲峰山說《般若經》,為破「法有」而說「一切皆空」。此亦為不了義(密意說)。
三時(中道): 佛陀最後宣說《解深密經》、《華嚴經》等,明辨「三性」(遍計所執、依他起、圓成實),說「唯識」中道。
2. 根本識:阿賴耶識為萬法所依
為了建立「唯識」,必須確立一個持藏染淨種子、作為輪迴與解脫主體的根本識。
法義: 此即第八「阿賴耶識」(亦名阿陀那識、藏識、心)。它是「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是諸趣輪迴及涅槃證得的根本依持。
評論: 這是唯識宗與小乘(不立此識)及中觀(不談此識)的根本區別。
3. 三性三無性:會通空有
這是唯識宗回應「般若皆空」的最精妙理論。
法義: 諸法有「三性」,佛陀依此三性說「三無性」。
遍計所執(情有理無): 凡夫的虛妄分別(如「我」、「法」)。依此說「相無性」(相是假名,無實自性)。
依他起(如幻假有): 依託因緣而生的識所變現(如心、心所)。依此說「生無性」(無自然生,非實有)。
圓成實(真實是有): 諸法真如實性(二空所顯)。依此說「勝義無性」(此勝義空理即是「無自性」之實性)。
評論: 文本強調,佛說「一切法無自性」,並非否定「依他起」和「圓成實」,而是否定「遍計所執」。
二、 諸家評論:法相宗的內外論辯
此《本文抄》的價值在於它如實記錄了法相宗內部與外部的激烈辯論,並處處維護護法、窺基一系的「正義」。
1. 辯論(一):五性各別 vs 唯一佛乘(種姓義段)
此為法相宗最顯著的教判。
護法正義(本文立場): 堅持「五種姓各別」,認為衆生本來就有菩薩、獨覺、聲聞、不定、無性(一闡提)五種差別。「無性有情」畢竟不能成佛。
所破觀點(《法華》、《涅槃》): 針對《法華經》「唯有一乘法」 和《涅槃經》「一切衆生悉有佛性」,本文評論認為:
此乃「密意說」(不了義)。
此是針對「不定種姓」的衆生而說的方便法門。
《涅槃經》所說的「佛性」是指「理性」(真如理體),而非人人皆有能成佛的「行性」(無漏種子)。
2. 辯論(二):中觀 vs 唯識(破相宗)
文本嚴厲批判中觀派,視其為墮入斷滅空的「惡取空」。
所破觀點(清辨): 指責清辨(Bhaviveka)論師「撥無此識及一切法」,認為他不僅空「遍計所執」,連「依他起」(識)與「圓成實」(真如)也一併撥無。
護法正義: 唯識宗的「空」,是「我法非有,空識非無」。即承認「虛妄分別有」(依他起識),只是於此識上,「能取所取二都無」(遍計所執空)。
3. 辯論(三):唯識宗內部之爭(安慧 vs 護法)
文本中最微細的法義辨析,發生在唯識宗內部。
種子本有或新熏: 護月論師執「一切種子皆本性有」;難陀論師(或勝軍)執「皆熏故生」(新熏)。
護法正義(本文): 立「新熏、本有合一」義,即本識中法爾具有無漏種子(本性住種姓),也依賴後天聽聞正法熏習(習所成種姓)。
佛是否說法(教體):
無性(Asvabhāva):認為「佛實無言」,教法是聽者「自意識上文義相生」。
護法正義(本文): 佛陀識上確有「文義相生」,此為「實能詮文義爲體」。
法執遍於幾識:
安慧(Sthiramati): 認為「有漏心中皆有法執」,八識皆有。
護法正義(本文): 嚴格限制「能遍計」者,認為俱生法執唯在第七識,分別法執在第六識,而第八識與前五識無執。
4. 辯論(四):小乘部派 vs 大乘唯識(破有部、經部)
文本處處駁斥小乘的「實有」觀點。
破三世實有: 針對有部「三世實有,法體恒存」的觀點,大乘認為唯有現在法上有酬前(過去)引後(未來)的功能,過未二世皆是假立。
破心所實有: 針對有部認為「不相應行」(如命根、得、非得等)是實有的觀點,大乘以「非色心所不攝故」破斥其為「假法」。
破「細意識」: 針對經部為了解釋無心位(如無想定、滅盡定)而建立的「細意識」,本文認為這不究竟,唯有建立第八阿賴耶識才能真正解決「持種受熏」的問題。
《成唯識論本文抄》並非一部單一作者的著作,而是一部集大成的學術彙編,是日本法相宗(南都六宗之一)學術黃金時代的產物,由15世紀的僧人增專所抄錄。
1. 確立文本的傳承光譜:從印度到日本
這份名單清晰地勾勒出法相唯識學的傳播鏈,確立了此《本文抄》的正統地位:
中國(根源): 文本的核心權威是窺基(被尊稱為「疏」主) 和智周(被尊稱為「燈」主)。他們是玄奘所傳唯識宗(法相宗)的嫡系,代表了中國法相宗的最高解釋權。
新羅(橋樑): 文本引用了神昉(新羅皇龍寺高僧)。這顯示了新羅佛教在將唐代唯識學傳入日本過程中所扮演的關鍵橋樑角色。
日本(諸家): 文本中絕大多數的「私記」(個人註疏)作者,如子鴻、護命、道詮、善珠、行賀 等,都是日本南都(奈良)佛教的歷代高僧。
評論: 此文本的編纂者,其意圖是站在一個「集大成」的立場,表明其學說上承中土(窺基、智周),旁通新羅(神昉),並總結了日本「諸家」的研討成果。
2. 文本的目的:法相宗的內部辯經與判教
這份名單證明此《本文抄》是一部高階的學術手冊,其目的不是初級教學,而是精細的「法義辨析」(Dharma Debate)。
諸家並陳,隱含褒貶: 文本採用「有義...」(一派觀點)、「有義...」(另一派觀點)的形式,並大量引用廓法師、景法師、玄範 等人的註解。這表明編纂者(或其師承)正在對法相宗內部的不同解釋進行比較、歸類和評判。
確立「正義」: 幾乎在每一個爭議點上,文本都會最終確立窺基(疏)或智周(燈)的觀點為「正義」,以此來統一思想,破斥異說。例如,在「教體」問題上,文本引用護法、親光的觀點,以反駁無性論師「佛實無言」的看法。
辯論的精細化: 辯論的問題已深入到極為精細的層面。例如,引用「忠繼大德」的觀點,討論的是「具有大悲心的闡提(無性有情)是否為一獨立類別」,這已是唯識學內部的高階議題。
3. 文本的歸屬:南都六宗的學術中心
引用的學者名錄明確指向了日本奈良的學術中心:
元興寺(Gangō-ji): 引用了智船 和信行 的著作,元興寺是日本法相宗的重鎮。
西大寺(Saidai-ji): 引用了善隆的《新撰義鏡抄》。
藥師寺(Yakushi-ji): 提及了「樂師寺恩訓上德」,藥師寺是日本法相宗的根本道場。
跨宗派的引用: 文本甚至引用了天台宗高僧源信(Genshin)的筆記。這並不意味著源信是法相宗,而是表明此《本文抄》的編纂者學養深厚,在辨析法義時,會廣泛參考當時(平安、室町時代)日本佛教界的各家之言。
4. 抄寫者的角色:傳承與私注
抄寫者增專(Zōsen)並非單純的複製者,他也是這一學術鏈條的參與者。
國際視野: 跋文中提到「寬弘六年...舜照上人...送大宋之書也」,這表明當時的日本學僧仍在積極尋求與中國(北宋)佛教界的交流,以印證所學。
師承私注: 文本中出現的「私書入了慈信」 這樣一筆註記,極可能是抄寫者增專將自己的師承(或自己的法名「慈信」)寫入文中,以示自己已得此法脈真傳。這是一種學術傳承的「印可」行為。
時代的見證: 增專在1443年抄錄此文時,正值日本「嘉吉之變」、皇權動盪之際。他在如此混亂的時局中,依然專心抄錄這部極度繁複、精深的哲學論著,足見南都佛教諸家對「法義」傳承的堅定與執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