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略疏》題解

《成唯識論略疏》(T68n2267),由長泉律院的僧人普寂所撰。這是一部針對玄奘三藏所譯《成唯識論》的註疏。

此《略疏》的結構並非僅有隨文註釋,其序論「懸譚」部分尤其重要,展現了作者普寂的獨到見解與對當時學風的批判。

以下是這份文件的完整摘要:

第一部分:懸譚(序論)

在正式註疏經文前,普寂首先立下了「十門分別」,作為理解《成唯識論》的總綱。其核心在於第八門「弘通得失」,作者在此提出了對當時主流慈恩宗(窺基一脈)學風的深刻反思,即著名的「五失」:

  1. 明論教興:說明《唯識論》的緣起,是為了讓聲聞及大乘行者了達實相、成就中道而說。

  2. 時教分齊:討論佛陀的「三時教判」。普寂在此隱晦地批評了慈恩宗將《般若》判為第二時(未了義)、《唯識》判為第三時(了義)的做法,認為《般若》等亦含攝大乘終極之說,不應妄作抑揚。

  3. 藏乘所攝:判此論為菩薩藏、阿毘達磨藏,三乘教中的菩薩乘。

  4. 能詮教體:討論能詮釋教義的體性(如名句文、音聲、乃至真如)。

  5. 所詮宗趣:明此論以「一切法唯識」為宗,旨在令行者遣二執、祛二障,證得二轉依妙果。

  6. 教所被機:指明此教主要針對菩薩根性及不定種性,並強調阿賴耶識甚深細,非凡夫所能測知。

  7. 傳譯不同:提及此論有真諦舊譯與玄奘新譯二本,並感嘆舊譯本在唐初迅速逸沒,無由得見。

  8. 弘通得失:此為「懸譚」之核心。

    • 得(功績):普寂首先高度讚揚玄奘與窺基(基公),在六朝末期學人「浮慕玄虛,不喜實踐」的風氣下,遠赴天竺,帶回唯識正法,使三乘教法得以重輝。

    • 失(五弊):但他隨即尖銳地指出慈恩宗在弘傳中的五大流弊:

      1. 名相繁費之弊:批評慈恩章疏過於繁瑣,「佶屈聱牙」、「穿鑿迀曲」,使學者耗費心力於無益的名相訓詁,忘失了實證的根本。

      2. 濫用因明之弊:嚴厲批評窺基將「因明」(邏輯學)視為佛法核心。普寂考證因明本為「外道法」,用世間的「因量」去籌度佛法「至玄至微」的道理,如同「寸尺於泰山,斗斛於大海」,是本末倒置。

      3. 妄廢二乘之弊:批評慈恩宗為高揚大乘,而將聲聞二乘貶斥為「邪執」。普寂重申二乘法教是「革凡成聖之初甘露」,是漸入佛慧的妙門,不應廢斥。

      4. 倒判三一之弊:最核心的教義分歧。普寂反對慈恩宗「三乘真實,一乘方便」及「五姓各別」的判教。他主張佛法應是「始乎二乘,中乎三乘,終乎一乘」,一乘才是究竟實義。他批評窺基為護己宗,「牽強附會,曲義舞文」,強解《法華》、《華嚴》以證成其說。

      5. 嫌斥空法之弊:指出慈恩宗學者因害怕「惡見空」(斷滅空),而連帶排斥中觀宗(如清辨論師)所說的「正法空」(般若性空)。他形容這是「見噎飯死者,懼不食飯乎」,結果為了遮止「惡空」,反而墮入了「妄有」的另一邊。

  9. 日域傳來:記述此論傳入日本的四條主要脈絡(如道昭、智通、智鳳、玄昉等)。

  10. 隨文別釋:進入正文解釋。


第二部分:隨文別釋(正文註疏)

此部分開始逐句註釋《成唯識論》的頌文與長行。普寂在註釋中,並不僅依循窺基以護法(Dharmapāla)為本宗的觀點,而是時常並列安慧(Sthiramati)、難陀(Nanda)等諸論師的異說,展現了更為廣博和持平的學術立場。

疏第一卷

  • 序分:解釋論首「稽首唯識性」等歸敬頌。在解釋「我今釋彼說,利樂諸有情」時,普寂引用了安慧、火辨、護法三家對造論意趣的不同解釋。

  • 正宗分(初):進入正宗分,首先標明「唯識相」。

  • 破外執(我法):此為《成唯識論》的開篇重點。

    • 破我執:針對外道(如數論、勝論)及小乘(如犢子部)所執著的「實我」,論證其「我」若即蘊、若離蘊、若不即不離蘊,皆不成立。並辨析我執有「分別起」(由邪教邪思引發)與「俱生起」(與生俱來的本能執著)二種。

    • 破法執:廣破外道(數論二十五諦、勝論六句義、大自在天、聲論師等)與小乘(薩婆多部等)所執的「實法」(心外實有之物)。論證色法(如極微)、不相應行法、無為法,皆非實有,而是依識所變現。

疏第二卷

  • 破法執(續):繼續破斥小乘所執的「不相應行法」(如得、命根、四相等)與「無為法」(如虛空、擇滅等)。普寂依論證成這些皆是依附於色、心法上假立的「分位差別」,並非有獨立實體。

  • 證有阿賴耶識(初):在破斥外境後,開始建立「唯識」正義,首先詳解「初能變」(第八阿賴耶識)。

  • 阿賴耶識三相

    1. 自相:即「阿賴耶」(藏識),具「能藏、所藏、執藏」三義。

    2. 果相:即「異熟」(Vipāka),是善惡業所引生的總報體。

    3. 因相:即「一切種」,能執持一切染淨諸法種子,為萬法生起之因。

  • 種子六義:詳細辨析作為「因相」的種子必須具備的六個條件:剎那滅、果俱有、恆隨轉、性決定、待眾緣、引自果。

  • 熏習:辨明「能熏」(七轉識)與「所熏」(第八識)的條件。

  • 阿賴耶識的所緣與行相:其所緣(執受、處、了)極其微細,凡夫「不可了知」。其行相(認識作用)亦然。

疏第三卷

  • 阿賴耶識的心所:詳解第八識「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應」,此五心所為「遍行」,且其相應之受必為「捨受」(不苦不樂)。

  • 阿賴耶識的體性:其體性為「無覆無記」,既非善惡(無記),亦不障聖道(無覆)。

  • 阿賴耶識的伏斷:此識(阿賴耶之名)於「阿羅漢位」方捨。普寂在此列舉了三師異說(羅漢捨、八地捨、初地捨),並傾向於第二說(八地菩薩已捨阿賴耶名)。

  • 證有阿賴耶識(續):接著引用「五教十理」來證明第八識決定實有:

    • 五教:引《阿毘達磨經》、《解深密經》、《楞伽經》等大乘了義教,及《增一阿含》等小乘不了義教(密意說)為證。

    • 十理:用十種義理證明(如持種心理、異熟心理、趣生心理、壽煖識理、滅盡定理等)。

疏第四卷

  • 詳解「第二能變」(第七末那識):

    • 體性:梵名「末那」(Manas),此翻為「意」。其特徵為「恆審思量」。

    • 所依與所緣:它恆時「依」第八識生起,並「緣」第八識的見分,執著為「實我」,是「我執」的根本。

    • 心所:恆與「我癡、我見、我慢、我愛」四大煩惱相應,此外尚有遍行五所、別境(慧)、及八大隨煩惱等。

    • 體性與伏斷:其性為「有覆無記」(障聖道故「有覆」)。此識的「人我執」在阿羅漢位、滅盡定、出世道時方伏或斷。

  • 證有末那識:引用「二教六理」證明第七識實有(如「不共無明」理、「二定差別」理、「我執恆行」理等)。

  • 詳解「第三能變」(前六識):

    • 體性:即眼、耳、鼻、舌、身、意六識,其體性為「了別境」(認識具體對象)。

    • 體性:通於善、不善、無記三性。

    • 心所:與全部五十一個心所皆可相應(遍行、別境、善、煩惱、隨煩惱、不定)。

疏第五卷

  • 詳解心所法:接續上文,詳細辨析「六位心所」(遍行、別境、善、根本煩惱、隨煩惱、不定)中每一法的體性、業用與差別。

    • 善法(十一):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

    • 根本煩惱(六):貪、瞋、癡、慢、疑、惡見。

    • 隨煩惱(二十):小隨(忿、恨、覆、惱、嫉、慳、誑、諂、害、憍)、中隨(無慚、無愧)、大隨(掉舉、惛沈、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

    • 不定(四):悔、眠、尋、伺。

  • 詳解六識的生起:辨明前六識的生起與間斷。五識(眼耳鼻舌身)依緣而現,時有間斷;第六意識除「五位」(無想天、無想定、滅盡定、極重睡眠、極重悶絕)外,恆常現起。

  • 三能變總結:總結八識體性非一非異,依世俗諦說有八識差別,依勝義諦則八識皆無自性。

  • 建立三性:正式進入《成唯識論》的理論核心——三自性。

    • 遍計所執性(Parikalpita):由妄執而生,如執繩為蛇。其體性「情有理無」,「相無自性」。

    • 依他起性(Paratantra):依眾緣而生,如繩體本身。其體性「似有實無」,「生無自性」。

    • 圓成實性(Pariniṣpanna):二空所顯的真如實性,即繩的「麻性」。其體性「真空妙有」,「勝義無自性」。

疏第六卷

  • 三性與三無性:承接上文,說明佛陀說「一切法皆無自性」的密意,是依「三無性」而說,即遍計的「相無性」、依他的「生無性」、圓成的「勝義無性」。此「三無性」即是「唯識實性」,即真如。

  • 菩薩五位:詳解悟入唯識的五個修行階位。

    1. 資糧位(Sambhāra-mārga):從發心到入加行前。修習六度萬行,積集福德智慧資糧,但對二取(能取、所取)尚未能伏滅。

    2. 加行位(Prayoga-mārga):修習「四尋思、四如實智」(煖、頂、忍、世第一法),觀「所取」空,漸伏「能取」。

    3. 通達位(Darśana-mārga):即「見道」,登菩薩初地(歡喜地)。「無分別智」現前,頓斷「分別起」二障(煩惱障、所知障),親證真如。

    4. 修習位(Bhāvanā-mārga):從二地到十地。數數修習「無分別智」,漸斷「俱生起」二障,修十波羅蜜,斷十重障,證十真如。

    5. 究竟位(Niṣṭhā-mārga):即佛地。

      • 二種轉依:斷盡二障種子,證得「所轉捨」(二障)與「所轉得」(菩提、涅槃)。

      • 四智:所轉得的菩提,即是轉八識所成的「四智」:轉第八識得「大圓鏡智」,轉第七識得「平等性智」,轉第六識得「妙觀察智」,轉前五識得「成所作智」。

      • 三身:所轉得的涅槃(法身),合四智菩提,總成佛果「三身」:法身、報身(自受用、他受用)、化身。

  • 流通分:最後以偈頌總結全論大旨,發願流通,普利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