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明大疏導》題解

這份文件的作者歸屬有些複雜,文本本身是一份手稿抄本,其中包含了多個層次的作者和抄寫者資訊:

  1. 原作者:明詮僧都 (Myōsen Sōzu)

    • 在文本末尾的「甲本奧書」(甲手稿的跋)中,一位名叫快道林常的後記作者明確指出,這部著作是「明詮僧都《因明大疏導》」。因此,明詮僧都(生平不詳)是這部《大疏導》的原始作者。

  1. 抄寫者:訓兼 (Kunkai)

    • 文本(來源 1)的主體抄寫者是訓兼(或釋訓兼)

    • 根據跋文,他於「享保八年」(1723 年)完成了這份抄本

    • 當時他是興福寺的一名沙門,年僅十七歲,自稱「因明末學」。這表明他是一位正在深入學習因明(佛教邏輯)的年輕僧人。

  2. 後記作者:快道林常 (Kaidō Rinshō)

    • 文本末尾的「甲本奧書」是由上陽沙門快道林常於「寬政四壬子年」(1792 年)在豐山愛染院所寫

    • 他在這篇後記中提到了他如何獲得明詮僧都的導本,並比較了不同版本,感嘆傳抄過程中的錯漏,並說明自己為了保存這份文本而再次進行了校對和別錄

總結: 這份文本(來源 1)的原作者是明詮僧都,而我們現在看到的版本是由 17 歲的僧人訓兼在 1723 年抄寫的手稿 ,該手稿後來又經過快道林常在 1792 年的校對和註記


內容評論

這篇《因明大疏導》(編號 T69n2273)是一部高度專業化和技術性的佛教哲學著作

1. 文本性質:「疏導」(Shūdō)

  • 標題中的「疏導」明示了其性質。它並非一部獨立完整的論著,而是一部「指南」或「輔助讀物」。

  • 它的目的是為了幫助讀者理解一部更龐大、更複雜的著作,即「大疏」(Daisho,即《因明大疏》)。在東亞佛教傳統中,《因明大疏》通常指的是唐代高僧窺基(玄奘弟子)為註解玄奘所譯的《因明正理門論》(作者為陳那)而撰寫的《因明入正理論疏》。

  • 因此,這份文本(來源 1)是「註解的註解」或「註解的學習指南」。

2. 內容結構與風格

  • 文本(來源 1)的內容並非流暢的長篇大論,而是呈現為一系列的筆記、術語表和註釋的集合

  • 其結構大致依循所註解的《大疏》的「上卷」、「中卷」和「下卷」(此處標為「下四相違」)

  • 風格特點:

    • 術語註解: 文本花費大量篇幅解釋關鍵術語,例如「三輪,(神通記心教誡。)」、「兩河,(兩河者,跋提河、生死河。)」

    • 漢字標音: 包含大量針對生僻字或專有名詞的標音,例如「空桑,(息郎反。...)」、「啟,(虔禮反。)」

    • 概念拆解: 它將複雜的邏輯概念分解為簡短的條目,如「三量(自他共三量)」、「二因(生了二因)」、「八門(八義)」

    • 片段化: 許多句子是零碎的,似乎是為了觸發讀者(假定讀者正同時閱讀《大疏》)對特定段落的記憶或理解。

3. 核心主題:因明(佛教邏輯)

  • 如標題所示,本文(來源 1)完全聚焦於「因明」(Hetuvidyā),即源於古印度的佛教邏輯學和辯論術。

  • 它深入探討了因明的核心技術細節,包括:

    • 三支作法(邏輯三段論): 宗(命題)、因(理由)、喻(範例)

    • 因三相(理由的三個條件): 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異品遍無性

    • 能立與能破: 如何建立一個有效的論證(能立)以及如何駁斥一個錯誤的論證(能破)

    • 過(Gotta,邏輯謬誤): 文本(來源 1)中充斥著對各種邏輯謬誤的討論,如「三十三過」、「十四」、「闕」、「不成」、「相違」等

  • 它引用了因明傳承中的關鍵人物,如陳那(Dignāga)和戒賢(Śīlabhadra)等

總體評價: 這不是一篇適合初學者的入門讀物。它是一份高度濃縮、極其技術性的學習指南,適用於已經深入研讀窺基《因明大疏》的專業學者或僧侶。其筆記式和片段化的風格表明,它是一種輔助記憶和理解的工具,旨在幫助學生掌握佛教邏輯學中極其精確和複雜的辯論規則與謬誤分析。


 

核心因明概念解析(依據文本)

1. 關於「三輪」

文本(來源 1)在開篇即提及「三輪」

  • 三輪: 神通記心教誡

    • 這「三輪」源於佛教傳統對佛陀教化方式的分類,特別是在唯識學中用來描述聖者(如佛菩薩)的教化作用:

      • 神通輪: 以神通力顯示奇蹟

      • 記心輪: 預知或知道對方的心思

      • 教誡輪: 進行教導和勸誡

    • 在因明學中,雖然主要關注言辭論證(教誡),但這三個輪子概括了**悟他(教化他人)**的全方位方式


2. 關於「五釋」(對《因明》名稱的五種解釋)

文本(來源 1)引用了智周等人的觀點,對「因明」這一名稱提供了五種解釋

  • 五釋的結構: 文有五釋,每一釋中各有三節

    • 初以因明正理入名,而屬於教

    • 第二離釋因明等名

    • 第三依彼六釋,合釋

  • 第一釋(名體釋):

    • 明者: 若單說「明」,是五明之通名 。若加上「因」字成「因明」,是五明中之一

    • 因明正理: 為了區別外道因明及論軌論式,加入「正理」,專指入正理之因明(陳那論)

  • 因體有二(在第二釋中離釋):

    • 教因: 能詮之教

    • 入者: 能入之智(指能了解邏輯辯論的智慧)

    • 正理者: 依因明門所說有為無為諸法自性差別


3. 關於「因三相」(三條理由的標準)

文本(來源 1)多次談及因明中決定一個理由(因)是否成立的三相

  • 三相的描述: 論云「因有三相」

    • 第一相(遍是宗法性): 理由(因法)必須普遍存在於有法(宗的立論主體)之上

    • 第二相(同品定有性): 在所有與宗所立屬性相同的事物上,理由(因)也必須存在

    • 第三相(異品遍無性): 在所有與宗所立屬性相異的事物上,理由(因)必須完全不存在

  • 陳那的觀點: 陳那不允許只取其中一相,而是主張三相並取


4. 關於「量」(認知或判斷的標準)

文本(來源 1)主要認可兩種「量」作為最終的知識和論證基礎

  • 兩種刊定: 現量、比量

    • 這兩種量各有「似量」(錯誤的量)

  • 現量(Pratyakṣa):

    • 定義:無分別 (即直覺、無概念判斷的感知)。

    • 分類: 分為親冥(散心)和明證(定心)

    • 似現量: 分別解(了宗智)、妄謂得體 、非明證境 (有分別智等)。

  • 比量(Anumāna):

    • 定義: 藉由邏輯推理和已知條件(因三相)來觀察未知事物(宗義)

    • 自比量與他比量: 區分自比(悟己)和他比(悟他)

這部疏導的目標就是透過精確掌握因三相真現量、和真比量,來區分真能立似能立(邏輯謬誤)


我們繼續深入探討《因明大疏導》的內容,這次聚焦在其核心議題——**邏輯謬誤(過性)**的詳細分類,特別是「宗過」(命題的謬誤)和「因過」(理由的謬誤)1

邏輯謬誤(過性)的詳細分類

《因明大疏導》的主要目的之一是教授如何識別和避免辯論中的邏輯謬誤(過)2。這些謬誤(過)被精確地分類,通常依循陳那(Dignāga)和後來的因明大師的體系。

I. 宗過(命題謬誤)

宗(所立宗,即命題)的過失,也稱為似宗,依據文本(來源 1)的闡述和因明傳統,主要有九種(九過)3

宗過分類(九過)描述來源
一、現量相違

命題與直接感知(現量)相矛盾 4

5
二、比量相違

命題與有效推理(比量)相矛盾 6

7
三、自教相違

命題與自己所依據的經論或宗派教義相矛盾 8

9
四、世間相違

命題與世間共許的常識相矛盾 10

11
五、自語相違

命題與立論者自己所說的話(當前的陳述或自許)相矛盾 12

13
六、能別不成

命題中,作為謂語的「法」(能別)不成立 14

15
七、所別不成

命題中,作為主語的「有法」(所別)不成立 16

17
八、俱不成

命題中,主語(有法)和謂語(法)兩者都不成立 18

19
九、相符極成

命題(宗義)是立、敵雙方都已極其認可、無須再爭辯的事實(故無所立的意義)20

21

這九種過失可歸結為三類:「顯乖法」(前五種相違)、「顯非有」(能別、所別、俱不成)、「虛功」(相符極成)22


II. 因過(理由謬誤)

因(理由)的過失,或稱似因,指不具備因三相(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異品遍無性)的理由23。這些謬誤主要有十四種(十四過),被歸納為三大類:四不成、六不定、四相違24

因過分類簡要描述說明(來自文本)來源
一、四不成(Asiddha)

理由(因)本身不成立或未被雙方共許 25

理由無所依(宗的主體不成立)、理由體自不成(因的本質不成立)、理由體二俱不成、以及理由體猶豫(懷疑)不成等 26

27
二、六不定(Anaikāntika)

理由(因)雖然成立,但其與宗所立的關係不確定 28

理由過於寬泛或狹窄,導致無法確定地成立所立的宗義 29。例如:共有不定、不共不定、相違決定不定等 30

31
三、四相違(Viruddha)

理由(因)非但不能成立宗義,反而成立了與宗義相違的結論 32

法自相相違有法自相相違法差別相違有法差別相違(後三種是基於法或有法的意許或差別而產生的相違)33

34

此外,文本(來源 1)也討論了「喩過」(範例的謬誤)35,主要集中在十過(五同喩過、五異喩過),包括無合(未總結範例與宗因的關係)和倒合(總結方式顛倒)等 36

結語

《因明大疏導》透過如此詳細的分類和論證,訓練讀者具備精準的邏輯思維,將辯論視為一項技術性極強的學問,目的在於「簡擇同異」(辨別所許與不許)37

 


我們將繼續分析《因明大疏導》的最後一個核心部分:四相違(四種相違的理由),這是因明學中對似因(邏輯謬誤)分類中最複雜的一組,主要在文本的「因明論疏下四相違導」中進行了闡述 1

四相違(Viruddha Hetu)解析

四相違是因過(理由的謬誤)的其中一類,指理由(因)非但不能成立自己所立的宗義,反而成立了與之相違的結論 2。這四種相違是基於自性(體)和差別(義)的組合:

相違類型 (四種相違)宗義 vs. 理由簡單描述
1. 法自相相違

宗所立的法(謂語)與因所成的法自相相違 3

理由所證明的事物本質與命題所主張的事物本質相矛盾 4

2. 有法自相相違

宗所立的法與有法(主語)的自相相違 5

理由所成立的結論與命題主語的本質(體)相矛盾 6

3. 法差別相違

宗所立的法與法(謂語)的差別義相違 7

理由所成立的結論與命題謂語的意許(意之所許)範圍相矛盾 8

4. 有法差別相違

宗所立的法與有法(主語)的差別義相違 9

理由所成立的結論與命題主語的意許範圍相矛盾 10

關於「自性」與「差別」

這四種相違的核心在於對「自性」和「差別」的界定:

  • 自性 (Svabhāva): 指事物局限於自身的體性,是的含義 11

  • 差別 (Viśeṣa): 指事物通達於他處的特性,是的含義 12。在因明學中,差別也常指意許(意之所許)的範圍或屬性 13

因此,「法自相相違」是對事物本質(自相)的矛盾,「法差別相違」是對事物意許範圍(差別)的矛盾。

法自相相違的舉例

文本中以勝論師(外道)的論點為例,說明了「法自相相違」:

  • 論點: 聲是無常,因為它是所作性(被製造出來的) 14

  • 勝論師的立場: 勝論師認為「實」(實體句)是,而「聲」屬於實,因此聲應為常 15

  • 矛盾點:

    • 立論者(佛弟子): 因(所作性)成立了「無常」這個法 16

    • 勝論師(敵者): 理由反而成立了與「無常宗」相違的「常宗」 17

  • 結論: 理由(因)成立的結論,與原宗(無常)的法自相相矛盾,故為法自相相違因 18

總結四似因的關係

《因明大疏導》強調了三種主要似因(理由的謬誤)的關係:

謬誤類型與「遍是宗法性」(第一相)的關係與「後二相」(同有性、異無性)的關係成立的結論
四不成

闕初相(缺少第一相) 19

不論後二相是否成立 20

理由本身不成立或未共許 21

六不定

具初相(具備第一相) 22

後二相不定(過寬或過狹) 23

結論不能確定(疑因) 24

四相違

具初相(具備第一相) 25

後二相相違(成立相反的結論) 26

成立與原宗相違的結論 27

這份「大疏導」以其極為細緻和精密的結構,為後世學者提供了深入了解因明邏輯的指引 28


我們繼續探討《因明大疏導》的最後一個實踐性核心:**能立(成立論證)能破(駁斥論證)**的結構。這是將因明邏輯應用於辯論的關鍵。

三、 能立(成立論證)與能破(駁斥論證)

在因明學中,論辯的過程分為兩個方面:立論者(宗)建立自己的主張(能立),以及敵者(賓)駁斥對方的論證(能破)。

1. 能立(成立論證的結構)

能立,即有效成立自己宗義的論證方法,它必須符合因明的三支作法,也就是由三個部分組成:

  1. 宗(Pratijñā): 所要成立的命題或主張。

    • 必須是自所許(自己所主張)而非他極成(對手已公認)。

    • 必須是不可說(對手不承認)而非極成(雙方公認)。

  2. 因(Hetu): 成立宗義的理由。

    • 必須具足因三相(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異品遍無性),否則即為似因(謬誤)。

  3. 喩(Dṛṣṭānta): 證明因與宗之間關係的範例。

    • 分為同喩(正例,展示因與宗同在)和異喩(反例,展示因與宗相異)。

文本中的強調: 《因明大疏導》反覆強調,只有三支具足無過(無宗過、無因過、無喩過)的論證,才被稱為真正的「能立」。

2. 能破(駁斥論證的結構)

能破,即駁斥對方論證的方法,其目的在於顯露對方的過失(謬誤)。《大疏導》強調,能破主要依賴於指出對方論證中的「三過」:

  • 顯宗過: 指出對方所立宗義犯了九種宗過(如現量相違、自語相違等)。

  • 顯因過: 指出對方所用理由犯了十四種因過(四不成、六不定、四相違)。

  • 顯喩過: 指出對方所用範例犯了十種喩過(五同喩過、五異喩過)。

「過性」的等級: 文本(來源 1)中提到「過重、先明」(見於篇尾)等描述,暗示了不同類型謬誤的嚴重程度駁斥的優先順序。例如,「相違因」(四相違)往往被視為比「不成因」更嚴重的過失,因為它不僅不能成立結論,反而成立了相反的結論。在實際辯論中,立論者往往會優先駁斥敵者最核心的謬誤。


總結評論與學術意義

《因明大疏導》作為一部學習指南,其學術意義在於:

  1. 高度系統化: 它將龐大的《因明大疏》(對《入正理論》的註解)系統地分解為數十個核心術語、原則和謬誤類型,提供了一個清晰的知識架構。

  2. 傳承性: 文本中反覆引用窺基、智周等人的觀點,體現了它在東亞(尤其是日本)因明學傳承中的地位,是學習法相宗因明(以玄奘、窺基一系為主的因明學)的標準途徑。

  3. 實用性: 它不僅僅是理論闡述,更是一部旨在幫助學僧實戰辯論的工具書,特別是對於處理各種複雜的似因(邏輯陷阱)提供了詳盡的指導。

總體而言,這份手稿是研究佛教邏輯學在十八世紀(明詮僧都的著作,經訓兼、快道林常抄寫和校勘)在日本傳播和發展的重要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