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6《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對讀》(03) 解題

📜 總體概述與目的
本文獻為《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對讀》系列的第三冊,是一項嚴謹的學術工程。其核心目標是將東亞瑜伽行派(法相唯識宗)的三部核心論典進行並列對讀:
  1. 《成唯識論》:由玄奘三藏糅譯,彙編了印度十大論師對世親菩薩《唯識三十頌》的註解。
  2. 《成唯識論述記》:唐代窺基大師對《成唯識論》所作的權威註疏。
  3.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日本橫岳湛慧法師所著,廣泛引用窺基《述記》及其他唐代註疏(如慧沼《了義燈》、智周《演祕》等),對《述記》進行詳細註解與彙編的著作。
此對讀本由台灣學者王穆提彙編整理,旨在為研究者和深入學習者提供一個經過精心標點、分段,且高度整合的工具,以便同時研讀這三部關係密切但極為深奧的文本。

📑 結構與呈現

本文獻結構清晰,包含以下幾個主要部分:
  1. 標題與作者資訊:明確標示了書名以及涉及的原作者、譯者、註疏者、彙編者等傳承。
  2. 編輯說明:闡述了彙編的方法論,包括所依據的版本、格式處理原則(如為古籍添加標點與分段)、古字處理方式,以及三部論典的整合方式。特別提到使用「●」符號標示《成唯識論》與《述記》原文,便於讀者對照。
  3. 編輯者簡介:詳細介紹了彙編者王穆提的學思歷程、師承、修學重點以及豐碩的出版成果(列出了超過300部著作及其ISBN),展現了其在佛學領域,特別是唯識學方面的深厚積澱與長期投入。
  4. 前文:介紹了橫岳湛慧的《集成編》,強調其內容的廣博性(註解《成唯識論》與《述記》,並引用多種唐代註疏)、體例的精細(逐句註釋整理),以及其歷史價值。同時說明王穆提在此基礎上補足論、記原文,並加以標點斷句的貢獻。
  5. 本文:此為核心部分,採用對讀形式,依序呈現:
    • 《成唯識論》原文(以 ●論: 標示)。
    • 窺基《述記》原文(以 ●述曰: 標示)。
    • 橫岳湛慧《集成編》的註解(位於前兩者相應文句之下)。
    • 《集成編》註解中常引用其他論師的觀點,如《演祕》、《義蘊》、《義燈》、《俱舍論》、《瑜伽師地論》等。
  6. 卷末與版權資訊:包含該卷結束標示及標準的出版訊息。
王穆提所做的標點、分段整理工作,極大地提升了這些傳統上無標點、連綿成文的古典文獻的可讀性。

🧠 內容分析(第三冊 / 集成編第八至十卷)

本冊內容深入探討了瑜伽行派的核心論證,旨在破斥其他佛教部派(在此主要指被稱為「小乘」的說一切有部(薩婆多部)及經量部等)關於外在世界(色法)實有自性的觀點。主要涵蓋的議題包括:
  1. 破離識實有色法:開篇即挑戰外境(色法)獨立於心識而真實存在的觀點。
  2. 剖析極微(原子)說:重點批判說一切有部等實有宗派的原子理論基礎。論證圍繞極微是否具有「方分」(空間佔據或延展性)展開:
    • 若有方分,則應可再分割,故非究竟真實的極微。
    • 若無方分,則如同非色法(如心、心所),如何能聚集形成具有體積的粗色?光影、觸覺(僅能接觸一面)、障礙等現象如何產生?
  3. 破斥不同部派觀點:系統性地介紹並反駁了說一切有部(區分古師與新師,如眾賢)、經量部(日出論者)、正量部等關於極微、和合(積聚)體性的看法。
  4. 闡述識變理論:提出唯識宗的核心觀點——所有感官對象(根、境)皆是心識(特別是阿賴耶識中的種子)所變現的影像,並非心外實有。
  5. 辨析五根體性:對比了大眾部、說一切有部、經量部、成實論師、勝論(吠世史迦)、數論等派別關於五根體性的觀點,並介紹了大乘內部關於五根體性的不同詮釋(如以種子為體、以淨色為體等)。
  6. 確立所緣緣:論證指出,能引生心識、被心識所慮託的「所緣緣」,其「親所緣緣」必然是心識內部的相分(影像),而非離識的心外實法。心外之法至多可作為「疏所緣緣」。
  7. 破表色與無表色:批判了說一切有部關於身、語「表色」(外顯的行為、語言)及「無表色」(由表業引發,相續存在的潛在色法,如戒體)為實有色法的觀點。大乘認為表色是心識所變現的相似動作、聲音,依心假名;無表色則依能發動身語的思心所(或其種子)的功能分位假立,皆非實色。
  8. 破不相應行法:集中駁斥說一切有部所立的十四(或更多)種「不相應行法」(與心、色皆不相應的獨立實法),如「得」、「非得」、「命根」、「眾同分」、「無想定」、「滅盡定」、「無想異熟果」等。唯識宗認為這些並非獨立實體,而是依附於色、心等法的功能或狀態所安立的假名。
其分析極為縝密,運用了因明學的推理方法(如「應成論證」)並結合瑜伽行派對經教的詮釋。橫岳湛慧的彙編更進一步引入不同註疏家的觀點,使得相關議題的探討層次更為豐富多元。

✨ 學術價值與貢獻

  1. 提升易讀性:王穆提的標點與分段工作,是其最顯著的貢獻,極大地方便了現代讀者研讀這些艱深的古典文獻。
  2. 高度整合性:將《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三者並陳對讀,使讀者能同時掌握原論、窺基的註解以及後世(特別是經由日本傳承所保存的)多種註疏觀點,是極具價值的整合。
  3. 保存註疏傳統:此計畫重新發掘並利用了橫岳湛慧的《集成編》,該著作本身即是對唐代唯識註疏(其中不少在中國本土已佚失)的重要集成與保存。
  4. 內容深度:文本內容深入探討了唯識學的核心哲學論證,特別是其對實在論的批判以及自身本體論的建構。
  5. 思想傳承脈絡:此書也間接呈現了唯識思想從印度經由中國(玄奘、窺基等)傳至日本(湛慧等),再回饋到當代華語學術界(王穆提)的傳播與演變軌跡。

🎯 目標讀者與局限性

  • 目標讀者:顯然,這是一部面向專業研究者的著作,適用於佛學哲學領域的學者、研究人員、高階研究生,特別是專攻瑜伽行派/唯識學及東亞佛教思想史的專家。讀者需具備良好的古漢語能力,以及紮實的佛學術語和哲學背景知識。
  • 局限性:由於其高度的專業性和內容的艱深複雜,本書不適合初學者閱讀。其中詳盡的論辯和精微的概念辨析,需要讀者投入大量的時間和心力,反覆研讀方能領會。

🌟 結論

本冊《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對讀》是嚴謹學術工作的結晶,既體現了歷史上日本學者的彙編功力(橫岳湛慧),也展現了當代台灣學者的整理貢獻(王穆提)。它為深入研究東亞唯識學的基礎論典及其註疏傳統,提供了一個無與倫比的資源。通過整合三大文本並以現代格式提升其可讀性,王穆提對學術界做出了重要服務,有助於讀者更細緻地理解唯識學派關於實相與心識關係的複雜哲學論辯。對於任何希望深入鑽研《成唯識論》及其思想遺產的學者而言,這都是一部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書。

📚 文本深度分析與評論

本冊(第三冊)的內容,接續前文,深入瑜伽行派(唯識宗)哲學體系的核心論證,主要聚焦於破斥心外實有的觀點,並建立萬法唯識的宗義。其論證結構嚴謹,層層遞進,體現了法相唯識宗細膩的思辨特質。以下分幾個主要概念與章節進行分析:

第一部分:破斥外境實有(主要針對色法)

此部分是唯識學派建立其體系的基礎,旨在論證我們所感知的世界,特別是物質現象(色法),並非如說一切有部(薩婆多部)或經量部所主張那樣,是獨立於心識之外的客觀實在。
  1. 對「極微」(Paramāṇu) 的批判
    • 核心困境:「方分」有無:論證直指極微理論的核心矛盾——極微是否具有空間佔據或延展性(方分)。
      • 若有方分:則意味著極微可以被進一步分割(如東西南北上下),那麼它就不是最小的、不可再分的實體,與「極微」的定義矛盾。論中以「必可分析,便非實有」破斥。
      • 若無方分:則極微如同沒有體積的點,或類似心法,無法解釋它們如何能聚集(和合/和集)成具有體積和質礙性的粗色物體(如瓶、衣)。同時,現象界的光影(需有物體不同側面承光、發影)、觸覺(只能接觸物體一面而非全部)、以及物理障礙(一微所在處應不能容納他微)等基本物理特性也無法成立。論中以「云何和合,承光發影?」、「唯得此邊,不得彼分」、「或相涉入,應不成麤」、「應無障隔」等多個角度詰難。
    • 針對不同部派:此論證巧妙地涵蓋了不同部派的觀點。說一切有部認為極微與聚合物(麤色)皆實有,而經量部認為極微實有但聚合物為假(概念組合)。唯識宗的批判同時指向這兩種實有極微的基礎。大乘自身雖也談及極微,但視其為「法處假色」,是智慧分析粗色至極限時的假想概念,而非獨立實體。
  2. 對「和合/和集」(Saṃcita/Samūha) 的批判
    • 釜底抽薪:既然能構成聚合體的基礎——極微——的實有性已被否定,那麼由極微組成的聚合體(和合/和集色)的實有性自然也無法成立。
    • 針對經量部:經量部承認和合色是假(無實自體),但認為五識緣取的是這種假相。唯識宗進一步追問,若和合相本身無實體,如何能作為引生五識了別作用的「緣」(因緣、所緣緣)?論中以「彼體實無故,猶如第二月」為喻,說明無實體者不能作為生識之緣。
    • 針對說一切有部(古師/新師):古師認為聚位時,諸極微本身即是五識所緣,但五識上並無個別極微之相狀,故非「所緣」。新師(眾賢等)提出「展轉相資,有麤相生」,認為聚位時,各極微因互相資助而顯現出不同於單一微粒的「麤相」,此麤相為實有且是五識所緣。唯識宗則反駁,聚位與未聚位時,極微體性並無增減變異,「麤相」若非原有,則聚位時從何而生?若聚位方有,則失壞了極微的本相(如細圓相失)。且若許聚位實有麤相,則同數量極微組成的不同物體(如瓶、甌)應無差別,或緣麤相之識應同時能緣細相(極微本身),導致認識混亂(如緣色之識應能緣聲)。

第二部分:建立唯識正義

在破斥外境實有的基礎上,文本開始闡述唯識宗的核心觀點。
  1. 識變 (Vijñāna-pariṇāma)
    • 核心機制:一切所感知的根(感官)、塵(對象)等現象,皆非心外獨立存在,而是內心識(根本是阿賴耶識)中的種子(潛在能量或信息)成熟時,變現出來的影像(相分)。論中明確指出「應知但是內識變現」、「謂識生時,內因緣力,變似眼等色等相現」。
    • 頓現非積:相對於部派佛教從極微積聚成粗色的觀點,唯識宗強調識變現影像時,是「隨量大小,頓現一相」,而非先變現眾多極微再組合成物。這是對極微說的根本否定。
  2. 根、塵的唯識詮釋
    • 五根:傳統認為是物質性的感官。唯識宗內部有不同解釋:或認為是阿賴耶識中能引生五識的特定功能種子(「識上色功能」),或認為是阿賴耶識所變現的「勝義根」(一種微細、有發識功能的色法,不同於外在的「扶塵根」即肉體器官)。本冊似乎更側重依種子解釋,引用了《觀所緣緣論》及窺基對陳那思想的理解。同時也列舉並簡評了其他部派及外道的觀點,以顯自宗之殊勝。
    • 五塵:外在的色聲香味觸。唯識宗解釋為阿賴耶識所變的「本質相分」(作為其他識生起的疏所緣緣),以及前五(六)識自己變現的「影像相分」(作為親所緣緣)。其體性依他而起,如幻假有,並非離識實有。
  3. 所緣緣 (Ālambana-pratyaya)
    • 親疏之辨:這是理解唯識認識論的關鍵。心識了別作用所直接緣取的對象(親所緣緣),必然是心識內部的影像(相分)。離識之外的法(即使承認其存在,如他人的心識所變或共業所感的山河大地),至多只能作為引生自心影像的間接誘因(疏所緣緣)。論中通過反駁「能引生似自識者」即是(親)所緣緣的觀點,確立了必須「帶彼相起」(心識上顯現影像)方為親所緣。
    • 破正量部:正量部等不立心識有所緣相分,主張心識直接緣取外境。唯識宗反駁,若僅以「能生識」為所緣緣,則其他三緣(因緣、等無間緣、增上緣,如根、作意等)也應成為所緣緣,顯然不合理。

第三部分:破斥特定法執(不相應行法等)

此部分針對說一切有部等建立的一些既非色法也非心法,又與心不相應的獨立實體範疇(不相應行法)進行批判。唯識宗認為這些多數是依色、心、或色心分位(狀態、階段)假名安立的概念,並無獨立自體。
  1. 表色與無表色 (Vijñapti/Avijñapti-rūpa)
    • 破實有體:反駁說一切有部認為表色(身語動作)是以「形色」或「動色」為體,無表色(戒體等潛在色法)是實有色法。唯識宗論證:若表色是形色,則形色(長短方圓等)依待假立,非實有;若表色是動色(如正量部、日出論者說),則「動」的實有性無法成立(基於無常剎那滅義,無從此至彼的實體運動)。
    • 唯識安立:身表是「心為因,令識所變手等色相,生滅相續,轉趣餘方,似有動作」;語表是「識變似聲,生滅相續,似有表示」。兩者皆是依心識變現的相續假相。無表色則是「依思願善惡分限,假立無表」,具體又分依動發身語思的「種子增長位」假立(散無表,如別解脫戒),或依定中止惡的「現行思」假立(定無表、道無表)。核心在於將其還原為心或心所法(思)及其潛在功能(種子)的狀態,而非獨立色法。
  2. 得、非得與異生性 (Prāpti/Aprāpti/Pṛthagjanatva)
    • 破實有體用:說一切有部立「得」為一種實有法,能令有情「成就」或「不失」自身相續中的善惡無漏法;「非得」則使其「不成就」。唯識宗反駁,此「得」的體相與作用皆不可得(非如色可見、心可感;若謂能生法,則無為法應無得,未得法應永不生;若謂不失法,則法若不離有情身心,何須得令不失?若離有情,法則本無,得依何立?)。
    • 唯識安立:「成就」只是依有情身心上法(種子、現行)的三種狀態(種子成就、自在成就、現行成就)而假說的概念,並非實法。「不成就」(非得)則是其反面。「異生性」特指凡夫狀態,是依其相續中三界「見所斷惑種子未永害位」假立的「非得」狀態,表示其尚未成就聖法。
  3. 眾同分 (Nikāya-sabhāgatā)
    • 破實有體用:說一切有部立「眾同分」為一種實法,是令同類有情(如人、天)彼此相似的原因。唯識宗反駁,若實有此法,為何草木等非情物相似卻不立同分?若因草木無「樂欲」故無,則同分應僅是樂欲相似之因,而非身形等相似之因,與其原意不符。且若以「能引生同類智言」為由立同分實有,則同分本身亦應引起同類智言,故同分之上應復有同分,導致無窮過失。
    • 唯識安立:所謂同分,不過是「依有情身心相似分位差別,假立」的概念,其相似性源於「宿習」(過往共業、習氣)為因,無需別立實體。
  4. 命根 (Jīvitendriya)
    • 破實有體用:說一切有部立「命根」為實法,能維持壽命、住持煖(體溫)與識(了別)。唯識宗反駁,若命根離識(阿賴耶識)實有,則應如受、想等心所一樣,只是心識相應法,而非生命的根本(根)。且維持生命相續的力量來自先業所引,業力已足夠,何需別立命根?若無命根不能持身,那命根自身又由何持(答曰業)?則業已能持,命根便成多餘。
    • 唯識安立:經說壽、煖、識三法維持生命。唯識宗重新詮釋:此三者皆不離阿賴耶識。煖是阿賴耶識所變身根(相分)的功能狀態;識指阿賴耶識的現行相續;壽(命根)則是「依親生此識(阿賴耶識)種子,由業所引功能差別,住時決定假立」的概念,即依阿賴耶識中攜帶業力、決定一期生命長短的功能種子假立。如此,即使在無心定等狀態下,因阿賴耶識及其種子(含煖之種)不斷,生命依然維持。
  5. 二無心定與無想異熟 (Acittaka-samāpatti/Asaṃjñi-samāpatti/Asaṃjñi-phala)
    • 破實有體用:說一切有部認為進入無想定、滅盡定時,有別於色心的實法(定體)能遮礙心、心所令不起;無想異熟果(生無想天)也是一種實有狀態。唯識宗反駁,若有實法礙心,則厭色入無色界定時,亦應有實法礙色,但彼宗不許,故此亦不成。且遮礙作用不必依實法,假法(如堤壩)亦能遮礙。
    • 唯識安立:二無心定是修定者厭患粗動心、心所,通過加行發起勝解和意願,熏成本識中極增上的「厭心種子」,此種子能「損伏」其他令粗動心、心所暫不現行的種子,於此「無心分位」假立為定體。無想異熟果則是修無想定之因,感得生於無想天,其本質是依託彼天異熟識(阿賴耶識)之上,一種令粗動(主要是第六識)想等不行(被伏)的「分位」假立,雖名異熟,實非真異熟果。

方法論與論證風格

  • 系統性破立:遵循先破後立的原則,對每一議題,先詳述並批判對手觀點,再闡述自宗主張。
  • 精密的邏輯推理:廣泛運用因明學方法,設立比量(包含宗、因、喻),進行推演、詰難、遮破。尤其擅用歸謬法(「若爾……應……」)和二難推理(「若有方分……若無方分……」)。
  • 經教的再詮釋:對手常引經為證,唯識宗則指出其「為證不成」,認為經文並未明確支持對手的實有解釋,並提出符合唯識宗義的詮釋方式(如對壽煖識三法、成就七寶等的解釋)。
  • 概念的細緻分疏:對關鍵概念(如得、成就、異生性、命根、定體等)進行多層次、多角度的界定和辨析,突顯自宗觀點的精確性。

註疏的角色

  • 窺基《述記》:作為玄奘親傳弟子,其註疏不僅是解釋《成唯識論》文意,更是確立慈恩宗(法相宗)標準教義的基石。它詳細闡發了論中的微言大義,補充了論證細節,並對涉及的部派觀點進行了更廣泛的引述和評判。
  • 橫岳湛慧《集成編》:此彙編的價值在於它不僅註解《述記》,還廣泛徵引了慧沼《了義燈》、智周《演祕》等其他唐代唯識大家對《述記》的進一步闡釋、辨析乃至質疑,呈現了唐代唯識學內部豐富的討論面向。同時,它常引用《俱舍論》、《瑜伽師地論》、《顯揚聖教論》、《雜集論》等相關經論原文,為理解《論》與《述記》提供了更廣闊的教理背景。王穆提的對讀本將這三者整合,使得讀者能更立體地把握某一論點的源流、核心論證及其在後世註疏傳統中的發展。

總體意義

本冊內容集中展現了唯識學「破相顯性」的典型論證風格。通過對外境實有、以及一系列被其他部派視為實有的法(不相應行法等)的系統性解構,旨在引導修行者破除對心外實法的執著(遍計所執),認識到一切現象皆不離心識(依他起性),最終契入諸法實性(圓成實性)。這些看似繁瑣的哲學辨析,實則服務於轉識成智、轉染成淨的修行目標。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對讀(03)》的內在結構論證方式進行更深入的分析:

內在結構

  1. 對讀體例 (Comparative Structure)
    • 三層並列:最核心的結構是將《成唯識論》(本論)、《成唯識論述記》(窺基註疏)、《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湛慧彙編註疏)三者並列呈現。此結構使得讀者能立即對照根本論點、初傳註解、以及後世更廣泛的註疏與討論,形成一個立體的閱讀與研究框架。
    • 標記系統:使用「●論:」標示《成唯識論》原文,「●述曰:」標示《述記》原文,其下緊隨《集成編》的註解文字。這種清晰的標記有助於讀者在不同層次的文本間導航。
    • 逐句對應:如編者在前文所述,湛慧的《集成編》註解極為細緻,常是逐句甚至針對詞語進行解釋。此對讀本保留了這種精細的對應關係,使得結構緊密,論點的傳承與辨析得以精確追溯。
  2. 內容組織 (Content Organization)
    • 破立模式 (Refutation & Establishment):本冊內容遵循典型的唯識學論證模式,即先「破」後「立」。主要篇幅用於系統性地破斥其他部派(特別是實有宗)關於外境、色法、不相應行法等的實有觀點,然後在此基礎上闡述和建立唯識宗的正義(如識變、假立等)。
    • 議題推進 (Topic Progression):結構上,先總體質疑離識實有色法,然後聚焦於構成色法的基礎——極微,對其進行集中破斥。接著,轉向破斥由極微構成的「和合色」。在破除外境實有後,建立識變的正義,並依此解釋根、塵。隨後,進一步擴展批判範圍,處理較為特殊的色法(表色、無表色) 和非色非心的不相應行法(得、非得、命根、同分、無心定等)。這種由基礎到特殊、由核心到周邊的推進方式,使得論證層次分明。
    • 嵌套結構 (Nested Structure):在處理每一議題時,內部常包含更細緻的結構層次。例如,在破斥某一觀點時,常採用「總非 → 卻詰(反問)→ 量斥(比量論證)」 或「問 → 答 → 難(詰難)→ 申正義」 的模式。在「量斥」或「詰難」中,又可能包含多輪的問答、救難(對手辯護)與再破斥,形成嵌套式的辯論結構。

論證方式

  1. 因明理路 (Logical Argumentation - Hetuvidyā)
    • 比量運用:大量使用因明學的三支作法(宗、因、喻)來建構論證和反駁對手。例如,在破極微有方分時立量:「所執極微,應可分析,應非實有,有方分故,如麤色等」。
    • 二難推理 (Dilemma):常用於將對手的觀點逼入兩難困境。最典型的例子是針對極微的「方分有無」進行詰難。
    • 歸謬法 (Reductio ad Absurdum):通過假設對手觀點成立,推導出其自身理論體系內或與公認事實相矛盾的結論,從而證明其觀點的荒謬。例如,若「得」是實有能生法,則應能生無為法,或未得之法應永不生。
    • 過類比破斥 (Analogy Rejection):指出對手所用類比的不當。例如,對手以輪王成就七寶是假說自在力,主張成就善惡是實有「得」,論主則反詰為何標準不一。
  2. 經教詮釋 (Scriptural Interpretation)
    • 引證與辯駁:論證常引用契經(Sūtra)作為依據,但更關鍵的是對經文的詮釋權。當對手引經證明其觀點時(如引經證實有「得」、「同分」、「命根」等),唯識宗常以「經不說此異色心等有實體用,為證不成」 來回應,指出經文只說明了現象或名相,並未明確肯定其為「離識、實有」的自體,因此不能作為實有論的確證。
    • 提出新詮釋:對於經中提到的概念(如壽、煖、識三法,四正斷),唯識宗會提出符合自身「唯識無境」或「假必依實」原則的新解釋,將其還原為依附於心識(特別是阿賴耶識及其種子)的狀態或功能。
  3. 概念釐清與安立 (Conceptual Clarification & Establishment)
    • 破除實執:論證的核心目標之一是解構對各種名言概念(極微、和合、得、命根等)背後實體的執著。
    • 假必依實:在破除實有的同時,唯識宗並非虛無主義。它會說明這些概念是如何「依」於相對真實的基礎(如依他起性的心識、種子、分位差別)而「假立」的。例如,命根是依阿賴耶識種子的功能差別假立,同分是依身心相似分位假立,無心定是依厭心種子損伏心所分位假立。這種「假立」說明既否定了其獨立實體性,也肯定了其存在的相對依據和意義。
    • 細緻分疏:對重要概念進行精微的辨析,如區分親所緣緣與疏所緣緣,辨析三種成就,區分命根體性(種子 vs 現行),區分無心定與無想異熟的因果關係等。
  4. 借鑒與融攝 (Adoption & Integration)
    • 對經量部的態度:雖然也破斥經量部對極微實有的執著,但在某些方面(如承認聚合物為假、對「得」等法的批判)與經量部的觀點有相似之處,《集成編》的註解中也常引用《俱舍論》(世親晚期思想,被認為傾向經量部)來輔助說明或進行比較。
    • 利用對手矛盾:論證中常利用對手(如說一切有部內部古師與新師、或不同論書)之間的觀點差異或矛盾來加強破斥力。
總體而言,本冊文本的內在結構清晰、層次豐富,論證方式則以嚴密的因明邏輯為主導,輔以對經教的獨特詮釋和精細的概念分析,系統性地破斥了實在論的觀點,並細緻地建立了唯識宗關於世界構成與認識的核心理論。對讀體例的運用,更使得這種結構和論證的豐富性與複雜性得以充分展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