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對讀》系列的第四冊,由王穆提先生彙編對讀。它是一部高度專業的佛學研究文獻,其核心是將三部重要的唯識宗(法相宗)論典並列對讀:
- 《成唯識論》: 由玄奘三藏糅譯印度十大論師的觀點而成,是法相唯識宗的根本論典。
- 《成唯識論述記》: 由玄奘的弟子窺基(慈恩大師)所撰,是對《成唯識論》最權威、最詳盡的註疏。
-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 由日本崇福寺的橫岳湛慧法師(13世紀)編纂,匯集了唐代以來多位唯識學大師(如惠沼、智周、道邑、靈泰、圓測等)對《成唯識論》和《述記》的註解精華。
一、 編輯體例與方法學
- 對讀形式 (Comparative Reading):將《成唯識論》(論)、《述記》(述曰/疏)、《集成編》原文(位於論、述下方)並列呈現,方便讀者對照原文、窺基註疏以及後世諸家的集註,理解文意和義理的傳承與闡釋。
- 疏文斷句 (Punctuation):王穆提先生依據台灣菩薩藏佛教學會的版本,對《成唯識論》和《述記》進行了精細的標點斷句,甚至細分到每個段落和句子,極大提高了古代經論的可讀性。這對於理解文氣、把握論證結構至關重要。
- 文本補充與校勘 (Textual Supplementation & Collation):針對《大正藏》本《集成編》缺少《成唯識論》和《述記》原文的問題,此對讀本進行了補充。同時,《述記》部分參考了多種版本(大正藏、佛教大系、明萬曆本、金陵刻經處本),體現了嚴謹的校勘態度。
- 現代化處理 (Modernization):將古體字替換為現行通用字,方便現代讀者。
- 體例清晰 (Clear Format):使用特定符號(●)標示《論》和《述記》原文,使版面清晰,易於區分不同層次的文本。
二、 編輯者背景 (Editor's Background)
編輯者王穆提先生的簡介顯示了他深厚的國學根基和數十年系統性、跨宗派的佛學研究與實修背景,最終專注於法相唯識宗和淨土教。他長期的閱藏、閉關、止觀修習以及大量的經論編輯、註疏、出版經驗(列出的書目極其豐富,涵蓋天台、三論、唯識、阿毗達磨、中觀、淨土乃至日本密教等),都為這項艱深的對讀工作提供了堅實的學術基礎和品質保證。他強調自己通過斷句工作體會到湛慧法師逐句註解的用心,也反映了其編輯工作的細膩度。
三、 文本內容摘要 (Vol. 4 Content)
本冊(第四冊)接續前文,主要涉及《成唯識論述記》的卷第二末、卷第十一和卷第十二的內容,集中討論和破斥小乘(主要是說一切有部 Sarvāstivāda)及外道的某些核心觀點,並闡述唯識宗的正義:
- 破薩婆多等實有四相 (Refuting the Substantiality of the Four Conditioned Characteristics):詳細論證「生、住、異、滅」四相並非離於色心等法而有獨立實體,而是依因緣變遷假立的。引用並解釋了《契經》中「三有為之有為相」的說法,辨析了小乘內部(如有部古今師、經部、正量部等)對四相的不同理解,並闡述了大乘唯識宗認為四相「非一非異」、依剎那和一期分位假立的觀點。
- 破名句文身實有 (Refuting the Substantiality of Name, Sentence, Syllable Bodies):論證名、句、文身並非離於聲塵而有實體,而是依聲塵的音韻屈曲、分位差別而假立。運用了「如色非詮難」、「名等無用難」、「聲色無差難」等多重理路進行詰難,並指出名詮自性、句詮差別、文(字)為二所依的作用。同時,也指出了詮表不僅限於聲音(如他方佛土依光明、香、味等說法)。
- 破不相應行法實有 (Refuting the Substantiality of Mind-Dissociated Formations):以破「隨眠」(anuśaya, 指潛伏的煩惱)為例,反駁大眾部等將其視為離心、心所法的不相應行蘊。大乘唯識宗認為隨眠即是第八識中的染污種子。並類推破斥其他部派所立的不相應行法(如正量部的不失法、成實論的無表色等)。
- 破無為法實有 (Refuting the Substantiality of Unconditioned Dharmas):系統性地破斥說一切有部等所立的虛空、擇滅、非擇滅三無為法是離於色心而決定實有的觀點。從體性是一或多、是否有作用、是否離色心等方面進行詰難。並闡述大乘觀點,認為無為法有二種:一是依識變假施設有(心識所現的相似影像),二是依法性(真如)假施設有(依真如的不同離障、顯現側面而安立的名稱,如虛空、擇滅、非擇滅、不動、想受滅、真如本身)。
- 破心外實有我法二執 (Refuting Clinging to a Real Self and Real Dharmas External to Mind):總結性地破斥外道和小乘(餘乘)所執離識實有的「我」和「法」,認為這些都是「所取」,如同能取的「心、心所」一樣,皆非實有自性。並進一步闡明,即使是心、心所本身也是依他起性,如幻事有,不可執為實有,執實唯識亦是法執。區分了俱生、分別二種法執及其斷除位次。
- 種子本有與新熏之辨 (Debate on Innate vs. Newly Perfumed Seeds):詳細介紹並辯駁了關於種子(bīja)來源的兩種主要觀點:一派(以護月為代表)認為一切種子皆本性有(法爾本有),熏習只是令其增長;另一派(以難陀/勝軍為代表)認為一切種子皆由現行熏習而生(新熏)。最後介紹了護法論師的觀點,即種子各有本有、始起二類,是為通說,並會通了相關經論的矛盾之處。
- 三能變識 (Three Transforming Consciousnesses):引入唯識學核心概念——三能變識,即初能變異熟識(第八阿賴耶識)、第二能變思量識(第七末那識)、第三能變了境識(前六識),並解釋了其得名的原因。重點解釋了「能變」的兩種含義:因能變(種子)和果能變(現行八識)。詳細闡述了等流習氣和異熟習氣作為因能變的體性、來源(能熏識)及其所生果(等流果、異熟果)。
四、 學術價值與評論
- 資料整合的典範: 湛慧法師的《集成編》本身就是一部重要的唯識學資糧,匯集了中日兩國唯識學者的註疏精華。王穆提先生的對讀本,則讓這部《集成編》與其所依的根本經論重新結合,並以現代學術規範整理,使資料的利用價值倍增。
- 深度與廣度: 內容涉及唯識學的破邪與顯正兩大方面,深入剖析了唯識學與其他部派(尤其是有部)在存在論(Ontology)、認識論(Epistemology)和語言哲學上的根本分歧。同時,大量引用經證和各家註疏,展現了廣闊的學術視野。
- 提升研究便利性: 對於研究《成唯識論》及其註疏傳統的學者而言,這部對讀本極大地方便了文本的比較、義理的梳理和思想史的考察。特別是斷句工作,對準確理解文意助益極大。
- 局限性: 文本內容極為深奧,術語密集,邏輯複雜,主要面向已有相當佛學基礎(特別是唯識學)的研究者和深度學習者。對於初學者而言,門檻非常高。
總體評價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對讀(04)》是一部體例嚴謹、內容宏富、極具學術價值的唯識學研究工具書。它不僅呈現了唯識宗核心論典及其權威註疏,更整合了豐富的後世詮釋資源,並通過現代編輯方法使其更易研讀。王穆提先生的編輯工作,體現了深厚的學養和對傳統文獻整理的巨大貢獻。此書對於深入理解法相唯識宗的精微義理、思想傳承以及其與其他佛教部派的哲學辯論,都是不可多得的重要參考資料。此文本主要圍繞著唯識宗的核心觀點——「萬法唯識」——展開,系統性地破斥小乘(尤其說一切有部)與外道的「心外實有」見解,並建立唯識宗的正義。其法義探討大致可歸納為以下幾個核心主題:
一、 破斥實有自性的見解(針對補特伽羅與法)
這是文本的核心目標,通過一系列的論證,否定獨立於心識之外的實體存在。
- 破四相實有(生、住、異、滅):
- 他宗(有部)觀點:認為生、住、異、滅是四種獨立於有為法(色、心等)之外的實體(不相應行法),是有為法的標誌。其依據是經文「有三有為之有為相」,並認為「之」(第六轉聲)表示所屬關係,意味著能相(四相)與所相(有為法)是異體。
- 唯識破斥:
- 經文意在顯示有為法的無常性,而非建立實有四相。
- 第六轉聲不必然表示異體(如「色心之體」)。
- 能相、所相不必然異體(如「地之堅相」)。
- 若有為相是實有異體,無為相(如「涅槃寂靜相」)也應是實有異體,但有部不許。
- 若四相實有且俱時存在,其作用(令生、令住、令衰、令滅)互相矛盾,無法同時作用;若作用有先後,則與實有俱時相違。
- 若諸法已有因緣令其生滅,則四相實體變得多餘無用。
- 有部認為過去、未來法實有,但此觀點本身有過失(非現非常,如空華)。且「生」屬有,「滅」屬無,將其安立於未來(非有)和現在(實有)自相矛盾。
- 唯識正義:四相非實有,而是依有為法從「本無今有」到「暫有還無」的遷流變化過程所作的假名安立(假立)。目的是為了顯示有為法與無為法的區別。生、住、異在現在,滅在過去(表此法後無)。此假立可依「剎那」或「一期」生命建立。
- 破名、句、文身實有:
- 他宗(有部)觀點:名(詞語)、句(句子)、文(字/音節)是獨立於聲音(聲)之外的實體(不相應行法),能詮表意義。依據是經文「佛得希有名句文身」等。
- 唯識破斥:
- 若離聲實有,應如色法等不能直接詮表意義。
- 聲音本身的音韻屈曲已足能詮表,無需額外實體。
- 聲音上的屈曲(音韻)應如色法上的屈曲(形量),不離所依(聲/色)而別有實體。
- 若謂聲音屈曲不能詮表(如樂器聲),需名等實體,則應一切聲音(包括樂器聲)都不能產生名等。若謂只有語聲能生,何不直接承認語聲能詮?
- 剎那生滅的聲音無法聚集,如何能生起或顯現一個實有的名、句、文身? 若待最後聲生,則聞末聲即應解義。
- 唯識正義:名、句、文身是依附於語聲的分位差別(如音節組合、語句結構等)所作的假名安立。它們離聲無獨立實體,但因是假(概念)而聲是(相對)實(依他起),故不即是聲。名詮自性(指概念共相),句詮差別(指關係、屬性),文(字)是二者所依的基礎音節。此處深入討論了自相與共相的區別:語言文字(能詮)及其所指的概念(所詮)都運作於共相(普遍概念,遮詮,假智所緣)而非自相(獨特、離言的實體,現量所證)。不僅聲音,他方佛土亦可依光明、香、味等假立名、句、文。
- 破隨眠等不相應行實有:
- 他宗(大眾部等)觀點:隨眠(潛伏的煩惱)是離心、心所法的不相應行。
- 唯識破斥:隨眠既然名為「貪」等,應如現行貪等是心相應法,而非不相應行。
- 唯識正義:隨眠即是第八識中的染污種子。類此,其餘不相應行法(如正量部「不失」、成實論「無表色」等)亦非實有。
- 破無為法實有(虛空、擇滅、非擇滅等):
- 他宗(有部等)觀點:虛空、擇滅、非擇滅等無為法是離色、心法而獨立存在的實體。
- 唯識破斥:
- 無為法缺乏實體證據:非世共知、無作用可比知。若有用則是無常。
- 無為法是「所知性」、「色心所顯性」,應如色心等不離能知、能顯的心識。
- 「一」與「多」的兩難:若體是一,則虛空如何容納彼此分隔之物?一法擇滅如何不滅一切?一法緣缺不生如何不令一切不生?若體是多,則有品類差別,應如色法等是有為,非實無為。
- 無為法無因無果,應如兔角非實有。
- 唯識正義:無為法非獨立實體,其安立有二依據:
- 依識變假立:心識依聽聞的名言概念,變現出相似無為的影像(似虛空等相),此相前後相似無變易,故假說為常(無為),其體實為依他起,如幻事。
- 依法性假立:依真如(空無我所顯,心言路絕,諸法實性)的不同側面或離障狀態假名安立:離障礙名虛空;由簡擇力滅染證會名擇滅;不由擇力、本性清淨或緣缺所顯名非擇滅;苦樂受滅名不動;想受不行名想受滅。真如本身亦是假名安立,用以遮詮(遮無計有,遮有計空),非謂實有自性可執。說真如「實」是為遮虛幻,「真」是簡妄,「如」是別倒。此真如與色心等非一非異,不同他宗離色心等的實常法。
二、 建立唯識無境的宗義
- 總結破外境:外道、餘乘所執離識實有的我、法,皆已被理證破除,故非實有。因此,心、心所決不以離識的心外之法為親所緣緣(直接對象),因為所緣緣必依實有體。
- 破他心為親所緣:即使是他人的心識(他心),雖然是(相對)實有,亦非自識(能緣他心之智)的親所緣緣,因為屬於他聚(他身相續)攝。他心智緣他心,也是變現極相似他心的影像相分而緣,非親取彼心自體。破斥了上座部等許同聚心所互相親緣的觀點。
- 遣執實唯識:雖然破斥外境,建立唯識,但不可執著「唯識」本身為絕對實有。心、心所自身也是依他起性,如幻事有,非真實有。說「唯識」是為遣除心外實有境的妄執,若執「唯識」實有,亦是法執。
- 引經證成:《解深密經》、《厚嚴經》等經文證明「諸識所緣,唯識所現」,外境實無,心似彼轉是由於無始習氣。假說我、法名是為了對治凡夫執實我、實法的顛倒。
三、 詳辨能變識與種子
- 三能變識:識所變現的相狀雖無量,能變現的心識主要有三類:
- 初能變:異熟識(第八阿賴耶識),因其是善惡業的總報果(多異熟性)。
- 第二能變:思量識(第七末那識),因其恒時進行審慮思量(恒審思量)。
- 第三能變:了境識(前六識),因其了別境界的行相較粗顯(了境相麤)。
- 能變之義(因能變與果能變):
- 因能變:指第八識中的種子(習氣),是親生自果的功能差別。包括等流習氣(由七轉識善、惡、無記熏生,生自類因果)和異熟習氣(由六識有漏善、惡熏生,為增上緣感第八識總報及前六識別報)。種子是因能變的核心。
- 果能變:指由種子力所產生的現行八識,能變現見分(能緣)和相分(所緣)。異熟果(真異熟)唯第八識;異熟生(別報)通前六識無記部分。
- 種子義理詳析:
- 體性:是本識(第八識)中親生自果的功能差別。
- 與識、果關係:與能依的本識及所生的現行果,非一非異。是體(識)用(種)關係,亦是因(種)果(現行)關係。
- 假實與真俗:種子非絕對實有(如真如勝義有),而是依世俗諦說為實有。它不同於生滅四相等純粹假法(非因緣故),是有實際功能的因緣法。
- 所屬識分:種子依附於第八識的自證分(體),但被視為見分所緣取的相分。因為見分恒常緣取(執受)此功能差別為境。
- 三性:有漏種子體雖是無記(隨第八識),但隨因(能熏)果(所生)亦可名善、惡、無記。無漏種子非異熟識所攝,因果俱善,故唯名善。
- 本有與新熏之諍:
- 唯本有說(護月等):一切種子(有漏、無漏)皆無始法爾本有,熏習只令增長。依據:經說「無始時來有種種界」、「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五種姓差別、地獄成就無漏根種等。認為這樣因果不亂。
- 唯新熏說(難陀/勝軍等):一切種子皆由現行熏習新生。依據:種子即習氣,必由熏生(如麻香氣);經說「心為染淨諸法所熏習故,積集無量種子」;論說「內種定有熏習」;無漏種由「聞熏習」(聞淨法界等流正法)而生。認為種姓差別是依「障」而非依「種」建立。
- 二類俱有說(護法):此為正義。諸法種子各有本有(本性住種)與始起(習所成種)二類。此說能會通經論,避免前二說的過失(如唯本有則違背轉識與阿賴耶互為因緣;唯新熏則初無漏法無因緣生)。聞熏習既能新生有漏種,亦能資助、增長本有無漏種。聖教說「內種定有熏習」是指本有種也需熏習才能增長結果。「聞熏習」生無漏心,可理解為:a. 聞熏增長了本有無漏種,此增長之種名聞熏習;b. 或方便說,寄顯著的增上緣(有漏聞熏)說為出世心種(實則正因緣是本有無漏種)。
四、 我、法二執的剖析
- 二執關係:法執寬(執諸法實有),人執狹(於法上執實我)。有人執必有法執,有法執未必有人執。
- 俱生與分別:
- 俱生:無始虛妄熏習內因力,恒與身俱,不待邪教邪分別,任運而轉。俱生法執有二:a. 恒相續在第七識(緣第八識見分執為實法);b. 有間斷在第六識(緣識所變蘊處界相執為實法)。此二細故難斷,需登地後數數修習法空觀方除。
- 分別:由現在外緣(邪教、邪分別)力,待緣方起。唯在第六識。有二:a. 緣邪教所說蘊處界相(小乘等);b. 緣邪教所說自性等相(外道)。此二粗故易斷,初地即除。
- 執所緣境:一切法執,皆緣自心所現的相似影像(似法)執為實有。此似法(相分)從緣生,如幻有;所執的實法(遍計所執),妄計度故,決定非有。
總結
此卷文本通過嚴密的邏輯辯證,層層深入地破除了心外實有(我、法、四相、名言、無為等)的見解,確立了「萬法唯識,離識無境」的核心立場。同時,精細地辨析了種子的性質、來源(本有與新熏之爭),以及三類能變識的體相和功能,為後續更深入地闡述唯識的轉變和修行階位奠定了堅實的理論基礎。其中對自相/共相、真諦/俗諦、因能變/果能變等概念的闡釋尤為精妙,體現了唯識學體系的博大精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