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慧印三昧經》解題

《佛說慧印三昧經》分析

📚 作者與翻譯者簡介背景

角色姓名背景
翻譯者吳月氏優婆塞 支謙 (Zhī Qiān)時代: 吳(三國時期)
身份: 月氏國(古大月氏)居士(優婆塞)
簡介: 支謙是三國時期著名的佛經翻譯家,被譽為「譯經大師」。他精通梵文和漢語,譯出許多重要的早期大乘經典,對佛教在中國的傳播具有重要貢獻。 他譯經注重典雅、流暢,力求「尚質」而「順義」,使佛經更易於中國讀者理解。《佛說慧印三昧經》是其譯作之一,與《般舟三昧經》、《首楞嚴三昧經》等同屬早期三昧經典。
佛說者釋迦文 (Shìjiāwén)佛教創始人,本經中為宣說「慧印三昧」的主體。

 

📖 內容大綱

本經主要敘述佛陀入於「慧印三昧」的殊勝境界,闡釋佛身不可思議的體性,並強調修持此三昧的無量功德與重要性。

篇章內容要點
1. 結集時地與會眾佛陀在羅閱祇耆闍崛山中,與一千二百五十比丘及四十億菩薩等會眾俱。菩薩皆已得陀隣尼、三昧、空法、寂無想法等。
2. 佛入慧印三昧佛陀進入「慧印三昧三摩越」,佛身頓時「㸌然無色,不可見,不可得,如虛空」。佛身在三昧中顯現出不可思議的百六十二事難知難得的體性(非身、無作、無起、無所住等)。
3. 三昧功德與瑞相三昧威神照亮三千大千世界,覆蔽日月光明,遍布七寶交露和蓮華,大眾眼不為山所遮蔽,並聞三昧香。
4. 十方菩薩來集東方、南方、西方、北方等十方恒邊沙數佛國,皆派遣一生補處菩薩前來聽法。 十方諸天、龍王、鬼神王等亦前來集會。
5. 舍利弗請問舍利弗等尊者以智慧眼推索佛身所在,皆不可得,故向文殊師利菩薩請問。 佛陀出三昧後,解釋佛身不可為阿羅漢、辟支佛等所知,唯佛自知,因其「無念、不動、不搖」之故。
6. 偈頌廣宣法義佛陀以偈頌闡述佛身真諦:「是身亦非身,於身已度脫」,並宣說書寫、受持、解了此三昧的功德,勝過百劫行六波羅蜜或無數劫布施供養。
7. 修行與護法佛陀教導菩薩應「作無所著住」、晝夜行是三昧,方能「見一切十方諸菩薩無央數行三昧門」。並提出菩薩的五法(等心、無適莫、不說惡、無所慕、深入微妙法)得阿惟越致(不退轉),以及剛強菩薩的五法(面目無好色、怯弱、慳貪、諭諂、口道空)。
8. 宿緣與勸持佛陀述說過去世作轉輪聖王慧上時,為求此三昧,棄國出家,八萬四千歲供養光明佛,終得三昧之緣。 瓶沙王夫人拔陀斯利等發願於後世護持此法,佛陀為其授記。
9. 法之體貌可意王菩薩等請問「法」之體貌,佛答:「無作之貌也... 不可得之貌也... 泥洹之貌也。」 闡明法性是空、無住、無二、平等、寂然、清淨。
10. 經義總結與流通佛陀說明自己早已於過去提和竭佛時得佛道,今在世間是為「作佛事、度十方人、不違本願」。勸勵眾生精進修習此三昧,終獲佛果。說法圓滿,大眾歡喜奉行。

💡 法義評論

《佛說慧印三昧經》是一部闡述大乘空宗與三昧行持的經典,其核心思想是「慧印三昧」及其所證悟的諸法實相

1. 慧印三昧的核心(空性與不可得)

  • 「慧印」:意指以智慧為印,印證諸法的真實相。此印即是。經中描述佛陀入三昧時,「㸌然無色,不可見,不可得,如虛空不可知」,清楚揭示了三昧所證的境界超越一切色相、念想、言語、住處,本質是空寂無為

  • 佛身實相:佛陀對舍利弗宣說佛身有「百六十二事」難知難得,其特徵是非身、無作、無起、無住、無來、無去、離於心心念等。這實質上是對法身/報身/應身三身相的超言絕慮描述,強調佛陀的真正體性是與空性、法性合一,非凡夫二乘所能測度。

2. 三昧功德與波羅蜜的超越

  • 功德殊勝:經文極力稱讚聞、書、持此三昧的功德,言其「不如一時聞是三昧」,勝過「奉行六波羅蜜,百劫除漚惒拘舍羅」、「無數劫供養佛」。這並非否定六度,而是強調理悟(智慧、三昧)的力量遠超事修(福德、佈施等)。一旦證得慧印三昧,即是對諸法實相的徹底了悟,能圓滿一切功德,故福報超勝無量。

  • 無所著行:菩薩欲得此三昧,關鍵在於「當作無所著住」,即徹底放下對世間、自我、甚至修行境界的執著。

3. 剛強與阿惟越致菩薩的區分

  • 阿惟越致(不退轉)相:得不退轉的菩薩,其心行是平等、清淨、深入微妙法,如「等心於十方人、非人」、「無所適莫於他人財寶」。這是與空性相應的慈悲與無貪。

  • 剛強菩薩相:指出那些徒有其名或在修行中生起執著的行者,如「口但道空,住在有中」、「面目無好色」、「慳貪」、「樂於所諍」等,雖起菩薩意,卻因著有而難以成就。這警示後世修行者要內行至意,無有虛飾

4. 法之體貌的最終結論

  • 佛陀對「法」的最終開示是:「法法名,善男子!無作之貌也。無作者為何等貌也?不可得之貌也。不可盡之貌也... 泥洹之貌也。」 這將法、空、泥洹(涅槃)三者等同,指出一切法的終極本貌是寂滅清淨、無生無滅、離於一切動搖與心念的無作法性。修行即是捨棄「起法法想」、「處二法」的執著,安住於平等無二的法印之中。

破斥與法義差別評論

《佛說慧印三昧經》作為一部強調般若空性與三昧體證的早期大乘經典,其經文本身帶有明確的破斥性與界限劃分,主要針對的是未能徹悟實相的修行群體(二乘及執著有相的菩薩),從而彰顯「慧印三昧」的殊勝和究竟。

1. 對二乘(阿羅漢、辟支佛)觀點的評破

本經明確指出二乘聖者的智慧無法觸及佛陀的究竟實相:

  • 智慧的局限性: 當佛陀入慧印三昧時,舍利弗等大阿羅漢「以智慧眼推索佛,了無有能知其處者」。佛陀親自回應:「佛所至到處,非若阿羅漢、辟支佛等所可知。獨佛自知之耳。」

    • 差別評論: 在大乘法義中,二乘雖證得「我空」(無我)及部分「法空」(諸行無常,涅槃寂滅),但仍未能徹底證悟佛身百六十二事所代表的法界體性(非身、無作、無住、無起等)。他們的智慧(我空智)是有限的,無法照見佛陀「無念、不動、不搖」的境界。

2. 對執著有相修行者的評破

本經極力破斥在修行中生起執著、心行不淨的行者,包括:

  • 破斥「以相見佛」: 佛告舍利弗:「欲想視佛身,無有能見者。所以者何?佛身不可以想見知。」 偈頌亦云:「莫持色相好,想視欲見佛,莫如著有者,欲見多陀竭」。

    • 差別評論: 這是對執著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報身或應身)的聲聞及凡夫觀念的破斥。真正的見佛是見法身,即是見空、見無所著。

  • 破斥「口說空,心住有」者: 佛陀預言後來世人「住在有中,言一切空,亦不曉空,何所是空?」 又云:「內意不除,所行非法,口但說空,住在有中。」

    • 差別評論: 這是針對空談空性而無實證的行者(後世稱之為「戲論空」或「理空」)。此類行者未能將空性見地落實於心行之中,仍有貪、諛諂、嫉妬等煩惱。本經強調的慧印三昧是實證的、內行至意的無所著行。

  • 破斥「剛強菩薩」: 經文區分了「疾得阿惟越致」的五法(等心、無所慕等)與「為剛強」的五法(面目無好色、怯弱、慳貪、諭諂、口但道空)。

    • 差別評論: 這是對發心已久,但心行有垢,未能與空性平等相應的菩薩的批判。此類行者雖發菩薩心,卻因內在的煩惱和執著(如慳貪、諂媚、貢高),難以進入深妙法中,故成道緩慢。

3. 對法性實相的界定與超越二元論

佛陀在問答中,為法性設下不可動搖的界限,超越一切二元對立的見解:

  • 法之體貌: 佛陀定義法之貌為「無作之貌」、「不可得之貌」、「無所起之貌」、「無二之貌」、「泥洹之貌」。

    • 差別評論: 這是對一切有為法觀念的徹底否定。法性是離一切造作、生滅、處所的寂滅清淨,與世間一切因緣生法(作法)截然不同。

  • 破斥取捨(二法): 經云:「起法法想者欲得度,欲得度者住於法,住於法者便處二法,處二法者為滅法之行也。」 偈頌更破斥:「已住吾我,便言有世,持想作行,欲脫於世;起是念者,為住二法,是為惑事,非正法行。」

    • 差別評論: 這破斥了一切「有取有捨」的修行觀,無論是執著「有」(世間)還是執著「滅」(涅槃)。認為法性是「非有」亦「非無」,若執著於「滅行法」或執著於「起有法」,都是「非是諦行」,皆墮入二法的對立。慧印三昧的究竟見地,是安住於一法(無二平等),即無所起、無所滅的法印。

 

《佛說慧印三昧經》實修方法

根據《佛說慧印三昧經》的教義,修習「慧印三昧」的實踐方法核心在於心行的清淨與無所執著,而非單純的禪定或儀軌。

1. 內觀實相——入三昧的準備

實修的根本是理解並體證諸法實相,即佛身所證的「無作之貌」:

  • 觀佛身不可得: 觀想佛身非身、無作、無起、無住、無來、無去,不可以想見知。體認佛陀的真身是與虛空、法性合一,超越一切色相、體質和處所。

  • 離百六十二事: 觀想一切法性皆離於經中所說的百六十二種特徵(非身、無作、非生、非受、非心、非念等),了知一切皆是空寂。

  • 遠離二法: 認知一切心念上的取與捨,如「有」與「滅」、「長」與「短」、「作」與「不作」等,皆是二元對立的妄見。安住於「一法」,即無所起、無所滅的平等法印中。

2. 行持清淨——成就阿惟越致的五法

菩薩若要疾得阿惟越致(不退轉)地,必須在日常生活中貫徹五種心行:

  • 等心於十方: 對待一切人、非人(天、龍、鬼神等)皆保持平等之心,無有高下、親疏、愛憎之別。

  • 無所適莫: 對於他人的財寶、供養或所有物,不生起絲毫貪戀或期盼之心。

  • 不說惡: 對於宣說佛法、弘揚經典的人,即使犧牲性命,也不應隨便說其過惡。

  • 無所慕: 對於自身應得的衣被、飲食、床臥具、病瘦醫藥等四事供養,不存有任何愛慕或貪圖之心。

  • 深入微妙法: 深入領會般若空性、無所著的甚深微妙法義,並依此實行。

3. 精進禪修——行三昧的具體要求

三昧的實行要求身心專注,勇猛精進:

  • 晝夜勤力: 應當晝夜不懈怠地奉行慧印三昧的教導,作無上行。

  • 樂於獨處: 效法「譬如犀,常樂獨處」、「譬如怖禽,樂在深山」,選擇在空閑清淨之處修行,遠離世俗的紛擾與攀緣。

  • 無嫉妬意: 保持柔軟、清淨、無嫉妒的心意,以清淨的持戒和法施來供養和修行。

  • 限定精進期: 經中提到「當樂精進,於廿一日,奉行印經」,可視為一個高度精進、專修此三昧的閉關期限或階段。

  • 不貪愛欲: 堅決遠離世俗的愛欲、貪著與功名,如同蓮花不著於水,飛鳥住於虛空。

4. 護法與自檢——確保道心不退

修行者必須時常自省,警惕墮入「剛強菩薩」之相,並發願護持正法:

  • 棄除剛強相: 遠離面目無好色、怯弱、慳貪、諭諂、口但道空這五種「剛強」的表現,特別是警惕貢高諂曲口說空而心著有的過失。

  • 以法施與: 將此三昧法義宣說給他人,令其得聞、得解,以法布施累積功德。

  • 堅住於行: 對於深微妙法,心要堅住不動,不可怯弱或動搖,不為魔事或罪蓋所亂。

  • 願護後法: 效法諸大菩薩和天人,發起宏大誓願,在法欲盡時,擁護正法,使之不滅。

 

慧印三昧在日常生活中的實修方法

《佛說慧印三昧經》雖然講述甚深三昧,但其核心的「無所著行」可以完全應用於日常生活中,將生活中的每一個面向都轉化為修行。

1. 心行清淨與平等

日常生活中,應當隨時調整心態,力求與「無所著」的法印相應:

  • 平等心待人: 無論面對家人、同事、朋友、陌生人,甚至是不喜歡的人,都應當努力實踐「等心於十方人、非人」。將一切眾生視為平等,不起親疏、愛憎或高下之別。

  • 財物無所慕: 對於工作所得、日常用品、他人饋贈或他人的財富,都保持「無所適莫於他人財寶」的心態。用時不貪戀,失時不憂惱,體認一切財物皆是緣起暫有。

  • 口業清淨: 嚴守口業,不說他人的過惡或長短,尤其對於宣講正法或有修行的人,更要「沒命從後,終不說其惡」,保持恭敬和護持的心。

2. 處世無求與放下執著

在世間互動和個人追求中,放下對外在條件的依賴和執著:

  • 對待供養無貪戀: 無論是食物、衣物、住所,還是他人的讚美與尊重,都應保持「無所慕」的心態。接受供養或服務時,心無愛著,只視為維持生命的必需品。

  • 不求名聞與供養: 避免因為追求「安名聞」或「供養」而去行善或說法。行為的發心必須純淨,是為「護法」與「度人」,而不是為了自我的名聲或利益。

  • 遠離諂曲與貢高: 在與人交流或處理事物時,不作「諛諂」、「貢高」或「嫉妬」。保持正直、謙卑、內心清淨的態度。

  • 捨離愛欲: 認知並放下對五欲六塵的貪著。在面對生活中的各種誘惑時,提醒自己要像「蓮華,不著於水」,內心清淨,不被外境所染。

3. 內觀自省與實證空性

將深奧的法義融入心靈的日常鍛鍊:

  • 檢視發心: 時刻檢視自己的發心是否清淨,是否落入了「住在有中,言一切空」的口頭禪,還是真正做到了「內行至意,無有虛飾」。

  • 安住無作: 在行住坐臥、工作忙碌中,觀想一切行為、心念的本質皆是「無作」、「不可得」。了知一切事物和經驗都是如夢如幻,不可執取。

  • 堅住微妙法: 撥出固定的時間,即使是短暫的片刻,也要「深入微妙法中」,閱讀或思惟經文的義理,強化對空性、無所著的體認,使道心「堅住,內曉了」,不因世事變遷而怯弱動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