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八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曰︰何故爾也?定所攝故,非同散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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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曰︰何故爾也?定所攝故,非同散業。
 
答:若爾,如何熏禪資下故業,生五淨居?故此解非
 
又定地攝,名為不動,以定能住於一境故。且福之名應通三界善業。以上善業別有勝能,名為不動,欲界善業別得總名也。
 
然不動中順受別業,《瑜伽論》少別,如彼抄解。
 
然此三業通身、語、意。意業通三界,身、語唯二地,有尋伺故。此體性者,即有漏善不善二思為此業體。遊履身、語,身、語動作,故名為業。身、語唯無記,非善惡性,故唯以思為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