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八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二取者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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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二取者何?
 
答:次解「二取」,此有八解。
 
相見、名色、心及心所、本末,彼取皆二取攝。
 
一、相見,謂即取彼實能取、實所取,名二取。
 
二者、取名色:「色」者,色蘊;「名」者,四蘊。即是執取五蘊為義。前言相中,亦通取無為以為本質故。今此唯顯取親所緣,不能緣得心外法故。又變無為之影相分亦名所攝,不離心等故。
 
三者、取心及心所,一切五蘊法不離此二故。
 
四者、本末,謂取現果。第八識是諸異熟之根本故,名之為本;餘識中異熟,名之為末,是第八識之末果故。即取二異熟也,謂愛樂執取,緣取也。或第八識總報品名本,餘識別報品名末,攝一切法盡。唯簡異熟,以極狹故。
 
第五、「彼取」者,即彼上四取也。即一「取」言,通上四處,是單取;及通「彼」上,是重取。謂有取取前第一能所取之取,如重緣心,取下三取亦然。故有八解。此八皆是二取所攝,即是現行之取也。或前四是境,彼取能取,但有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