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三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如何得士用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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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如何得士用果?
 
答:能熏生種,種起現行,如俱有因,得士用果;
 
下明「因果」。能熏生種,種生現時,如小乘俱有因,與俱有法為其因故。以種望現,能熏心等,更互皆得,即約同時士用果說。
 
本種與現,唯作因緣;現行望新種,亦唯因緣。偏望為因緣,非說現行與「本有」種為因緣也。此以大乘俱有因與相似,言「如俱有因」,是因緣攝,非大乘中許彼現行俱有因法是因緣義。《顯揚》破故。然《攝論》第三亦說為因緣,即是本識,同此無妨。如彼俱有因體不成俱時為因故,以彼俱有因義亦有現行不能熏故。下四緣中,自當料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