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三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云何阿賴耶識執受種子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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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云何阿賴耶識執受種子義?
 
答:諸「種子」者,謂異熟識所持一切有漏法種。此識性攝,故是所緣。
 
謂即三性有漏「種子」,俱是所緣,此識性攝故。謂「性」者,體也。體即本識,「種子」是用,如前已說。諸法體用,理應爾故,用是體攝。又言性者,謂是性類,其並有漏,以類同故,不相違背,得為所緣。又性者,性也。若住本識,同無記性,故能緣之,然是識之「相分」所攝,如前已說。若據前緣器中三說,若言緣種是「相分」者,第三師正義也。無色界本識唯緣內種,故不緣器等。若據前二師義,無色亦但約緣種說,以無身故,實亦緣器。今非彼義,不可用之。
 
無色緣種,亦有解云︰即為自體分,「見分」緣器故,彼據自體分,故言唯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