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三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豈於他根,己能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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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豈於他根,己能受用?
 
答曰:以無用故,不變他根,故知下文第二說勝。於不緣心等,由此即無妨。
 
二執受中,上解「種子」訖。次解有根身。
 
有根身者,謂異熟識不共相種成熟力故,變似色根及根依處,即內大種及所造色。
 
「身」者,總名。身中有根,名「有根身」。此中所言「不共相種」,若如前說,不共中不共,如即自根;不共中共,如在身色等。今此具二。然依《中邊》下一師說,亦變他根,即根亦是不共中共,如色等故。今此不然,變根不似他實根故,若變色等,似他色故。
 
有共相種成熟力故,於他身處,亦變似彼,不爾,應無受用他義。
 
不共中共,名「共相種」。由受用他故,變他身。即前不共,今名為共。此即最初,總說本識於他亦變,不論根境。
 
於中差別︰
 
此中有義:亦變似根。
 
非唯似塵,亦似根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