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三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云何熏習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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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云何熏習義成?
 
答曰:如是能熏,與所熏識俱生俱滅,「熏習」義成,
 
後釋「熏習」義。於中有三︰初解「熏習」義,次顯法體多少,後明「因果」。此即初也。要俱生滅,「熏習」義成。非如種生芽,許異時生故,不俱時有,故知色法無俱有義。
 
令所熏中,「種子」生長,如熏苣蕂,故名「熏習」。
 
唯華熏苣勝同生同滅,故以為喻。《攝論》喻如內「熏習」等。
 
能熏識等,從種生時,即能為因,復熏成種,三法展轉,「因果」同時。
 
下顯法體。初法後喻。此舉法也。
 
如炷生焰,焰生燋炷,亦如蘆束,更互相依,
 
初舉三法喻,喻三法體;後舉二法喻,喻「因果」義。種現二義,其文可解。何故無有四法,新種生現耶?
 
心等一時,不可並故,又生彼緣,未和合故。若許生者,便無窮故,不可此時遂生現行。
 
「因果」俱時,理不傾動。
 
不同經部「因果」異時,故說「俱時,理不傾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