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三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通力所變,其事云何?

文章索引

 
問:通力所變,其事云何?
 
答曰:變異地身者,如除如來,得有漏通者,身在下界地,起上天眼、耳,及大扶根塵時,「第八識」緣彼為境。即自通力,緣異地身。「身」者,通名,非謂身根。此有幾處?謂眼、耳、色、 觸,或亦有聲,無文別說。起身根者,又無用故,亦無上地起下天眼、耳,以無用故,亦無文故。下欣上,可起上;上厭下,不起下。
 
通力所變,餘地器者,如以通力,馬勝比丘上入色界,見梵王等,「第八識」緣彼身中扶根大等。亦由通力,色界諸天,佛前聽法,令此界生,見彼身等。能見之者,雖未得通,色界天等,以通力故,變為色身,令彼得見。下界見者,名由通力;上地見下,佛放豪光至色究竟,令此悉見,類亦應然。
 
又大菩薩以神通力變為五境,令餘地生得見變者,可得五塵。雖第八變,其定之力不見第八能變異地之內身文,不由定力引他地身下界起故。無色界無通,佛邊聽法,令他得見,但是定力,亦非是身,以無根故。或亦名身,有積聚故。八地以去,及在佛身,通、定無差,一念俱起,變為身者,理即不遮其定、通力。
 
若作此解,如上界天見下三災,身在下界,以上天眼等,見彼地色等,豈第八亦緣耶?彼既不緣,故知馬勝往色界處,何必此第八即緣彼色等?若相離者,雖見其色,而第八不緣。若近處者,何妨第八亦變?由此故知,天眼、耳境非必有本質。此義應思。違下論文五識疏所緣緣必有之文,應更思審,如《樞要》說。
 
餘地器者,即法處實色。《瑜伽》五十四云,法處所攝勝定果色,彼果彼境是實物有。定心所緣名境,懃求起故,即名為果,即通有漏及與「無漏」。此謂聖者得威德定,變為此色,饒益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