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三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如諸佛及因五、八識等,唯現量者,應但三分,「見分」即得為三果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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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如諸佛及因五、八識等,唯現量者,應但三分,「見分」即得為三果故。
 
答︰此不然,外、內定故。「見分」緣外,用外也,不得復為緣內果故,一心「見分」用,不得通緣內外法故。雖緣「真如」,「真如」非外,以「見分」用外故,亦不得緣。
 
若爾,內心應非外果。此義如量,義准可知。
 
如是四分,或攝為三,第四攝入自證分故;
 
解四分中,自下第四、解立一分。先以義攝,次引頌成,後總指例。如《集量》頌,或攝為三。果體一故,攝四入三。
 
或攝為二,後三俱是能緣性故,皆「見分」攝,此言見者,是能緣義;
 
如初所引《厚嚴經》頌,能緣體一,三攝為見。《攝論》唯二,亦攝入見。此言見者,能緣境義,通心、心所,非推求義。推求義者,唯惠能故。
 
或攝為一,體無別故。如《入楞伽》伽他中說:由自心執著,心似外境轉,彼所見非有,是故說唯心。
 
答曰:如第十卷《楞伽經》說。此頌意言︰外境無故,唯有一心。由執著故,似外境轉,定無外境,許有自心,不離心故,總名一識。心所,與心相應;色法,心之所變;「真如」,識之實性;四分,識義用分。此上四類,各一別義,又皆不離識,故並名唯。「無漏」「種子」但具一義,謂不離識,故說名「唯」。
 
舊頌云︰「虛妄取自心,是故心現在,外法無可見,是故說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