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三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以何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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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以何為證?
 
答:《辯中邊》說:「似自他身五根現故。」
 
既言亦似他根,故許變也。此有何義?若言受用,不用他根。又本識變,皆有實用。若許變根,全無實用,非他依故,變何用者?
 
此亦不然。
 
為欲受用他身依處故,變他根,由根若無時,依處亦無故。如色界繫鼻、舌依處,根若無者,依處亦無。
 
不爾,彼界應無二根,唯有依處,莊嚴身故,由為受用,亦變似根。
 
又本識變,皆有實用,此不能生識,故不能變者,理亦不然。
 
色界鼻、舌根雖不能生識,本識亦變故,生盲等亦爾。
 
故知本識定變他根,然無實根用,非他識依故。此即安惠等諸大論師解。
 
然即彼論舊本第四頌言︰「根塵我及識,本識生似彼。」此不應爾,豈復本識亦起我也,亦緣心乎?
 
今正翻云︰「識生變似義,有情我及了,此境實非有,境無故識無。」識者,八識。生變似義,即是五塵。義之言境,以依他法似實有故。變似有情,即是五根眾生數法。情即根是,名薩埵故。變似我者,是末那緣變。及了者,六識緣之。即第八緣塵、根二色,第七緣我,六識緣六塵所了法義。
 
舊論長行,義與此同,彼頌翻錯,譯師意存一意識義。彼頌、長行自違返故。今此論引彼長行文,彼論但言似自他身五根而現,為是誰緣?不定說言第八能緣自他根故。
 
有義:唯能變似依處,他根於己非所用故。
 
此護法菩薩等解。唯變他根依處,他根於己都無用故。若無用亦變,何不變七識?無緣慮用,而得緣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