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三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云何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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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云何為了?
 
答:此中了者,謂異熟識於自所緣有「了別」用,
 
即申正義,解「了」言也。言「此中」者,是簡持義。此解「第八識」「行相」,故言「異熟識」。「於自所緣」者,即所變影像,是親所緣「相分」所攝。於此有「了別」用,非於心外法等。
 
此「了別」用,「見分」所攝。
 
謂於所緣「相分」之上有「了別」用,即「行相」故,是識「見分」,非是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