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抄》(九) - (七)、周師《法華玄贊攝釋》卷第四

問:依毗尼法,若自燒身,得偷蘭遮,燒臂得突吉羅,喜見豈不將犯戒乎?

答:古有兩釋: 一云、可是在家菩薩,不預犯列。

二者、設令出家,適時而化,如身子與須達長者共載一乘,而不犯罪。

或大小異,故無違也。

...。

問:前生何乃燒身以供養,今者但燃兩臂獻耶?

答:前生佛在,弘法生在,物有導者,所以燃身。今世佛無,若也燒身,眾生無導,法無弘者,故但燃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