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抄》(九)

真如自共相義

 


如來淨智,現量所攝,云何能知諸法共相?若共相境,現量所知,云何二量依二相立?有義:二量在散心位,依二相立,不說定位;若在定心,緣一切相,皆現量攝。有義:定心唯緣自相,然由共相方便所引,緣諸共相。所顯理者,就方便說,名知共相;不如是者,名知自相。由此道理,或說真如名空、無我諸法共相,或說真如二空所顯,非是共相。 如實義者,彼《因明論》立自、共相,與此少異。彼說一切法上實義皆名自相,以諸法上自相、共相各附己體,不共他故。若分別心立一種類,能詮、所詮通在諸法,如縷貫花,名為共相。此要散心分別假立,是比量境;一切定心離此分別,皆名現量。雖緣諸法苦、無常等,亦一一法各別有故,名為自相。真如雖是共相所顯,以是諸法自實性故,自有相故,亦非共相。不可以其與一切法不一不異,即名共相。自相亦與一切共相不一異故。是故彼論說諸法上所有實義皆名自相,此經不爾,故無相違。

 

 


問︰此言斷者,為總緣智能斷,為別緣智能斷?此有何失?總緣之智非自相智,如何共相比量之智能斷惑耶?若別相智能斷,即違《對法》、五十九等文。《對法》七等說︰「問︰何等作意能斷耶?答︰總緣作意,觀一切法皆無我性,能斷煩惱。師子覺云︰總緣作意者,合緣一切法共相行作意。」

答︰如《佛地》第六說,云何佛能知共相?共相既依比量而立,豈佛知共相是比量耶?彼有三說︰「有義:二量是散心位,依二相立,不說定心;若在定心,緣一切相,皆現量攝。」由此,總緣智亦現量攝,斷惑無失。即由定照共相自體,故說定心為現量也。

第二說︰「有義:定心唯緣自相,然由共相方便所引,緣諸共相。所顯理者,就方便說,名知共相;不如是者,名知自相。由此道理,或說真如名空、無我諸法共相,或說真如二空所顯,非是共相。」由此義故,《對法》等說緣共相智能斷惑者,依方便說,實自相觀方能斷之。

第三說︰「如實義者,彼《因明論》立自、共相,與此少異。彼說一切法上實義皆名自相,以諸法上自相、共相各附己體,不共他故。若分別心立一種類,能詮、所詮通在諸法,如縷貫華,名為共相。此要散心分別假立,是比量境;一切定心離此分別,皆名現量。雖緣諸法苦、無常等,亦一一法各別有故,名為自相。真如雖是共相所顯,以是諸法自實性故,自有相故,亦非共相。不可以其與一切法不一不異,即名共相。自相亦與一切共相不一異故。是故彼論與此不同。」由此義故,《對法》等說緣共相智能斷惑者,依分別心,於一種類真如之上通在諸法,說名共相;或真如體,諸法皆有,義名共相,緣此之智,名共相智。論實,真如法實性故,非是共相。據實而言,即別相智能斷惑也。

共相假立,已如前辨。

 

 


問:為總緣作意能斷煩惱,為別緣作意能斷煩惱?

答:《佛地論》中,釋自共相略有三說。「有義:二量在散心位,不說定位;定位緣一切,皆現量攝。」此師雖言定心緣一切,不說斷惑定總別相,然准義知,唯共相斷,定心通緣自共故。

「第二師云:定心唯緣自相,然由共相方便所引,說緣共相。所顯理者,就方便說,名知共相;不如是者,名知自相。由此道理,或說真如名空、無我諸法共相,或說真如二空所顯,非是共相。」此師意說,就方便說,可名共相;說觀中證,可名自相。即顯斷惑唯自相觀,非共相也。

第三師云:如實義者,彼《因明論》立自、共相,與此少異。彼說一切法上實義皆名自相,以諸法上自相、共相各附己體,不共他故。若分別心立一種類,能詮、所詮通在諸法,如縷貫花,名為共相。此要散心分別假立,是比量境;一切定心離此分別,皆名現量。雖緣諸法苦、無常等,亦一一法各別有故,名為自相。真如雖是共相所顯,以是諸法自實性故,自有相故,亦非共相。不可以其與一切法不一不異,即名共相。自相亦與一切共相不一異故。」此義意言,總為無我共相所顯,一一別證體是自相,即可通為二觀能斷。能顯是共相,詮為唯識無我等故;據法並自相,一一法真理皆能了知故。

《緣起經》下卷言:「真諦聖智於真智境非安立義,總相緣故,名頓現觀。」一剎那中,由加行引,能普遍知,名總相緣;非一一法真如妙理而不別知,名為總相。《佛地》自會,故不相違。

 


 

《集異門足論》卷三:「復次,或有補特伽羅得內心止,不得增上慧法觀;或有補特伽羅得增上慧法觀,不得內心止;或有補特伽羅不得內心止,亦不得增上慧法觀;或有補特伽羅得內心止,亦得增上慧法觀。

何等補特伽羅得內心止,不得增上慧法觀? 答:若補特伽羅得世間四靜慮,不得出世聖慧。

何等補特伽羅得增上慧法觀,不得內心止? 答:若補特伽羅得出世聖慧,不得世間四靜慮。

何等補特伽羅不得內心止,亦不得增上慧法觀? 答:若補特伽羅不得世間四靜慮,亦不得出世聖慧。

「何等補特伽羅得內心止,亦得增上慧法觀?

答:若補特伽羅得世間四靜慮,亦得出世聖慧。

如說世間四靜慮相應心住、等住、近住、安住、不散、不亂、攝止、等持、心一境性者,此顯內心止。如說出世聖慧所攝,於法揀擇、極揀擇、最極揀擇、解了、等了、近了、遍了、機黠、通達、審察、聰叡、覺、明、慧行、毗鉢舍那者,此顯增上慧法觀。是名奢摩他、毗鉢舍那。」

 

 


《法蘊足論》云:「應作四句:

有鄔波索迦非世尊弟子,謂鄔波索迦,未得見諦,於未來果未能現觀。

有世尊弟子非鄔波索迦,謂苾芻、苾芻尼、正學、勤策、勤策女、鄔波斯迦等,已得見諦,於未來果已能現觀。

有鄔波索迦亦世尊弟子,謂鄔波索迦已得見諦,於未來果已能現觀。

有非鄔波索迦非世尊弟子,謂苾芻、苾芻尼、正學、勤策、勤策女鄔波斯迦,未得見諦,於未來果未能現觀;及餘異生未見諦者。」

 

 


夜晚,微信傳來加入好友通知。某法師因為翻牆至goolge play多次請購本會編輯撰寫佛教經論等書,然似乎最近越來越難翻牆,所以直接聯繫於我。

彼自陳其師為九十年代中國北京居士林負責人,目前他們在天津靜修,其師正在研究如來藏學。

北京居士林原來稱華北居士林,歷任導師與主持人有太虛大師、周叔迦居士等人,文革時亦被毀於一時,並於文革後重建。

法師代師請編撰書籍二十餘冊,約莫一兩千人民幣。我交代該法師,此等費用請分兩部,一部分轉交給其師,一部分請用來救濟當地貧苦眾生。也算是幫台灣與當地眾生結善緣了。

我略回:「...內文簡略。另外,昨日請購二十餘冊法寶,請法師自行計算總額費用,並分兩部分,一部分轉給法師之家師,若九十年代即開始授課等,至今應當色身年邁矣,是故此部份轉給法師之家師,尊敬師長故。另外一部分,則布施當地困苦有情,與彼等結十善業之善緣,以上兩者皆以法師個人名義即可,無需使用後學名義,畢竟讓法師自手施會更好。」

已故戒師佛光山 星雲長老云:「給人信心、給人歡喜、給人希望、給人方便。」如是而已。

 

 


有些人認為愛國愛教才是佛教徒,那麼,根據彼等看法,佛陀應該只愛尼泊爾了,因為彼等將愛國放置與愛教之前,其實這兩者都有錯誤,不斷愛,如何能證果?此等皆為不正尋思而生掉舉。彌勒菩薩云:「掉舉者,謂因親屬尋思、國土尋思、不死尋思,或隨憶念昔所經歷戲笑歡娛所行之事,心生諠動騰躍之性。」菩薩大論又云:「心懷染汙,攀緣親戚,起發意言,餘如前說,是故說名親里尋思。心懷染汙,攀緣國土,起發意言,餘如前說,是故說名國土尋思。」

掉舉能障修止觀,如入出息念。彌勒菩薩云:「又勤修行諸瑜伽師,修習如是入出息念,爾時應知五障礙法。一者、於其外緣,其心散亂。二者、入出息轉,有所艱難。三者、掉舉惡作纏現在前。四者、惛沈睡眠纏現在前。五者、樂與道俗共相雜住。如是五法,於未得定,欲求心定;及得定已,倍復增長;當知一切能為障礙。」既能障礙,如何得定?

這就好像是台灣民間信仰一般,對於往生者,有些人會燒美金等往生用品給往生者,希望他們能在彼岸收得到美金跟房子,問題是,彼岸還是用美金作為匯兌嗎?這也是無明。彼等所執端在二者,親里、國土之不正尋思也。如《法蘊足》云:「云何親里尋?謂於親里欲令安樂、得勝朋伴、無有惱害、成就一切無惱害法、王臣愛重、國人敬慕、五穀豐熟、降澤以時。緣此等故,起心尋求遍尋求乃至思惟分別,總名親里尋。」又云:「云何國土尋?謂於所愛國土人眾欲令安樂,廣說乃至降澤以時。緣此等故,起心尋求遍尋求乃至思惟分別,總名國土尋。」緣此有愛等事,故為不正尋思。

彼等又認為唯有某國眾生方能往生淨土,這就有問題了,原來往生淨土者僅只說單一語言或彼等所認可之語言?而且還要看某國某種族之護照?所以說,彼等不見往生淨土者一念即能隨意往生諸佛土義,此等隨意往生諸佛土,不正好是一切土皆平等義?因為平等,所以無礙。

許多道理很簡單,看但往往有許多人因為不思考而被動接受教義,演變成為了不思考的教義,如何能稱一位佛教徒?若不聞思,如何有修?因不正尋思而掉舉,故後又薰有漏染種,足見無明多可懼。

 

 


諸蘊起為苦, 生及出亦苦, 生已有老苦, 病苦與死苦, 煩惱生為苦, 生已住亦苦, 非聰敏悔苦, 不調伏死苦, 無智有情苦, 增羯吒私苦, 愚夫生死苦, 多劫馳流苦。

...。

復次,無明苦蘊為緣,起行苦蘊。

行苦蘊為緣,起識苦蘊。

識苦蘊為緣,起名色苦蘊。

名色苦蘊為緣,起六處苦蘊。

六處苦蘊為緣,起觸苦蘊。

觸苦蘊為緣,起受苦蘊。

受苦蘊為緣,起愛苦蘊。

愛苦蘊為緣,起取苦蘊。

取苦蘊為緣,起有苦蘊。

有苦蘊為緣,起生苦蘊。

生苦蘊為緣,起老死苦蘊。

由老死故,發生種種愁歎苦憂擾惱苦蘊,故總說言如是便集純大苦蘊。

 

 


善現,乃至諸相具足皆是虛妄,乃至非相具足,皆非虛妄,如是以相非相應觀如來。

......。

彼菩薩摩訶薩無我想轉,無有情想、無命者想、無士夫想、無補特伽羅想、無意生想、無摩納婆想、無作者想、無受者想轉。

......。

善現,若菩薩摩訶薩有法想轉,彼即應有我執、有情執、命者執、補特伽羅等執。

......。

以諸賢聖補特伽羅皆是無為之所顯故。

......。

世尊。以無少法名阿羅漢,由是因緣名阿羅漢。

世尊。若阿羅漢作如是念:『我能證得阿羅漢性。』即為執我、有情、命者、士夫、補特伽羅等。所以者何?

世尊。如來、應、正等覺說我得無諍住最為第一。

......。

世尊。我雖是阿羅漢,永離貪欲,而我未曾作如是念:『我得阿羅漢永離貪欲。』

......。

菩薩如是都無所住應生其心,不住於色應生其心,不住非色應生其心;不住聲、香、味、觸、法應生其心,不住非聲、香、味、觸、法應生其心,都無所住應生其心。」

......。

世尊。彼之自體,如來說非彼體故名自體,非以彼體故名自體。

......。

所以者何?世尊。諸我想即是非想,諸有情想、命者想、士夫想、補特伽羅想、意生想、摩納婆想、作者想、受者想即是非想。

何以故?諸佛世尊離一切想。

......。

是故,善現,菩薩摩訶薩遠離一切想,應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不住於色應生其心,不住非色應生其心;不住聲、香、味、觸、法應生其心,不住非聲、香、味、觸、法應生其心,都無所住應生其心。

何以故?善現,諸有所住則為非住。

......。

佛告善現:「諸有發趣菩薩乘者,應當發起如是之心:『我當皆令一切有情,於無餘依妙涅槃界而般涅槃,雖度如是一切有情,令滅度已,而無有情得滅度者。』

......。

善現,言如來者,即是真實、真如增語;言如來者,即是無生、法性增語;言如來者,即是永斷道路增語;言如來者,即是畢竟不生增語。

何以故?

善現,若實無生,即最勝義。

......。

善現,心流注心流注者,如來說非流注,是故,如來說名心流注心流注。

......。

爾時,世尊而說頌曰:

「諸以色觀我,以音聲尋我,

彼生履邪斷,不能當見我。

應觀佛法性,即導師法身;

法性非所識,故彼不能了。」

......。

善現,若以諸相具足觀如來者,轉輪聖王應是如來,是故,不應以諸相具足觀於如來,如是應以諸相非相觀於如來。」

......。

諸和合所為,如星翳燈幻,

露泡夢電雲,應作如是觀。

 

 


日本鎌倉天空中的大冠鷲,似乎與台灣淡水的大冠鷲有點相似。二十多年前在淡水讀書時,每每抬起天空總能看見大冠鷲自由的翱翔。許多人很羨慕數位遊民或者能夠到處出國的事業,其實數位遊民與到處搭飛機出國並不輕鬆,想像一下,如果你得常常搭乘飛機,花上八小時的搭乘交通與等待的時間,你應該就能明白並不輕鬆。

你得隨時習慣不同的旅館、飯店的床、以及學會自我成長與孤獨的相處,縱使到處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飛機航班或者徒步,都需要自己做好各種準備,這與在台灣從早到晚安穩的工作不同,沒什麼好羨慕的,每個人都有其自身的人生經驗。

特別是佛教徒又茹素者,不見得每座城市都有提供素食餐點,你不僅得要忍受著飢餓並且觀察自身對於段食的執取性,又能從其餘諸食上觀察到自身之執取,所以說,茹素為什麼能增強自身意志力,原因很簡單,假設有一百種料理,結果只剩下一種料理,而自身色身又十分飢餓,你還能忍受而不貪著其他段食,如何能不說是自身對於此等段食貪取之意志力?但這也不是說茹素者,意志力就特別堅定,也要觀其自身是否如理如法以及茹素之初發心為何?茹素之動機通常能驗證自身是否能長期茹素,若動機不對,一下就會被環境、惡知識所轉而不知。

楚石梵琦首和《天台三聖二和詩集》:「持齋猶不足,茹素太無厭。就筍煨糠火,生葱拌食鹽。麪同魚作臠,麩借肉為臉。妄想沈生死,都因為口甜。」楚石梵琦何許人也?太虛大師《佛法總學》云:「楚石梵琦禪師,亦是明初臨濟宗匠。自幼每日清晨修十法念佛,求生淨土;主持天甯時,築室西偏,專修淨業,默觀極樂依正莊嚴。作有〈西齋淨土詩〉,為後世所傳頌,被選入《淨土十要》。臨終時,對他的師兄噩曰:『我去矣』!噩曰:『子去何之』?曰:『西方』。曰:『西方有佛,東方無佛耶』!師振聲一喝而寂。」故知看似最為簡易行門,實際上最能看出行者之用心與否以及其底蘊。

所以人類最後變成農耕社會,也可能是大多數人習慣了在一個地方固定的營生所導致。其實這類的工作就與佛教托缽有點類似,捨棄不必要的身外之物,專心一致緣於一境,於此所緣觀察諸心心所。

 

 


重新逐步斷句《玄奘三藏譯撰全輯》至《識身足》,思故原一百二十卷本《大寶積經》尚未完功,隨即邊閱邊斷句,如今業成一一斷句完畢。本經四十九會,諸會之中又有諸品,其實為諸小經集結而成該經,總共一百餘萬字。奘師當時所翻《大菩薩藏經》即收入該經〈菩薩藏會〉。

菩提流志三藏所翻〈勤授長者會〉又談『菩薩瑜伽師地』,於無上正等覺起勝志樂者,於一切異生起大悲心,後又於己色身修身觀等,此即先發菩提心勝意樂事,又於一切有情生大悲,故能於色身等修無常觀等。

如言「若諸菩薩作是觀時,復應思惟,如此身者三百六十骨聚所成,如朽壞舍。諸節支持,以四細脈周匝彌布,五百分肉猶若泥塗,六脈相繫、五百筋纏、七百細脈以為編絡,十六麁脈鉤帶相連,有二肉繩長三尋半於內纏結,十六腸胃繞生熟藏,二十五氣脈猶如窓隙,一百七關穴如破碎器,八萬毛孔如亂草覆,五根七竅不淨盈滿,七重皮裹六味長養,猶如祠火吞受無厭。」於此即知脈、骨等相皆非實、是苦、無常,故後頌「是身眾穢器,猶如貯糞瓶,凡夫無智慧,恃色生憍慢。」若於此脈等相生執則生憍慢,於此必有隨煩惱,如《成唯識論》言「云何為憍?於自盛事,深生染著,醉傲為性,能障不憍,染依為業。謂憍醉者,生長一切,雜染法故。此亦貪愛,一分為體,離貪無別,憍相、用故。」後又言「憍唯癡俱,與慢解別,是貪分故。」「憍不緣下,非所恃故。」彼等所執下地法劣之故。

後又於此身觀修四十四種,佛言「速能成就六波羅蜜、無上正等覺」。足見四念處之身念處觀多至要。

「五取蘊,謂色取蘊,受、想、行、識取蘊,總名五取蘊。」不要把世俗法跟人當真,都是無常法、苦、空、無我法, 當真了,就產生痛苦, 本來這些人事都是無常的,不需要執著為真實。

看到有些人做種種惡事,或者傲慢、或者說謊、或者利用你,皆需要看破、接受、放下而不需要當真,當真了,即於此等遍計法上產生了執取則又有後續之苦等法,所以才有種種苦等不如理作意。世俗法上,眾生沒修行就是這樣,彼等輪轉生死順生死流,所以才有此等種種惡性,這些道理都很簡單,要實踐卻難。

《法蘊足》:「爾時,世尊告苾芻眾:『汝等若能永斷一法,我保汝等定得不還。一法,謂貪若永斷者,我能保彼定得不還。

如是瞋、癡、忿、恨、覆、惱、嫉、慳、誑、諂、無慚、無愧、慢、過慢、慢過慢、我慢、增上慢、卑慢、邪慢、憍、放逸、傲、憤發、矯妄、詭詐、現相、激磨、以利求利、惡欲、大欲、顯欲、不喜足、不恭敬、起惡言、樂惡友、不忍、耽嗜遍耽嗜、染貪、非法貪、著貪、惡貪、有身見、有見、無有見、貪欲、瞋恚、惛沈、睡眠、掉舉、惡作、疑、瞢憒、不樂、頻申欠呿、食不調性、心昧劣性、種種想、不作意、麁重、觝突、饕餮、不和軟性、不調柔性、不順同類、欲尋、恚尋、害尋、親里尋、國土尋、不死尋、陵蔑尋、假族尋、愁歎、苦憂、擾惱,於此一法,若永斷者,我能保彼,定得不還。』」

看到他人愚癡,自己不需要愚癡。

然如何除身念觀外,修於此內心住循心觀? 如《法蘊足》云:「若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

內心者,謂自心,若在現相續中、已得不失。

於此內心循心觀者,謂有苾芻,於此內心觀察思惟內心諸相,於內有貪心如實知是內有貪心,於內離貪心如實知是內離貪心。

於內有瞋心如實知是內有瞋心,於內離瞋心如實知是內離瞋心。

於內有癡心如實知是內有癡心,於內離癡心如實知是內離癡心。

於內聚心如實知是內聚心,於內散心如實知是內散心。

於內沈心如實知是內沈心,於內策心如實知是內策心。

於內小心如實知是內小心,於內大心如實知是內大心。

於內掉心如實知是內掉心,於內不掉心如實知是內不掉心。

於內不靜心如實知是內不靜心,於內靜心如實知是內靜心。

於內不定心如實知是內不定心,於內定心如實知是內定心。

於內不脩心如實知是內不脩心,於內脩心如實知是內脩心。

於內不解脫心如實知是內不解脫心,於內解脫心如實知是內解脫心。

如是思惟內心相時,所有於法簡擇乃至毘鉢舍那,是循內心觀,亦名心念住。

成就此觀,現行隨行乃至解行,說名為住。

彼觀行者,能發起勤精進乃至復能於此急疾迅速,名具正勤。

彼觀行者,能起於法簡擇乃至能圓滿極圓滿,名具正知。

彼觀行者,具念隨念乃至心明記性,名具正念。

於諸欲境諸貪等貪乃至貪類貪生,總名為貪。

順憂受觸,所起心憂不平等受,慼受所攝,總名為憂。

彼觀行者脩此觀時,於世所起貪憂二法,能斷能遍知乃至隱沒滅除,是故說彼除世貪憂。」

又如說一心開二門,彼說有漏生無漏、無漏含有漏,本無漏又因種種相而變有漏,如是,既有漏生無漏,無漏亦能生有漏,眾生既然本來是佛,成佛亦應當變回眾生,有漏生無漏、無漏生有漏故。

彼又說此為中道、中觀,故一真法界能生諸法而遍宇宙,若如是,則一因論者亦持生諸法而同佛說?顯見彼等未明中觀。既說世俗因果緣起無常,如何勝義亦有緣起常義?若如是,則諸緣起亦是常法,既為常法,如何能斷生死?生死緣起所攝故。

《寶積》云:「象手!彼人若言所有身相,我為是故,言如來滅入涅槃已不復轉還,但見身相不轉還故名如來滅。

應還問彼:『汝說身相成就為如來耶?』

彼人若言:『我說身相成就名為如來。』

應還答彼:『如佛經中不說身相名為如來。

若說身相是如來者,一切瓦石山河草木皆是如來。』

彼人若言:『一切瓦石山河草木,無有三十二大人相名如來者。』

應答彼言:『汝說有三十二相名如來者,轉輪聖王則是如來。

何以故?

轉輪聖王身有三十二相。』

彼人若言:『相入相法知相婆羅門說當作佛,是事為實。』

應答彼言:『若有三十二相即應是佛。

而汝自說相師見有三十二相,記當得作佛。

汝今說佛相。』

彼人若言:『我說佛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無漏根力覺道禪定解脫三昧等是為佛相。』

應答彼言:『汝說十力等是佛相者,今應說佛體性。』

彼人若言:『佛與是相異耶?』

應答彼言:『汝自言是佛相,佛相非佛。』

彼人若言:『更有無形無色法,是佛十力等為相。』

應答彼言:『無形無色法,云何以有形有色為相?

又汝若說無形無色法名為佛者,餘無形無色法皆可是佛。

若是等法亦是佛者,是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根力覺道禪定解脫三昧等,亦應與是為相應。』

象手!我諸弟子應當如是降伏癡人。」

《寶積》又云:「如來是實語者,作是言:『比丘!眼非汝等,亦非他人。

何以故?

本體不可得故。

何法是眼?是眼屬誰?何法是耳鼻舌身意?是意屬誰?何以故?

本體不可得故。』」

此句破一切本體論。

日本往昔經歷各種地震災情時,各種物價指數還是維持穩定,或者給予各種折扣。不過這幾年下來,日本變化不少,各種產品價格是越來越高漲,好像也沒有顧及到生活在日本的人是否消費的起。可見,當一個抗壓能力與現實生活消費指數不平等的時刻,該漲價的還是會漲價。

倘若有人跟你說日本的生活指數很低,那他絕對沒有在日本消費過。這個不用懂日本語就能明白,因為口袋裡的東西是同樣買一件商品,但不見得能夠與往昔一樣購買得到,或者品質下降不少。就像日本的松下電腦,品質真的下降了不少,但其價位上漲十萬日圓(約莫兩萬兩千台幣,五千一百人民幣)左右。所以說,沒有可以持續成長進步的動力,人就會退步,包括其研發的產品與價格浮動,都能一目了然日本現今的變化。

打開電視都是強盜等罪,足見當一般人處於劣勢或者困境時,有漏種子就會現行,現行之後,各種不善心所與造作諸惡業,亦毫無掩藏之處。

《阿毘曇毘婆沙論》云:「問曰:物性變論、往來論有何差別?

答曰:物性變論言迦羅羅變作阿浮陀,往來論言迦羅羅來至阿浮陀中住,俱增長故。

或有說者,覺是一性,後所知覺即是前所作覺。

或有說者,意界是常,以意界常故憶本所作。

或有說者,有根本陰、有客陰,客陰所作、根本陰能知,以是故能憶本所作。

或有說者,前心往後心,語後心:我作如是事。

是故憶本所作。

恒河沙數諸佛及佛弟子不作此論,言有人,不言物性相入、不言物性變、不言物性往來、不言覺性是一、不言意界常、不言有根本陰客陰、不言前心往後心,然能憶本所作。

如此事微細甚深難知,為顯如此微細甚深難知法故而作此論。」

 

 


提婆設摩阿羅漢《識身足》云:「若言知現在,應說有一補特伽羅,非前非後二心和合,一是所知、一是能知,此不應理。

若言無一補特伽羅,非前非後二心和合,一是所知、一是能知,則不應言知於現在;言知現在,不應道理。」

《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三云:「從此東行五百餘里,至鞞索迦國。伽藍二十餘所,僧三千許人,學小乘正量部。東南道左有大伽藍,是昔提婆設摩阿羅漢造《識身足論》,說無我人,瞿波阿羅漢作《聖教要實論》,說有我人,因此法執,遂深諍論。又是護法菩薩七日中摧伏小乘一百論師處。其側又有如來六年說法處。有一樹高七十餘尺,昔佛因淨齒,棄其餘枝,遂植根繁茂至今。邪見之徒數來殘伐,隨伐隨生,榮茂如本。」

 

 


《略述法相義》:「或有菩薩初地即能伏諸煩惱故初地得變易生死。

或有乃至八地方得。謂有唯受分段非變易。謂諸凡夫、四果定性。

或唯受變易非分段。謂二乘無學不定性者、八地已上菩薩。

或亦受分段亦受變易。謂前三果不定性、七地已前。以由自在受變易。煩惱未盡受分段。有起煩惱謂悲増上者,有不起煩惱謂智増上者。

或雖悲智等而所樂行不同。一怖故伏惑。恐爲失。一不怖故起。利生故。或伏或不伏有此差別也。」

 

 


《略述法相義》:「智慧増上,謂之智増菩薩。大悲増上,謂之悲増菩薩。

頓悟、漸悟各有此二類。

於漸悟中,從不還、阿羅漢,而迴心者,必是智増也。

從預流、一來,而迴心者,或成智増、或成悲増。

初二果人,有欲惑故,或成悲増。

本性下劣,恐生死故,或成智増。」

 

 


《瑜伽師地論》卷第六十七:

云何聲聞乘相應作意修?

謂如有一是聲聞,住聲聞法性,或未證入正性離生,或已證入正性離生,不觀他利益事,唯觀自利益事,由安立諦作意門,內觀真如,緣有量有分別法為境,為盡貪愛,由厭、離欲、解脫行相,修習作意,是名聲聞乘相應作意修。

云何大乘相應作意修?

謂如有一是菩薩,住菩薩法性,或未證入正性離生,或已證入正性離生,觀自觀他諸利益事,由安立、非安立諦作意門,內觀真如,緣無量無分別法為境,「大悲增上力故」,為盡自他所有貪愛,由攝受有情諸利益事方便行相,及由趣向無上足跡因緣行相,修習作意,是名大乘相應作意修。」

無著菩薩《顯揚聖教論》卷第十六:

「論曰:修相差別有十八種:

一、聲聞相應作意修,謂如有一是聲聞,住聲聞法性,或未入正性無生,或已入正性無生,唯觀自利,不觀利他,依安立諦作意門,入真如理,自內緣有分量法,起厭離、無欲、解脫行,為盡自愛,作意修習,是名聲聞相應作意修。

二、菩薩作意修,謂如有一是菩薩,住菩薩法性,或未入正性無生,或已入正性無生,觀自他俱利,依安立、非安立諦作意門,入真如理,自內緣無分量法,「大悲增上故」,起利益他攝受方便行,履無上跡因,為盡自他愛,作意修習,是名菩薩作意修。」

由此亦可判別何故菩薩法性者不論是否證入正性離生,皆有「大悲增上力故」,故良光師云「本性下劣,恐生死故,或成智増。」有所可循。

 

 


無著菩薩《莊嚴》〈梵住品〉云:「偈曰:

熾然及怨勝,苦逼亦闇覆,住險將大縛,食毒并失道,

復有非道住,及以瘦澀者,如此十眾生,大悲心所緣。

釋曰:菩薩大悲略以十種眾生為境界: 一是熾然眾生,謂樂著欲染者; 二是怨勝眾生,謂修善時,為魔障礙者; 三是苦逼眾生,謂在三塗者; 四是闇覆眾生,謂恒行不善者,由不識業報故; 五是住險眾生,謂不樂涅槃者,由生死險道不斷絕故; 六是大縛眾生,謂外道僻見者,由欲向解脫,為種種僻見堅縛所縛故; 七是食毒眾生,謂噉定味者,譬如美食雜毒,則能害人,善定亦爾,為貪所著,則便退失; 八是失道眾生,謂增上慢者,由於真實解脫道中而迷謬故; 九是非道住眾生,謂於下乘不定者,由有退故; 十是瘦澀眾生,謂諸菩薩於二聚未滿者。

如此十種眾生,是菩薩大悲所緣境界。」

《大智度論》:「復次,諸佛菩薩以大悲為本,從悲而出。

瞋為滅悲之毒,特不相宜,若壞悲本,何名菩薩?菩薩從何而出?

以是之故,應修忍辱。

若眾生加諸瞋惱,當念其功德:今此眾生雖有一罪,更自別有諸妙功德。

以其功德故,不應瞋。」

 

 


答於菩薩等者,謂頓悟者,從無始來,菩薩法尒,無漏種子具,直入大乗也。此頓悟於智增、悲增二類有付。其此二類,意樂分欤?種性不同欤?學者二義也。此外,智、悲平等,菩薩有。若尒者,於頓悟有三類也:随其彌勒悲增,菩薩治定也;釈迦菩薩智增欤?悲增欤?學者二義也。

漸悟等者,謂初二果,聖者廻心後,悲增菩薩成欤?不成欤?學者異義也。

其取成悲增菩薩云義,地藏菩薩以為其證。

㨿彼地藏本願經說:我在聲聞獨覚位時(取意),而地藏菩薩、大悲闡提菩薩治定也。サル時,彼菩薩、漸悟菩薩云事,經文分明故。

又彼二果,廻心定智增菩薩也。

漸悟等者,謂從無始來第八ラヤ位,三乗無漏種子具人也,所謂不定性類也。此菩薩,二乗廻心入大乗菩薩也。謂三乗不定,故先大乗入可有。

然其又一度堕二乗,又廻心終入大乗也(云云)。

大方於不定有四類:其中聲聞獨覚,不定可除也;終不廻心,二乗種性通也。八六四二万十千刧者,法相大乗意,如抄了蕳意得也。其取有餘還生許,無餘還生不許也。既五性各別,宗義定故。而花嚴香冩等,無餘廻心許也。既一生皆成,旨談故。[乞-乙+]此時八六四二万十千刧數,無餘還生,約時分也。去程是抄了蕳,如不意得也。

 

 


有人云燃戒疤印度未有,何必需有?然印度有托缽,如今何必不有?

所謂避難就輕,如是而已。

燃戒疤其行為根據或起自於斷除我執、捨身供養、行菩薩道等思想。於經典上的記載,則有《梵網經》四十八輕戒之第十六條說:「若燒身、燒臂、燒指;若不燒身、臂、指供養諸佛,非出家菩薩。」另有《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六說:「其有比丘發心決定修三摩地,能於如來形像之前,身燃一燈,燒一指,及於身上爇一香炷,我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又《法華經》〈藥王菩薩本事品〉中說:「有一切眾生喜見菩薩,燒身、燒臂,供養諸佛。」以下列舉義。

 

 


問三:藥王菩薩焚身供佛,自是得一切色身三昧以後之事,非謂初心。梵網謂若不燒身臂指供養諸佛,非出家菩薩;此已攝初心,然猶僅限於出家菩薩。今傳戒制度,則不論在家出家,一切需燒。又知其難行也,燒則從輕,不知何所依據?淨名謂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即是出家;今云何乃以燒身臂指為出家?若出家即已燒身,以何精究一切佛法?若可輕燒,何如勿燒?

答三:法華、楞嚴、梵網,皆勸人燒身臂指供佛,所以破人之貪愛也。晚世導在家出家諸修學菩薩行者,皆略以輕燒,亦令稍作破身見、斷我愛之因緣耳。淨名以理奪事之說,別對機言,非常訓也。云「若出家即已燒身,以何精究一切佛法」?則身即不燒,會歸壞滅,豈色身壞滅,便無有能修證佛法乎?以何精究佛法的何字,好一話頭,大須參究!況燒身亦即精進修習佛法之一行乎?況藥王以得觀一切色身三昧而燒身,實亦由燒身而得現一切色身三昧乎?云「若可輕燒,何如勿燒」,此言不然!譬大菩薩行施,內外一切施,而初學菩薩可隨分施,豈以不能一切施便不當施乎?又如持戒,豈以不能頓一切戒,便當不稍漸戒乎?然近來有般僧俗,但知以燒香疤為受戒,反昧受戒之正義,又奚足取哉!

 

 


問:身為道本,縛是脫因,何得然指燒身,背道修道?高僧傳內,小乘律中,貶斥分明,奚為聖典?

答:亡身沒命,為法酬恩,冥契大乘,深諧正教。大乘《梵網經》云:「若佛子,應行好心,先學大乘威儀經律,廣開解義味,見後新學菩薩有從百里千里來求大乘經律,應如法為說一切苦行,若燒身、燒臂、燒指。若不燒身、臂、指供養諸佛,非出家菩薩,乃至餓虎、狼、獅子、一切餓鬼,悉應捨身肉手足而供養之,然後一一次第為說正法,使心開意解。若不如是,犯輕垢罪。」

大乘《首楞嚴經》云:「佛告阿難:若我滅後,其有比丘發心決定修三摩提,能於如來形像之前,身然一燈,燒一指節,及於身上熱一香炷,我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長揖世間,永脫諸漏。雖未即明無上覺路,是人於法已決定心。若不為此,捨身微因,縱成無為,必還生人,酬其宿債,如我馬麥,正等無異。」所以小乘執相,制而不開;大教圓通,本無定法。

《菩薩善戒經》云:「聲聞戒急,菩薩戒緩;聲聞戒塞,菩薩戒開。」又經云:「聲聞持戒是菩薩破戒。」此之謂也。若依了義經,諸佛悅可;執隨宜說,眾聖悲嗟。秖可歎大褒圓,自他兼利,豈容執權滯小,本跡雙迷?

 

 


經:若不燒身等者,莊云:非出家菩薩者,自有兩釋:

一云:若不燒身等供養諸佛,卽非出家,亦非菩薩。

一云:在家菩薩燒身乃至身命,非出菩薩能行是事。

所以者何?

非威儀故。爲護聖教,利益有情,故不燒身。據新學菩薩,故作是說。

菩薩燒身、捨身,卽是極之辭,未必一切要須捨身成菩薩。(已上)

天台云:有師言:此中所列苦行,制令救物,不爾輕垢。

又解:是擧沒況之辭。大士當應捨身施人,然後具爲說法。況今止爲說法,而希利隱沒耶?(已上)

曠云:先令爲說苦行,意在使其重法輕生,非謂卽捨身命,燒身臂指。若卽捨身,法爲誰說?

(已上)與咸引此釋已,判云:此與疏列第二解同。(已上)

 

 


承師有言:「燒身臂指,乃是出家菩薩;捨身命財,方名真法供養。此語出《梵網》、《法華》二經。」然並是魔王所說,且非正教。

答曰:佛之與魔,相去幾何?邪之與正,有何欠剩?良由本理具魔佛性,不二而一,二而不二,隨緣發現,成佛成魔。性既本融,修豈能異?故圓實教稱性而談,魔界如、佛界如,一如無二如,故得云魔外無佛,佛外無魔。亦是一魔一切魔,一佛一切佛,俱稱法界,皆一體遍周故;悉得稱王,皆諸法朝會故。若於魔佛起勝劣心,自是邪思,殊非正觀。

然魔法本妙,如富豪家滿中七寶,而凡夫生盲,轉動罣礙,為寶所傷。二乘熱病,見是鬼虎龍蛇,怖故逃避。漸修菩薩猶如夜視,見不了了。唯圓頓行者,從初決定見是七寶,而自在用,唯佛無礙。故魔是法界魔,是法王,博地唯理性,是初學但名字,是五品位觀行,是十信位相似,是法身菩薩分證,是唯妙覺如來究竟,是以此位方窮魔法事理邊底,具足能於魔界,統攝自在,即魔王義成就也。應知波旬稱魔王者,有名無實,以乖統攝自在之能,故《涅槃》云:「世諦但有名無實義,第一義諦有名有實義。」若然者,《梵網》、《法華》真實魔王所說,更何所疑?以魔王與覺者一體異名,如帝釋一身既具千德,遂有千名,豈因陀羅說異憍尸迦說耶?

今云魔王說者,非獨不異佛說,而能深顯圓宗。何者?以圓不自圓,乃偏邪諸法,一一皆圓也。《法華》決了聲聞之法,是諸經之王,豈不決了魔外為王耶?但魔外易開,諸大乘已說;聲聞難開,故《法華》隨難別指耳。如《華嚴》勝熱婆羅門投火化人,則全用外道之行;和須蜜多女染欲攝生,則全用魔羅之法。若非深住魔外法界,安能令無量人得證三昧?乃是行於非道,通達佛道也。況今燒身臂指,正助合行,捨身命財,財法兼濟,則一切法趣苦行,為法界故。教主既與魔佛體一法門,則邪正本融,乃名具足尸羅。所謂體內方便,魔說之意,豈不然乎?如是聞魔不驚,於佛離著,乃是粗研三觀之功也。前書云:「立一切行,以此觀導達之。」其有由矣。

 

 


宿王華問者,宿世已來持《法華經》,如王自在故。《寶雲經》說:「菩薩有十法,名大藥樹。譬如藥樹名曰善見,若有眾生得其根、莖、枝、葉、華、果,亦有見色、聞香、嘗味、得觸,遇此十法,病皆除愈。菩薩亦爾,從初發心,為諸眾生有種種煩惱病,有依施、戒、忍、勤、定、慧而得活者。有依見法,有聞聲,有知味,有同事而得活者。菩薩隨應導利令益,故說菩薩名為藥樹。能除煩惱病,得慧命活故。」「遊」者,遊化,利益方法,濟利眾生是。「若干」等者,問苦行差別,燒身燃臂,供養正法是。

 

 


有人問云:律制燒身得蘭,燒指得吉,此中讚燒,其事如何?

今為答之:大小開制,教法不同。小制結過,大制令燒,故《梵網》中,若不燒者,非出家菩薩,豈獨令俗而不制道?故知順小行易,不燒何難?從大誠難,燒乃不易。世以不持為大,則大小俱傾,信此土機緣,咸迷大小,不知先小後大,依何夏次?先大後小,何心而受?先小後大,開小乘遮不?先大後小,遮菩薩開不?一界之內,兩眾如何?一身之中,二體同異,大乘於小,取益從何?小誦於大,招損誰測?勤勤甄別,用為來種,所乘之乘皆妙法故。以依一實立因果故,乘其所乘,以利物故。但自揣己德,歷境觀心,與心相應,當順開制。今藥王久證,並出開制之方,重法亡懷,起神通之願,為軌凡下,思之可知。

 

 


問:依毗尼法,若自燒身,得偷蘭遮,燒臂得突吉羅,喜見豈不將犯戒乎?

答:古有兩釋: 一云、可是在家菩薩,不預犯列。

二者、設令出家,適時而化,如身子與須達長者共載一乘,而不犯罪。

或大小異,故無違也。

...。

問:前生何乃燒身以供養,今者但燃兩臂獻耶?

答:前生佛在,弘法生在,物有導者,所以燃身。今世佛無,若也燒身,眾生無導,法無弘者,故但燃臂。

 

 


《大方等大集經》卷第三十八云:「復次,行者若如是學:『此我頭骨齒骨項骨,乃至此是我脚指骨。』

如是念者,坐不得禪。

何以故?以有奢摩他、毘婆舍那兩種念故,心不得禪。

時彼行者,攝念緣中心住不動,歡喜快樂速疾得修。

若獨念一毘婆舍那心正住者,應當速疾念彼骨瑣專係思惟。

此行若明,更好觀察骨相成塵,磨滅分散隨逐因緣。

作是觀者,此名毘婆舍那順忍覺。

若一切骨離垢色白,碎末為塵與心和合,如是思惟,此名生順忍覺。

若彼行者觀一切色,離垢潔白及骨成塵,離我和合心識去來。

如是觀者,此名無我盡順忍覺。

若一切色為識境界眼中來者,離垢淨白及以骨塵,作如是念:『彼不可說、不可捉持,亦不停住。』

如是念者,此名奢摩他順忍覺。

如是行人,得此順忍覺因緣故,於三世中現在未來,一切貪欲悉皆除滅及盡三有。

於三界中脫三垢縛,即得入於三解脫門。

如是念已得須陀洹果,乃至如是一相念者得阿羅漢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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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論研習》

《中論研習》序文、引言

《中論研習》-觀因緣品第一(十六偈)

《中論研習》-觀去來品第二(二十五偈)

《中論研習》-觀六情品第三(八偈)

《中論研習》-觀五陰(五蘊)品第四(九偈)

《中論研習》-觀六種品第五(八偈)

《中論研習》-觀染染者品第六(十偈)

《中論研習》-觀三相品第七(三十五偈)

《中論研習》-觀作作者品第八(十二偈)

《中論研習》-觀本住品第九(十二偈)

《中論研習》-觀燃可燃品第十(十六偈)

《中論研習》-觀本際品第十一(八偈)

《中論研習》-觀苦品第十二(十偈)

《中論研習》-觀行品第十三(九偈)

《中論研習》-觀合品第十四(八偈)

《中論研習》-觀有無品第十五(十一偈)

《中論研習》-觀縛解品第十六(十偈)

《中論研習》-觀業品第十七(三十三偈)

《中論研習》-觀法品第十八(十二偈)

《中論研習》-觀時品第十九(六偈)

《中論研習》-觀因果品第二十(二十四偈)

《中論研習》-觀成壞品第二十一(二十偈)

《中論研習》-觀如來品第二十二(十六偈)

《中論研習》-觀顛倒品第二十三(二十四偈)

《中論研習》-觀四諦品第二十四(四十偈)

《中論研習》-觀涅槃品第二十五(二十四偈)

《中論研習》-觀十二因緣品第二十六(九偈)

《中論研習》-觀邪見品第二十七(三十一偈)

《中論研習》-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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