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三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云何為作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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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云何為作意?
 
答:作意,謂能警心為性,於所緣境,引心為業。
 
解第二數,文可知也。初略明體業,次廣,後破。《顯揚》等同。何名警心?如何警心?何位警心?起已方警,更何須警?先已起故,未起即警,應警一切心。能警作意亦未生故,如何能警?
 
謂此警覺應起心種,引令趣境,故名作意。
 
謂作意等,並未生位,其作意種,義警應生心之種,曰可起趣境;非警一切心之種子,彼未逢緣,不定生故。
 
作意警心,有二功力,
 
一者、令心未起正起,
 
二者、令心起已趣境,故言「警覺應起心種,引令趣境」。
 
故正理師說作意之用,在未來起,此在種子,義勢亦同。
 
由作動意,立作意名,作意種子能警心種。此解依文。或現作意與識同時,義說警彼應生心種,令起趣境,理亦無違。起已方警,警理難見,故論不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