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三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觸依三和生,名分別變異;識依二合生,名分別根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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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觸依三和生,名分別變異;識依二合生,名分別根境。
 
答︰准於觸,理亦可然。又是主故,不同於觸,二解並得。契經復說「三和故觸」,說觸依根、境、識三和合生。《起盡經》說「受等皆以觸為緣故」,即是受等,依根、境、識、觸四法和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