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三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何謂為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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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何謂為觸?
 
答曰:觸,謂三和,分別變異,令心、心所觸境為性,受、想、思等所依為業。
 
自下第四、別解五所。
 
於中有二︰初別解五體性作業,次總釋此得與識俱。
 
別解各有二︰初總次別。
 
總中,體、業二種不同。《顯揚論》等文並同。此即出體顯業。
 
謂根、境、識更相隨順,故名三和;
 
次下別解,有二︰初廣前,後破他。正三和體,謂根、境、識,體異名「三」。不相乖返,更相交涉,名為「隨順」。如識不生,根、境或起,名為乖返。又如耳根、眼識、香境三法乖返,不名三和。若相順者,三必俱生。既不相違,故名隨順。根可為依,境可為取,識二所生,可依於根,而取於境,如此交涉,名三和體。
 
下解於觸由二義故,亦名三和。
 
觸依彼生,令彼和合,故說為彼。
 
即由二義,觸名三和。
 
一、「依彼生」,彼即根等,是觸之因。依三和故,亦名三和,故聖教言「三和生觸」,《對法》亦云「依三和合」。
 
二、「令彼合」,彼亦根等,即觸之果。謂觸能令根等三法合,為依、取、所生了別。此三和合,由觸故然,故說觸能和合三法。由此二義,觸名三和,非一觸體可名三故。從觸之因及所和果,說觸為彼三和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