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九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五過難四,又諸習氣是相分攝,豈非有法能作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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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五過難四,又諸習氣是相分攝,豈非有法能作因緣?
 
答:第四難也。
 
有漏習氣是識相分,相分既非有,豈體非有之法能作因緣?假法如無,非因緣故,汝執相分體非有故。彼執種子非真有體,自證分緣仍非相分。今說自宗,言相分攝,故為此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