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九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五過難五,若緣所生內相、見分非依他起,二所依體,例亦應然,無異因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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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五過難五,若緣所生內相、見分非依他起,二所依體,例亦應然,無異因故。
 
答:第五難也。
 
從緣所生,不離於識,內之二分非依他起,二分所依依他起識體,例亦應爾,無異所以,彼此可別。若心外二分非因緣生,可非依他起,然彼師計能生之種有二︰能生、所生現行及計所執,故以自證為例例之。
 
應立量云︰因緣所生二分是依他起,因緣種子生故,如自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