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九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二法相攝門。此三云何攝彼二諦?

文章索引

 
問:二法相攝門。此三云何攝彼二諦?
 
答:八、二法相攝門。此問起也。
 
應知世俗具此三種,勝義唯是圓成實性。
 
世俗有三:
 
一、假世俗;
 
二、行世俗;
 
三、顯了世俗。
 
如次應知,即此三性。
 
「假世俗」者,實無體性可名世俗,唯有其名,假名世俗,四世俗中第一俗攝。第二體,有為行。正體是世俗,簡勝義諦亦世俗,故名為「行」。舊《中邊》云「取行世俗」。唯有為依他,故四世俗中第二、第三攝。第三攝者,心上變似四諦相理,不離於事,依他起攝。三、顯了世俗。此三名與彼新《中邊論》同。謂斷染依他,遍計所執無,二空為門顯真如,名圓成實。四世俗中第四世俗,或此世俗亦取四中第三,是無漏故。如次配三性。《顯揚論》亦有此文。
 
勝義有三:
 
一、義勝義,謂真如,勝之義故;
 
二、得勝義,謂涅槃,勝即義故;
 
三、行勝義,謂聖道,勝為義故。
 
無變無倒,隨其所應,故皆攝在圓成實性。
 
第一勝義,依士釋也,第四勝義收。
 
第二、得勝義,謂涅槃,持業釋也,第三勝義攝。因證顯故,約得辨故。真如舊成,不說為得;涅槃後顯,故立得名。
 
第三者,第二勝義攝,理稍勝故。若隨事者,亦初勝義,多財釋也。舊《中邊》云「正行真實」。此三,新翻名、體同此。
 
前二無變,不生滅故,第三無倒,隨其所應,皆圓成實,無漏依他,此中說名圓成實故。下自廣明二諦,不假預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