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二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云何如色為緣,發生眼識,眼識緣色時,有似色之相?

文章索引

 
問:云何如色為緣,發生眼識,眼識緣色時,有似色之相?
 
答:謂能引生似自識者,汝執彼是此所緣緣。
 
以上總文。謂色、心等,能為引生緣,似自色、心之識者,汝執彼是此所緣緣耶?此即總牒,共許所緣緣義。下欲別破,此對除正量部以外。
 
夫識緣法,法必有體,能生識故,是緣義,無法即非緣。
 
識上必有似境之相,是所緣義,若無此相名所緣者,即眼根等應眼識所緣。
 
若爾,即鏡所照,亦具二義,面等望鏡,應是所緣緣。
 
此亦不然,此鏡非為能慮託故。
 
然此大小二乘共許,非唯自宗。其似境之相,即是「行相」,大小乘別。
 
如色為緣,發生眼識,眼識緣色時,有似色之相,即是「行相」,名似自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