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二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如何說極微是色邊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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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如何說極微是色邊際?
 
答:雖此極微猶有方分,而不可析,若更析之,便似空現,不名為色,故說極微是色邊際。
 
以此極微體即是分,而體有方,故言「極微猶有方分」。
 
或復「分」者,謂有二義︰
 
一、方之分;
 
二、方即分。
 
麤具二種,細唯後一。方即是分,故無有失。若更折之,便心相變似虛空現,不作色相現,所折之物即非極微。極微細故,故不可折,非如心等,故有方分。方即分故,非更有分。
 
《瑜伽》說云,極微有方無分者,更無細分,故不相違。以此微相與空相鄰,故諸經論皆說極微是色邊際。「邊際」者,是窮盡義,過此更折,便為非色。
 
然此分別,如《對法》第一、《瑜伽》第三、五十四等說。五十四說非肉、天眼境,唯餘三眼境,唯惠折之,非實有故。
 
由此應知,諸有對色皆識變現,非極微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