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二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外人問曰︰何名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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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人問曰︰何名身表?
 
答曰:然心為因,令識所變手等色相,生滅相續,轉趣餘方,似有動作,表示心故,假名身表。
 
此述正義。大乘五塵皆無記性,然餘處言色、聲二處通善惡者,一為隨順小乘等說,二為表示內心等說,實非善惡。由加行心為等起因,顯隨心之善惡,簡餘香等扶根諸塵故,令內念念識之所變生滅之身,往趣餘處,表示心故,假名善惡,說為身業。
 
言「識變」者,簡薩婆多等。
 
「生滅相續」,簡正量部等。
 
「似有動作」,簡譬喻師等。
 
「表示心故」,顯其表義。
 
此非業體,表示其心,故名表業。
 
香等無表示,不可名表。
 
此上總破實身業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