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九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十三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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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十三住義?
 
答:〈菩薩地〉四十七、八〈住品〉中說有十三住,四十九〈地品〉說有七地,皆是此中五位等攝。
 
十三住中,前十二住即菩薩位,今此五頌,前四頌攝;第十三住是如來住,即如來位,今五頌中,第五頌攝。
 
十三住者:一、種姓住,是此所言「本性住種姓」,未入僧祇。
 
四十七說︰「謂諸菩薩性自仁賢,性自成就菩薩功德,菩薩所應眾多善法,於彼現行亦有顯現。由性仁賢逼遣方便,令於善轉,非由思擇,有所制約,有所防護。住此住中,任持一切佛法種子,於自體中,已具足有一切佛法一切種子。性不能起上煩惱纏,造無間業或斷善根。廣如〈種姓品〉說。」
 
「云何菩薩勝解行住?
 
謂諸菩薩從初發心乃至未得清淨意樂所有一切諸菩薩行,皆此住攝。當知前住於餘十一菩薩住及如來住唯有因轉,攝受彼因,於餘菩薩住尚未發趣,未得未淨,況如來住。住此住中,普於一切餘菩薩住及如來住皆名發趣,然未得淨。於自住中,名趣名得,為令清淨,而修正行。」於前住中,雖修諸善,性仁賢故為之,非為菩提故作也,未名發趣,故不入僧祇。此住所修,皆名發趣,故與前別。
 
「此位思擇力勝,所作加行,以分別惠,未得堅固相續無退菩薩勝修。」此說無漏修惠不得,非有漏修此位不得。
 
或此說初發心時,十住菩薩八相成道,既不得修,如何得有如是神通?
 
「如於勝修,於勝修果無礙解、神通、解脫、等持、等至亦未能得,未超五畏,謂不活畏、惡名畏、死畏、惡趣畏、處眾怯畏。
 
有三處妄失︰
 
一、失念於五境顛倒;
 
二、失念於受生,妄前生事;
 
三、於所受持法,久作久說,有所妄失。
 
或具聰惠,為他說法,勉勵而轉,如闇中射,或中不中。或於菩提雖已發趣,而復退捨。或時捨戒,或利有情而生厭倦,利益安樂未廣大無量。於一切菩薩學中未能普學,菩薩相中未皆成就,在家、出家二分菩薩正加行中未等顯現。於此所說諸行狀相,下忍轉時,上品;中忍轉時,中品;上忍轉時,下品,漸輕微故。入初地時,此一切相皆無所有,一切相違白法顯現。」乃至廣說,皆第二住攝。
 
即是此中資糧、加行二道,五頌之中,初二頌攝。
 
以彼論言:「從初發心乃至未得清淨意樂,是勝解住。」論說清淨意樂菩薩住是初地攝,故知四善根亦初勝解行住攝。既爾,即顯是初劫攝。論說此住初劫攝故,至下當知。
 
此與《瓔珞經》二種姓別,應如別會。《中邊》中卷〈對治品〉中,明念住等修之分位,即念住等在解脫分,如別應知。
 
第三、極歡喜住,亦名淨勝意樂住,即初地攝。此少分是見道,即五頌中第三頌,除住地、出地心故。
 
第四、增上戒住,即第二地。
 
第五、增上心住,即第三地。
 
第六、覺分相應增上惠住,即第四地。
 
第七、諸諦相應增上惠住,即第五地。
 
第八、緣起流轉止息相應增上惠住,即第六地。
 
第九、無相有功用住,即第七地。以前第二劫攝。
 
第十、無相無功用住,即第八地。
 
第十一、無礙解住,即第九地。
 
第十二、最上成滿菩薩住,即第十地,即第三劫。
 
四十八說︰「又即於此一一住中經多俱胝百千大劫,或過是數,方乃證得及與成滿。然一切住總經於三無數大劫,方乃圓證。謂經第一無數大劫,方乃超過勝解行住,次第證得初地,此就恒常勇猛精進,非不勇猛勤精進者;復經第二無數大劫,方過初地,乃至有加行有功用無相住,次第證得第八地,此即決定,以是菩薩得淨意樂,決定勇猛勤精進故;復經第三無數大劫,方過八地、九地,證第十地。」故知四善根初劫所攝,未名淨勝意樂地故。
 
《攝論》第七云︰「有五補特伽羅,經三無數大劫,謂勝解行者,經初無數大劫修行圓滿;清淨增上意樂行及有相行、無相行補特伽羅,於前六地及第七地,經第二無數大劫修行圓滿;即此無功用行補特伽羅,即第八地至第十地,經第三無數大劫修行圓滿。」此論下文四善根亦是解行地攝,故知初劫所攝。
 
古人難云︰初禪方便非欲界攝,初地方便非初劫攝。應為質言︰初地方便非初劫者,初地方便非凡夫攝。若言未證真故,非聖者攝,應言未證真故,非第二劫攝。
 
又彼難言:《大莊嚴論》、《對法》第十一說,四善根,初劫滿,已修習故,可非初劫者。應反詰言:且如《瓔珞經》云︰「百劫修千三昧,千劫學佛威儀,萬劫化現成佛,入大寂定,是等覺菩薩。」言三大劫滿已,何故不是佛地攝?又此論四善根中亦言初劫順解脫滿已修,豈即彼非勝解行攝?滿心修相好亦是劫中收,滿心修四善根定是初劫所攝。廣成立此,如《對法》第十一抄。
 
四十八說︰「有二無數大劫︰一者、日、夜、月等算數,時無量故,說名無數。二、如前說,超過一切算數,名無數大劫。若說前劫,即經無量無數方證菩提。若說後劫,但三無數方證菩提,不過此量。」如《瓔珞經》下卷說︰「八百里石,淨居天衣拂盡,名一大僧祇劫。」「若上上精進,或轉眾多中劫,或有轉多大劫,決定無轉無數大劫。」即釋迦菩薩所超量中劫也。一小三災劫,增咸劫數,釋迦菩薩超九劫,由翹足故。或言更超十二劫,報聞雪山偈故。或超十一劫,投身餓獸故。如別抄會。
 
此時長遠,何日成佛?「處夢謂多年」,如《攝論》廣說。
 
此後九地全、初地少分,是修道,即五頌中第四頌攝。
 
然已前十二住並是因位,第十三最極如來住即究竟道,如來地攝,即五頌中第五頌攝,果位所收。
 
此後十一住,下論廣解,不能預述。有差別者,對〈菩薩地〉及《十地經》,下自廣解。
 
最初二住雖論有文,然不廣解此行相故,今別出之。
 
種姓住即以一切佛法一切無漏種子為體,未起現行無漏,有漏趣向心故,即通五蘊種子為體。五法中正智攝,三性中依他、圓成二性攝,常、無常、漏、無漏別故。第二住以一切佛法無漏種子,有漏隨順一切現種功德為性,起順趣心故。此等引證者,如前已說。未證真如,唯以有為為體。
 
次十住,此論以有為、無為無漏功德為性,證真如故。今亦取一切未曾得世間功德順趣者為體。三十二相等,非皆無漏,正智、分別、真如及相為體。二性如前。如來住以有無為無漏功德為體,下十地、三身等中,自當解釋。
 
辨差別者,勝解行住於菩薩修,所作狹小,有缺不定,所得有退。極歡喜住所作廣大,無缺決定,所得不退,乃至三種增上惠住亦爾,即前六地行相皆同。從初無相住,即第七地,乃至成滿菩薩住,所作無量,無缺決定,所得終無退轉。又勝解行住於無相修發趣,六地以前獲得,七地圓證,第八地清淨,第九、十地於無相修果,當知領受,得諸功德,乃至廣如彼論等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