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九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煩惱障者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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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煩惱障者義?
 
答:煩惱障者,謂執遍計所執實我薩迦耶見而為上首,百二十八根本煩惱及彼等流諸隨煩惱。
 
上解本頌訖。
 
下第二、解二障中,
 
初、出體釋名等;
 
二、見、修分別;
 
三、約人分別;
 
四、約有無漏道伏斷分別;
 
五、結歸頌文。
 
先解煩惱障中,初出體,後釋名。以薩迦耶見為首,由我見為本,生諸煩惱;我見若無,煩惱隨斷。見、修二斷,其義亦然。或雖所生之惑先除,我見未滅,究竟盡位,由我見斷,餘方斷盡。此依九品,雖別斷,斷八品等時,不斷我見,煩惱先斷。說以我見無品數,全離欲方斷故。
 
又解︰既所生惑有多品數,能生之見定然亦有九品,即隨離九品欲,我見漸斷故,根本斷時,餘亦隨斷。
 
此中不言「我見」,言「薩迦耶見」者,若言我見,不攝我所。梵云沒曳達利瑟致,此云我見。梵云薩迦耶,此云不實移轉身見,即攝我所。為顯此中攝我所故,言「薩迦耶」。
 
「百二十八根本煩惱」者,見道所斷欲界四十,上界各三十六,并修道十六,有一百二十八種。
 
「及彼等流諸隨煩惱」者,即二十種,或復更多,如前所引〈攝事分〉說。
 
此出自體性。
 
若眷屬及餘心、心所等,五蘊為性。
 
《佛地》第七說︰「若此所發業、所得果,皆攝在中,皆以煩惱為根本故。」彼論通遠眷屬,皆假名障,今此據自性障,即不取業果。
 
若不爾者,無明所發感善三業及果,應是染性,應是障體。既不爾者,故今此文為勝。
 
此皆擾惱有情身心,能障涅槃,名煩惱障。
 
此釋名也。
 
唯障涅槃,所障增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