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九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四尋思者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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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四尋思者義?
 
答:四尋思者,尋思名、義、自性、差別,假有實無。
 
謂一切法名之與義,既於前位緣法義境,其中似文、文名之義唯是意言,依此文名之義亦唯意言。無性第六釋云︰「此中名者,謂色受等,亦攝名因名果等尋思。」名因者,謂字、字身、多字身及聲等。名果者,句及名身、多名身、句身、多句身等,皆名之果。《對法》第十一云︰「謂推求諸法名身、句身、文身自相皆不成實。」名召法勝,但說尋名。義者,如名身等所詮表,得蘊處界等,若體若義,總名為義。以義寬故,不說自體。推求此能詮、所詮定不相應。此中唯觀妄情所執能詮、所詮唯意言性。意言之中,依他文義不說無故。即依所取能詮、所詮,今觀唯是意言性也。
 
《對法》等說,此在煖、頂位。
 
此位唯觀所取無故,觀計所執無,非依他也。不爾,即成顛倒心故,依他是有,觀為無故。無性云「尋思依名所表外事唯意言性,思惟此義似外相轉,實唯在內」,故不無依他內文義也。此二唯有內法,假名有文義外法,故說唯假。此即觀一切有為、無為皆義中攝,此遍一切諸有法也。
 
依此二法,觀其自性,心外亦無,唯是假立,如我、法等體。差別亦爾,如無常等義。無性云︰「證知四種虛妄顯現,依他起攝,了達四種遍計所執皆不可得。」三十六〈真實義品〉云︰「此諸菩薩,於彼名事或離相觀,或合相觀;依合相觀故,通達二種自性、差別二種假立。」依離相觀,別觀二種之自性故。
 
既先加行起四尋思,四尋思已,必有智果,故次辨智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