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九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言七地者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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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言七地者義?
 
答:言七地者,前六菩薩,第七一種,菩薩、如來雜立為地。
 
一、種姓地,即種姓住;
 
二、勝解行地,即勝解行住;
 
三、淨勝意樂地,即極喜住;
 
四、行正行地,即增上戒乃至有加行無相住;
 
五、決定地,即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此地菩薩墮在第三決定中故;
 
六、決定行地,即無礙解住;
 
七、到究竟地,即最上成滿菩薩及如來住。
 
既知地、住而相攝已,地攝五頌,准住應知。
 
此等諸義,下既廣解,不勞預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