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九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然勝義諦略有四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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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然勝義諦略有四種?
 
答:一、世間勝義,謂蘊、處、界等;
 
二、道理勝義,謂苦等四諦;
 
三、證得勝義,謂二空真如;
 
四、勝義勝義,謂一真法界。
 
然二諦義及引論文,如第一卷抄,廣樹彼義。此隨淺深以立四種,皆勝之義,或以勝為義,勝即是義,隨其所應,皆勝於初世俗諦故。然此初真即十善巧,第二即是四諦因果理等,第三即是依詮顯實,第四癈詮談旨。且一往為論,三乘合明二諦,非唯菩薩。如《顯揚》第二、第六、第十九、《瑜伽》五十五、六十四、《對法》第六等說。
 
此中勝義依最後說,是最勝道所行義故。為簡前三,故作是說,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真謂真實,顯非虛妄;如謂如常,表無變易。謂此真實於一切位常如其性,故曰真如,即是湛然不虛妄義。
 
前三非如,故言「亦」也。「真」簡有漏,有漏妄故;「如」簡無漏有為,彼體雖真,有生滅故。又「真」簡初性,以妄執故;「如」簡依他,有生滅故。餘文可解。
 
「亦」言顯此復有多名,謂名法界及實際等,如餘論中,隨義廣釋。
 
謂《大般若》乃有十二名,如前第二卷說。
 
又《對法》第二有七名,謂真如、無我性、空性、無相、實際、勝義、法界。此論本頌但有二名,并此釋師,但有四號,故言「等」者,等餘三名,如餘論中,隨義廣釋。
 
《對法》解云︰「體恒無我,無有改轉,名曰真如。性離二我,名無我。由緣此故,雜染空寂,說之為空。謂色乃至菩提,諸相寂滅,名無相。無倒究竟,無倒所緣,名為實際。聖智所行,名為勝義。」與此解同。「三乘妙法所依相故,名為法界。」界者,體義,但妙法依;性者,體義,一切法體,故名法性。湛然離倒,名不虛妄。餘隨所應,一切當知,如《對法》等。
 
《佛地》第七有六名,實有與《對法》別,皆廣解。《瑜伽》、《顯揚》雖有名,並不如《對法》,不能繁引。此解第三頌上三句訖。即是《勝鬘》、《瑜伽》等無作四諦,如非安立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