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薩藏佛教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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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藏》法寶推薦

《中論研習》:佛教般若中觀宗根本心論略釋 龍樹菩薩造 梵志青目釋 台灣 王穆提 研習
觀業品第十七(三十三偈) 問說:您雖然建立種種為破一切法,然而業決定是有,能令一切眾生受果報之故。如經中所說,一切眾生皆應當隨業而生,造惡業者入於地獄、修福業者生於天上、修行道者得於涅槃,所以說一切法不應當為空。 所說的業者,是指: 「人能降伏心, 利益於眾生, 是名為慈善, 二世果報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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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縛解品第十六(十偈) 問說:生死法非都無有根本,於中應當有眾生往來、如同身、口、意諸行往來一樣。您以何種因緣之故,而說眾生以及諸行皆盡是空,無有往來? 回答說: 「諸行往來者, 常不應往來, 無常亦不應, 眾生亦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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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論卷第三 龍樹菩薩 造 梵志青目 釋 姚秦三藏 鳩摩羅什 譯 台灣 王穆提 研習 觀有無品第十五(十一偈) 問說:一切法各自有自體性,以其有作用力與功用之故,例如瓶子有瓶性、布則有布性,是性乃是因為眾緣合時則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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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合品第十四(八偈) 說曰:上品之 〈破根品〉 中說見法、所見法、見者三者皆不成就。此見法、所見法、見者三事無有不同之法故,則無有合,無有合義現在當說明。 問說:為什麼眼等見法、可見法、見者三事無有合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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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行品第十三(九偈) 問說: 「如佛經所說, 虛誑妄取相, 諸行妄取故, 是名為虛誑。」 佛經中所說,所謂虛誑者,即是說妄取一切相;而第一義實諦者,就是所說的涅槃,並不是妄取一切相。以是經中所說之故,應當了知有一切行虛誑妄取之相。 回答說: 「虛誑妄取者, 是中何所取? 佛說如是事, 欲以示空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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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苦品第十二(十偈) 有人說曰: 「自作及他作, 共作無因作, 如是說諸苦, 於果則不然。」 有人說:苦惱法乃是自作;或說為他作;或者說為亦是自作、亦是他作;或者說為無有因而作,於果法皆不是如此。於果法皆不是如此者,眾生乃是以眾緣而導致苦法,厭離苦法而意欲求苦法息滅。不能了知苦惱法實際因緣乃有四種錯謬,所以說於果法皆不是如此。這是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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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本際品第十一(八偈) 問說:《無本際經》中說:眾生往來於生死,本際(最初之邊際)並不可得。此中說有眾生、有生死。以什麼因緣之故而作此說? 回答說: 「大聖之所說, 本際不可得, 生死無有始, 亦復無有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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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燃可燃品第十(十六偈) 問說:應當有受、受者,就像是燃法、可燃法,燃法是受者、可燃法是受,就是所說的五陰(五蘊)。 回答說:這樣的說法並非為正理。這是為什麼?燃法、可燃法皆不成就之故。燃法、可燃法若是以一法而成就,若是以二法而成就,燃法、可燃法二種皆不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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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本住品第九(十二偈) 問說:有人說: 「眼耳等諸根, 苦樂等諸法, 誰有如是事? 是則名本住。 若無有本住, 誰有眼等法? 以是故當知, 先已有本住。」 眼、耳、鼻、舌、身、命等諸根,名之為眼、耳等根。而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想、思、憶念等心、心數(心所)法,名之為苦、樂等法。 有論師說:於先未有眼等法,應當有本住法。因為是本住法,眼等諸根得以能增長。倘若是無有本住法,身以及眼等諸根,唯乃因為...
《中論研習》:佛教般若中觀宗根本心論略釋 龍樹菩薩造 梵志青目釋 台灣 王穆提 研習
觀作作者品第八(十二偈) 問說:現見有作、有作者、有所用作之法,三事和合所以才有果報,所以說應當實際上有作者、作業。 回答說:本論上面所說品品中破一切法皆無有殘盡。就像是破生相、住相、滅相三相,三相無有所以無有有為法,有為法無有所以無有無為法。有為法無為法無有之故,一切法決定盡無有作、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