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唯識對法》(一)台灣 王穆提 著

論釋又云:「『有餘依地』者,有餘依涅槃地也,依者即是有漏所依,略有八種:

一、施設依,謂五取蘊,由依此故,施設假者,名種性等。

二、攝受依,謂七攝事,即自父母、妻子、奴婢、作使、僮僕、朋友、眷屬。三、住持依,謂四種食。

四、流轉依,謂四識住、十二緣起。

五、障礙依,謂諸天魔。

六、苦惱依,謂諸欲界。

七、適悅依,謂諸定樂。

八、後邊依,謂阿羅漢,相續諸蘊,今全取一最後邊依,除六攝事,流轉、障礙,取餘一分。

271《唯識對法》(一)台灣 王穆提 著

 

又此地中,有四寂靜:

一、苦寂靜,謂當來苦,畢竟不生。

二、惑寂靜,謂諸煩惱,畢竟不生。

三、業寂靜,謂不造惡,修習諸善。

四、捨寂靜,謂六恒住於六根門,不喜不憂,安住上捨,正念正知,阿羅漢等,住無學地,具四寂靜,有少餘依,是故說名『有餘依地』。

 

此地即是二乘,無學身中,有漏無漏諸法,總為『自性如來』。雖無真實身心有漏餘依,而有變化似有漏依,故就化相,亦得說名『有餘依地』。」

 

此中所示有餘依之「依」者,乃為有情尚有有漏法為其所依,何為於此地之有漏法?

 

答云尚有八種,初施設依者,總以五取蘊為相,由此有漏法之五取蘊故,能做有情之施設假名等詮釋,如名、種性之別也。

 

次攝受為依者,謂有七種有情所攝事,如父母、妻子、奴婢、作使、僮僕、朋友、眷屬等七攝事,無論無學之果位如何,以世俗法言之,尚有如此七攝事也,所以詮顯此中之有漏法,以示有學、非學非無學者應當自惕為妙,無落情執之分別也。

 

三說住持依,四食者,團食、意思食、觸食、識食四類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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