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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般若燈論釋》:「若人不能解,二諦差別相,即不解真實,甚深佛法義。
釋曰:此謂若人不解二諦差別,不錯亂境界相者,不正思惟多者,此人不解甚深佛法,而起有體無體執覺。
深者云何?難涉渡。
佛者,如先已解。
法者,為令天人證得甘露法故。
行者,於如是等甚深境界,應知、應斷、應證、應修。
復次,說不顛倒教者,名甘露法。是人於第一甚深無分別智道理不解故,雖行不顛倒,住真法境界,而於無起無滅法體說眾生,於非境界起境界見。作如是說者,不解《中論》道理。而言世諦中起滅等法一切皆無,作是分別者,其過亦如上偈說:「若一切法空,無起亦無滅。」有如是分別者,不解諸佛如來隨順世諦,說有持戒、修定、生住滅等諸法體。
無智之人謂第一義中亦有是事,作是虛妄分別者,墮在諸有曠野之中,無有出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