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七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前第二卷末種生現起,如俱有因得士用果,何故此中但言等流果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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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前第二卷末種生現起,如俱有因得士用果,何故此中但言等流果耶?
 
答:如前第二初明等流、異熟二因習氣,攝諸種盡。彼間等流,即此等流種生現行,非士用果。彼卷下但言如小乘俱有因得士用果,不言即是俱有因。然《顯揚》十八破俱有因是因緣故。今但是因緣,生起因等攝,得等流果。此據法體,彼舉譬喻,亦不相違。
 
又互為果,名俱有因,種現即非。若與俱有法為因,亦通無妨。如《攝論》說,即義說二因。若別解者,唯前後種相望,是等流;望現行,即士用,或增上果中攝。
 
言「異熟」者,即善惡種望諸現、種異熟生無記法。前生等流果種但各自性,即通三性漏無漏因緣種。此異熟果因但是善惡有漏增上緣種。然約第一解等流,即此二種攝一切種子盡。
 
下「士用」等,隨義於上別立,以俱有為果故。若約後解等流,謂作意種子望心等法,是士用因,作動心等生故;若約前解等流,即等流種等生現行法已,令士夫得士用果。此種遠望士夫所作,名生士用果。
 
增上果亦有二︰若前解等流,即除前三果外,皆增上果;若後解等流,種生現行等,亦名增上果。此果稍寬,不能繁述。
 
且依一法說者,如名言種望第八現及自類種,是同類因;善惡業望此現、種,是異熟因;作意種子驚覺起故,望此種、現,是士用因;第七識種子為俱時依勢力引起,望此現、種,是親增上因;第八現、種望此能生,隨其所應,即是等流、異熟、士用、增上四果。餘一切法,准此應知。
 
然此中前二果親故先說,後二果疏故後說。前二果中,初是因緣,稍親故先說,次方異熟;後二果中,士用狹故先說,增上寬故後說。
 
以能生此一切有為果故,名「一切種」。
 
除離繫者,非種生故。彼雖可證,而非種果,要現起道,斷結得故。
 
以是無為非種生故。
 
彼無為可證,非種子果,要現起無漏勝道,斷結方得,不由種故。
 
若爾,增上果亦爾,有疏遠非種力所得,亦應不明。
 
有展轉義,非此所說,此說能生分別種故。
 
此無為法亦有展轉證得之義,非此所說,此說能生分別種故。
 
言「分別」者,有漏三界心、心所法。以妄分別為自體故,隱其無漏有為不論,但染依他,對心外法故。
 
下文自例淨法亦爾。由此道理,復亦不取無漏有為一切種子,於彼四果,攝果不盡,並有能生彼果義,故此中說也。
 
又解︰此文為釋伏難,非成離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