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七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聖教相違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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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聖教相違難?
 
答:何緣世尊說十二處?
 
此文第三、聖教相違難。
 
外問︰若無心外實眼色等,何緣世尊於契經中說十二處?但應說有意、法處故。
 
舊《唯識》云有阿含為至教,故引經為難。
 
依識所變,非別實有。
 
此釋外疑,中有二意︰
 
一者、依識所變眼等色等,故經說有十二種處,非說離識心外別有眼等色等為十二處,故不違經。
 
《二十唯識》說頌答言︰「識從自種生,似境相而轉,為成內外處,佛說彼為十。」
 
似色現識,從自種子緣合轉變差別而生,佛依彼種及所現色,如次說為眼處、色處。
 
如是乃至似觸現識,從自種子緣合轉變差別而生,佛依彼種及所現觸,如次說為身處、觸處。
 
依此密意,說色等十,非離識外有眼色處。釋此如前第四卷內。
 
二者、以未建立第八識故,隱五色根不說,說種為根,恐離識故。
 
餘如前說。
 
今此約本識等申正義,不同彼亦得,並識變故。
 
為入我空,說六二法,
 
此下第二、釋密意說色等十處所有勝利。
 
《唯識二十》復說頌言︰「依此教能入,數取趣無我。」
 
「依此所說十二處教受化者,能入數取趣無我。謂若了知從六二法,有六識轉,都無見者乃至知者,應受有情無我教者,便能悟入有情無我。」由破一合實我想故,令入我空,說色等十,非說實有眼等色等離於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