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七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因論生論,其淨居上有實報土,第十地居為三界處,為不爾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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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因論生論,其淨居上有實報土,第十地居為三界處,為不爾耶?
 
答:《佛地論》說,此他受用身所居淨土為第十地諸菩薩等說法處故,即色究竟天攝。以極勝處,淨居不知,亦不至彼,是故經云「有妙淨土出過三界,第十地菩薩當生其中」是也。
 
第七轉識,三界九地亦容互作等無間緣,隨第八識生處繫故。
 
此即末那,隨第八繫,如前已說。故同第八,界地互緣,三界有覆得相引也。
 
有漏、無漏容互相生,十地位中得相引故。
 
初地智起,後還出觀。
 
有漏、無漏故,互相生。
 
隨是何繫,染不染識引生何地無漏識起。
 
善與無記,相望亦然。
 
即此有漏、無漏相生,以辨性別,體位即彼。
 
於無記中,染與不染亦相開導,生空智果前後位中得相引故。
 
謂此師說有人法執,故為此說。
 
「染」者,人執;「不染」者,法執。
 
「生空智果」者,智者,即是無分別智;果者,即後得智及此所引滅定。皆唯不染,是此句攝,與非無漏心時染皆互相生。
 
此欲、色界有漏,得與無漏相生,非無色界,地上菩薩不生彼故。
 
在下二界,有漏第七隨染不染,得生無漏,非無色界,地上菩薩不生彼故,與第八識同地繫故。
 
《對法》第十三等皆說與此同,菩薩滅離無色生故。此言染識為緣及果,但在二界,所引無漏平等性智,隨其所應,亦通無色。如在因中,入滅定位,能引意識,是有頂地,所依第七,彼地之智,故通無色。未得自在,要由意引,方得生故。第六入非想,方起無漏,不可言第七是下地者故。
 
第六轉識,三界九地,有漏、無漏,善、不善等,各容互作等無間緣,潤生位等,更相引故。
 
三界九地,有漏望無漏,善望不善等,各得互為緣。如潤生位,三界九地,得相引故。然非一切性、九地、三界得相引,此言三各容故。
 
六十九末有諸心相生,及《顯揚》第十八、《對法》第五、《大論》第十三皆有如來、第八地已去菩薩,得起一切處心,相開導故,勘彼應知。
 
初起無漏,唯色界後,決擇分善,唯色界故。
 
然許初起真無漏,非餘二界,以能引發第六意識決擇分善,唯色界故。《顯揚‧現觀品》第十六、七皆是此證故。
 
眼、耳、身識,二界二地,鼻、舌兩識,一界一地,自類互作等無間緣。善等相望,應知亦爾。
 
五識中,初三識上下言自類互為緣;後二識但言自類為緣,不可言「互」,唯一界故。
 
此唯有漏。
 
此言「善等」,亦隨所應,上下界地。
 
有義:五識有漏、無漏,自類互作等無間緣,未成佛時,容互起故。
 
第一師計,入地得成所作智,故得相生。
 
有義:無漏,有漏後起,非無漏後容起有漏,無漏五識非佛無故,彼五色根定有漏故,是異熟識相分攝故。
 
此第二師。
 
唯佛地得,無無漏後起有漏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