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七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此第二師義,若准《佛地》及此論等,既許二乘初二果等受變易生,雖初則發心,要經多生方受變易,亦應許有欲界發心,至上界生身方受變易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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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此第二師義,若准《佛地》及此論等,既許二乘初二果等受變易生,雖初則發心,要經多生方受變易,亦應許有欲界發心,至上界生身方受變易者不?
 
今解有二︰
 
一云、無也。生色界者,必非經於欲界生。不還聖者,得宿願通,知欲業盡,或未得根本定,未得通,故不共知。而厭麤身,即便急引變易生死,故無上界方受變易。欲界發心,即於欲界受變易故,不同初二果,彼欲業未盡,雖有知業多少,亦有不知者。業力所牽,或有即發心時受此生死,或有未受,至第七生等,不還發心,必即受生,業力盡故,道力滿故,厭惡深故。不肯上界更經一生,何況有多。
 
二云、既無文遮,如七生者,發心、留身未必同時,不還者亦爾,欲界發心,上界留身。欲界之身業力盡故,未得邊際定可資故業故,欲得依勝身方轉易故。由如是理,或有上地但於一處受一生已,即方受變易;或有二處、三處;或一地、二地、三地乃至四地,至廣果天受變易身,往自在宮而受佛位;或有乃至但於第四禪受一生而受變易。有決定業故,於理無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