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義為善,順理教故。
五、影質有無者,
《唯識》第七卷[1]說有二所緣緣:
「一、親;二、疏。
若與能緣體不相離,是見分等內所慮託,應知彼是親所緣緣。
若與能緣體雖相離,為質能起內所慮託,應知彼是疏所緣緣。」
此五種色雖多是假,彼能緣心親所緣相決定皆有,故彼復說:「親所緣緣,能緣皆有,離內所慮託,必不能生。」[2]
性是依他,從因所起。
諸非實色即能緣等種子所生,無色用故,或無別種,成本質故,同一種起,然無實用。
若實有者,有色用故,別從種生,非與能緣同一種起。
如《樞要》說。
或變似色,或有色用,依此二理,親所緣故,五皆名色。
依《集量》[3],說疏所緣緣,一切心生,決定皆有。
《佛地》[4]等,說無分別智緣真如時亦變影像,故諸心起定有本質。
即依此義,五中四色必有本質。
初極略色,
欲色界十有色處,以色無色定果實色以為本質,論說極微有十五故[5]。
次極迥色,
以欲色界色處為質,無色界無別處所故。
此中所說,皆由折彼麤色所生,故以為質,非有彼類說為本質。
受所引色既非心變,非影像故,不說本質。
遍計所起,
以欲色界十有色處及上二界中定所起色以為本質,皆可託彼變影像故。
定所生色,
以欲色界諸根境色以為本質。
五十四說勝定果色,
然從緣彼種類影像三摩地發,說彼大造,故用二界諸色為質。
若有質色,
若無本境,皆用名教以為本質,許識行相通見及影,故知所緣定有影質。
由此四色,本質皆成。
故《成唯識》說:「疏所緣緣,能緣或有,離外所託,亦得生故。
第八、第六,此諸心品所杖本質,或有或無,疏所緣緣,有無不定。」[6]
若依此義,極略、極迥、遍計起色折緣諸色,因名教者,本質如前;依自尋思,計諸我法空花兔角,過去未來劫盡常微,不因他教,皆無本質。
又定果色有變有化,有緣他起,有定力生。
若變、緣他,定有本質,其化、定力及自在位不假他生,故此本質有無不定。
雖說行相通見及影,誰許彼遍一切心?
正智緣如,行緣一故。
若緣如智亦有影像,誰能照彼,知有真如?
即本、後智亦應無別。
又諸菩薩雖入滅定,尚起威儀,遊諸淨土,此由定前意樂擊發本識相分,現諸威儀,後雖滅心,威儀不滅,由第八識持緣彼故。
此位威儀,依何本質?
不爾,八地以上菩薩入滅定位,無前意識發起威儀,即應不成;念念入定,亦非不起定,現諸威儀。
如是便違處處經典。
又梵王等變本形類,佛前聽法,談論語言,前能變心意識已滅,以非定通識,時現在前,此所變形唯第八境,彼以何法為本質耶?
第八所緣亦定果故。
由斯定果所杖本質有無不定。
故《唯識》說,契當深宗;《集量》未行,且依現教。
性境不隨心,獨影唯從見,帶質通情本,性種等隨應。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六
三寶義林
三寶略以六門分別:
一、明種類;
二、出體性;
三、釋名字;
四、辨廢立;
五、顯差別;
六、解妨難。
明種類者,有六種類:
一、同體;
二、別體;
三、一乘;
四、三乘;
五、真實;
六、住持。
同體者,
《勝鬘經》說:「歸依第一義者,是究竟歸依,無異如來,無異二歸依,如來即三歸依。」[7]
《涅槃》第十說:「若能計三寶,常住同真諦,此即是諸佛,最上之誓願。」[8]
又云:「若於三寶修異相者,當知是人所有禁戒悉不具足,尚不能得二乘菩提,何況能得大菩提也。」
又云:「佛即是法,法即是僧,乃至佛性即是法身。」[9]
故言同體。
別體者,
《涅槃經》第五:
「佛言:『憍曇彌!莫供養我,當供養僧,若供養僧,即得具足供養三歸。』
摩訶波闍波提言:『眾僧之中無佛無法,云何說言供養眾僧即得具足供養三歸?』
我復告言:『汝隨我語即供養佛,為解脫故即供養法,眾僧受者即供養僧,是故三歸不得為一。
善男子!如來或時說一為三,說三為一,如是之義,諸佛境界,非諸聲聞、緣覺所知。』」[10]
一乘者,
《勝鬘經》說:「說一乘道法,得究竟法身,於上更無說一乘法事。
三乘眾者有恐怖歸依,非究竟歸依。」
《顯揚論》說:「善逝善說妙三身,無畏無流證教法,上乘真實牟尼子,我今至誠先讚禮。」
《佛地論》[11]云:「稽首無上良福田,三身二諦一乘眾。」[12]
《法花》亦說「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13]等。
三乘者,
《勝鬘經》說:「於未度世間、無依世間,與後際等作無盡歸依、常住歸依者,謂如來、應、正等覺也。
法者,即說一乘道。
僧者,是三乘眾。」[14]
彼經意說,為三乘者所現三身,名為佛寶,二乘所修教、理、行、果,一乘方便,名一乘道法,竟歸一乘故。
《雜集》序云:「敬禮如是大覺尊,無等妙法諸聖眾。」[15]
又云:「此三佛身是差別義。
當知此中亦讚法、僧功德。
法寶者,自性、因、果等義所攝。
僧寶者,隨此修學所生。」[16]
諸言所表一切三寶,安慧意同天親所說,心無偏黨[17],有力皆敬,故言諸表諸聖眾等。
《攝論》亦言:「稽首大覺諸如來,無等妙法真聖眾。」[18]
無別簡別,故通三乘。
真實者,三身佛寶;
一切無漏教、理、行、果,三乘法寶;
一切住向、住果、住道三乘聖眾,名為僧寶。
大小乘同真實三寶。
《十輪經》第五[19]說:
「沙門有四:
一、勝道沙門,三乘無學已離有支,或大菩薩不假他緣,於一切法知見無障,攝受利樂一切有情,皆名勝道沙門所攝,皆唯勝義僧。
二、示道沙門,其勝義僧及世俗僧,於中或有亦是示道沙門所攝。
若有成就別解脫戒真善異生,乃至具足世間正見,彼由記說變現力故,能廣為他宣說開示諸聖道法,名最下品示道沙門。
預流第二,一來第三,不還第四,十地菩薩是名第五示道沙門。
三、命道沙門,若有成就別解脫戒,軌則、所行清淨具足,以道活命,故名命道。
又大菩薩為利有情,具足修行六到彼岸,亦名命道。
如是勝道、示道、命道三種沙門,名為世間真實福田。」
依彼經說,真善異生持別解戒,具足正見,說聖道法,名為示道;前異生等,具戒六支,名為命道。
此二沙門得名世間真善福田,故真實三寶通異生類。
或此不然。
聖道現前,斷滅煩惱,內理無諍,外事和合,可名僧寶。
設非沙門,住聖道者,理無諍故,皆名僧寶,與諸沙門種類同故。
若諸異生住戒住見亦入真實僧寶攝者,則非沙門住戒見類亦僧寶攝,於理事二皆非和合,云何名僧?
福田與僧寶二義別故,非異生福田亦真僧寶攝。
若許異生二種沙門真僧寶者,事和合故,餘類不然。
於二說中,後說為善。
住持者,
世尊最後將般涅槃,於忉利天[20]安居[21]說法,優填王[22]等,思仰金容,雕檀[23]為像,以為供養。
佛從忉利方下寶階,檀像起立,禮拜迎逆,世尊摩頂,而記像言:「未來住持,廣為佛事。」
故《花嚴》[24]說十佛,前五世俗佛中,有住持佛。
又餘經[25]言:「其未度者皆亦已作得度因緣。」
具教、行、證三,名為正法;
但有教、行,名為像法;
有教無餘,名為末法。
此教、行二,有漏攝者,及貝葉文字,皆住持法寶;無漏三法,真法寶故。
示道、命道二沙門中,異生具戒具見等類,正、像、末法能住持者,是住持僧。
又《十輪》[31]說:「四沙門中,第四名為汙道沙門,雖非真實,亦得墮在福田數中。
無慚愧僧於我正法亦名死屍,於清眾海應當擯棄,非聖器故。
我於彼人不稱大師,彼人於我亦非弟子。
有無慚僧於我舍利及我形像,及我法僧聖所愛戒,深生敬信,自無邪見,亦令他無,能宣正法,讚歎不毀,常發正願,隨犯數悔,業障皆除。
當知是人信三寶戒力,勝諸外道多百千倍,輪王不及,況餘有情。
故勸有情作如是說:『於我法中剃除鬚髮,我終不聽毀辱擿[32]罰。』
此出家者,三世諸佛慈悲護念,是故輕毀即毀諸佛。
有無慚僧毀破禁戒,非聖法器,自起邪見,亦令他起,誹毀三乘,不讚一乘。
如是破戒惡行苾芻,誑惑有情,令生惡見,師及弟子俱斷善根,當墮地獄。
如是死屍膖脹爛臭,若與交遊、共住、同事,臭穢熏染,失聖法財,師及弟子俱斷善根,當墮地獄。
是故若無初三沙門,於汙道中求,雖破戒不壞正見者,親近承事,聽聞法要,不應親近戒見俱壞惡行苾芻。」
觀前文意,初無慚者亦得名為住持僧寶,及上座等僧像亦然。
然彼經中第四卷[33]說:「若有苾芻於諸根本性重惡中隨犯一罪,雖名破戒惡行苾芻,而於親教和合僧中所得律儀猶不斷絕,乃至棄捨所學尸羅,猶有白法香氣隨逐。
諸國王等,無有律儀,不應輕慢及加擿罰。
彼雖非法器,雜穢清眾,不捨戒故,猶勝一切在家白衣。
犯性罪者尚應如是,況犯其餘諸小遮罪。」
此文即是初無慚僧,壞戒有見,故得有戒。
後無慚者,善根既斷,戒亦隨無,非住持攝。
住持令他善根生故,法隨有故;
彼令善滅,法隨滅故,非住持攝。
第二、出體性者,
同體三寶即淨法界真如法身。
《涅槃經》[34]云:「佛即是法,法即是僧,僧即是常,常即虛空,虛空即佛性,佛性即法身。」
《說無垢稱經‧入不二法門品》寂靜根言:「佛、法、僧寶分別為二,若了佛性即是法性,法即僧性,如是三寶皆無為相,與虛空等。
諸法亦爾,達此名悟不二法門故。」[35]
別體三寶[36],佛以三身佛為自性,如〈三身義林〉說。
法,
謂三乘無漏所攝教、理、行、果四法為性。
教,
謂音聲、名、句、文身,如〈總義林〉說。
理,
謂二諦、四諦等理。
此有二種:
行,
《雜集》序[46]中,唯說根本智境真如名理法寶[47],略無後得所變境[48]理;唯說大乘十地[49]因行,不說二乘[50]因所修行;唯說大乘有為果[51]法,不說所餘變化身等亦果法攝。
法體如是。
若別說者,因所證理,是理法寶[52];因聖所修行,是行法寶;無學位中,二轉依果,是果法寶[53];所有言教,是教法寶。
差別法體[54],名為法寶;通五聚法,能依德義及以假者,隨其所應,名佛、僧寶。
五蘊假者及法身義[55]是佛寶,唯取假者為僧寶。
是三差別。
三乘聖眾具理事和,名為僧寶;以具無漏戒[56]見等故,能依假者,方名僧寶。
十地菩薩[57]既皆聖位,多同類出,麟角[58]獨覺天趣亦然,獨勝部行[59]僧種類故。
《報恩經》[60]中,鹿女夫人五百太子出家修道,同一時中得辟支果。
不從師受,名為獨覺;有多同出,名為部行[61]。
如上二界、六欲天等,二果、四果,無出家像,於事非和,理無諍故,是僧種類,皆名僧寶。
不同餘宗有漏身器為無漏依,供養及損,故生罪福。
《瑜伽》六十四[62]云,先受歸依,三乘皆取見道已上。
聲聞有五:
一、地;
二、智;
三、淨;
四、果;
五、功德證得。
地,
謂見、修及究竟地。
獨覺有三,乃至大乘八種亦爾,唯取聖非凡。
《遺教論》[63]云:「增長修行者,世及出世間,我等皆南牟」者,二乘聖者名世間修故。
一乘者,
根本一乘所有三寶。
不定種姓方便所修若法若僧,亦是一乘三寶體攝。
《法花經》說羊鹿二車為牛車因,化城亦為寶所方便。
故《勝鬘》說:「正法住、正法滅、波羅提木叉、毗尼、出家、受具足,此六處為大乘故說。」[64]
初四是法,後二是僧,故為一乘方便二寶,亦一乘攝。
此義廣如〈一乘義林〉說。
雖定種姓法、僧二寶後不歸大,由法等等,亦名一乘。
如《攝論》等,十義[65]中說。
三乘者,
三身佛寶,名三乘佛,教雖設異,非宗所明,不須異釋。
其他受用[66]、自性身[67]等,大乘佛寶,變化[68]唯是二乘佛寶,雖地前眾、十地菩薩亦得見之,非大乘佛。
彼地前眾非是大乘僧寶攝故,為彼僧現是彼佛故。
若許異生亦僧寶攝,便無是義。
根本大乘及方便修教、理、行、果,大乘法寶;麟角獨覺及餘定性所修四法,各隨所應,二乘法寶。
隨此所修無漏四法能修假者,各即是彼三乘僧寶。
真實者,
即前所說同體、別體、一乘、三乘所有三寶實義。
唯取聖位名僧寶,理和以上,煩惱斷滅,得道得果,可貴可珍,正名僧寶。
四沙門[69]中,初勝道全,示道、命道各取少分聖者種類,是僧寶攝;
異生示道、命道沙門雖具戒見,能生物利,是真福田,非僧寶攝,無聖道故。
福田義廣,寶義局故。
同體三寶,廢詮辨實,非四諦收,依詮顯旨,滅諦所攝。
別體、一乘、三乘、真實皆通滅道,准下住持,亦苦集攝。
住持者,
佛寶唯以四處為性,舍利及像,色、香、味、觸為自性故。
法寶通以五蘊為性,教謂聲、法處,貝葉[70]字謂四處,行謂三業或五蘊性,故此法寶五蘊、七處[71]以為自性,唯有漏故。
住持僧中,上座等像,四處為性。
示道、命道二沙門中諸異生類,及以第四、汙道沙門壞戒有見,不斷善根,悔罪種類,五蘊假者,通十二處以為自性。
第三、釋名字者,
初釋通名。
三者是數,謂佛、法、僧。
此三種稱寶,合有六義。
《寶性論》:「問:以何義故,佛、法、眾僧說名為寶?偈言:真寶世希有,明淨及勢力,能莊嚴世間,最上不變等。
依彼六種相似相對,佛、法、眾僧說名為寶。
一、世間難得,無善眾生百千萬劫不能得故,此真實寶,世希有故;
二、無垢,以離一切有漏諸行,極明淨故;
三、威德,具六神通,威德自在,有勢力故;
四、莊嚴世間,以能莊嚴出世間法故,此亦能莊嚴世間;
五、勝妙,是出世法極最上故;
六、不可改異,以得無漏世間八法,不能傾動,恒不變故。」[72]
如世七珍[73]具此六相,三體亦爾,故皆名寶,帶數釋也。
相似相對是譬喻義。
梵云馞陀[74],訛略云佛。
《涅槃經》云:「佛者名覺,既自覺悟,復能覺他。
譬如有人覺知有賊,賊無能為。
菩薩能覺無量煩惱,既覺了已,令諸煩惱無所能為,是故名佛。」[75]
〈菩薩地〉說:「於三聚法平等開覺,故名為佛。」[76]
《佛地論》云:「具二種智,能覺自他。」
有覺之者,總有別慧,依主為名。
達磨云法。
《方廣經》云:「軌則名法。」
《成唯識》云:「法謂軌持。」[77]
能持自相,軌生解故。
《涅槃經》說:「法名不覺。」[78]
僧伽云眾,
於理於事,無乖諍故。
此有三種[79]:
一、理和僧,三人已上,雖方名僧,麟角獨覺及餘聖者設獨一出,彼種類故,亦得名僧。
二、事和僧,三人已上,皆是僧體,從多論故。
彼國之法,一名為一,二名為身,自三已上,皆名為多。
如辨法事,四人方成,一人白言大德僧聽,所和三人得名僧故。
若四是僧,豈能白者而自白耶?
欲顯和合從多人故,自三已上,皆得名僧。
三、辨事僧,謂四人、五人、十人、二十,能所白中,具足和合辨法事故,非所和體。
此法、僧名,皆非六釋,唯一字名,無簡別故。
若置「寶」言,三皆持業。
第四、辨癈立者,
略有四義:
一、《僧祇律》[80]云為翻外道邪三寶故。
《優婆塞戒經》云:「若歸佛已,寧捨身命,終不歸依自在天等;若歸法已,終不歸依外道典藉;若歸僧已,終不歸依外道邪眾。」[81]
《涅槃》、《成實》說亦同此。
二、《寶性論》第二卷〈三寶品〉云依三種義[82]故:
一、調御師;
二、彼師法;
三、彼師資。
所證無量種類同故,合立一法;能證因果二類別故,分成師資。
三、彼論又說為上根人取佛菩提[83],說於佛寶;為中根人求自然智[84],達因緣法,說於法寶;為下根人依師受法,理事不違,說於僧寶。
故彼論說依六種人,故說三寶。
一大、二中、三者小乘,如次信佛、信法、信僧,故名六種。
四、處處皆說佛如良醫,法如妙藥,僧如看者。
故此三寶不減不增。
第五、顯差別者,
《瑜伽》六十四說:
「由六種相,三寶差別:
一、由相故,謂自然覺悟相是佛寶,覺悟果相是法寶,隨他所教正修行相是僧寶。
二、由業故,謂轉正教業是佛寶,捨煩惱苦所緣境業是法寶,勇猛增長業是僧寶。
三、信解故,謂於佛寶,應樹親近承事信解;於法寶所,應樹希求證得信解;於僧寶所,應樹和合同一法性共住信解。
四、修行故,謂於佛寶所,應修供養承事正行;於法寶所,應修瑜伽方便正行;於僧寶所,應修共受財法正行。
五、隨念故,應以餘相隨念佛寶,應以餘相隨念法寶,應以餘相隨念僧寶。
謂是世尊,乃至廣說。
六、生福故,謂於佛寶,依一有情生最勝福;於法寶所,即依此法生最勝福;於僧寶所,依多有情生最勝福。」[85]
六、解妨難者,初依總義,有十問答。
一問:所辨三寶,次第云何?
答:或有次第,或無次第。
同體三寶[86],一體義分,性無勝劣,故無前後;然隨義別,亦有前後,能覺、所覺、隨覺有異,彰佛、法、僧前後差別。
別相三寶[87],次第有五:
一、因果次第,由僧先修,次佛圓滿,後得法果。
二、境行次第,以法為境,僧修聖行,佛果圓滿。
三、師資次第,《涅槃經》說:「諸佛所師,所謂法也。」[88]
《報恩經》中,亦說法先,佛寶次說,後說僧寶。
四、勝劣次第,諸教皆說佛、法、僧寶,能覺彼法,所覺隨受,有勝劣故。
五、隨信次第,由先見僧威儀戒行,既生信已,次於所證諦等歸心,後於彼師亦生崇仰,故僧、法、佛如是次第。
如鶖子[89]等,路見馬勝[90]威儀閑寂,願聞所知,既聞苦諦,便得初果[91],後往佛所,歸仰聞法,成阿羅漢。
二問:所歸三寶,何狹何寬?
答:三皆體寬,通住持故;或體無別,歸真實故。
三問:佛墮僧攝,為非僧攝?
答:經言:「眾僧之中,無佛無法,云何說言供養眾僧則得具足供養三寶?佛自告言:汝隨我語則供養佛,為解脫故即供養法,眾僧受者即供養僧,是故三歸不得為一。」[92]
觀彼經意,佛非僧攝。
若爾,如何《瑜伽》六十說:「由五種相,田成廣大。
第五、極清淨相續究竟,謂阿羅漢及佛為首大苾芻[93]僧」?[94]既云苾芻及佛為首,如何說佛非僧寶攝?
答:出家、外道皆假號僧,為異彼徒,「及佛為首」顯佛弟子,非佛即僧。
同大眾部等,佛非僧攝。
化地部說,僧中有佛,故施僧者便獲大果,非別施佛,僧不得故,佛亦得故。
法藏部說,謂佛雖在僧中所攝,然別施佛果大非僧,眾德滿故,田非勝故。
若依彼義,佛墮僧攝,故《瑜伽》說:「及佛為首大苾芻僧」[95]。
既爾,《涅槃》所說復云何通?
答:大勝生主[96]不知佛是剃髮染衣,亦僧所攝,佛隨彼意,故作別說,不定說佛非僧所收,故言「或時說一為三,說三為一,是佛境界,非餘所知」[97]。
於二說中,應求正理。
四問:佛、法、僧寶勝劣可知,何故佛、僧損殺成逆,於法毀損不成逆罪?
答:佛、僧苦生,化二乘以說為逆;法毀誠重,導菩薩而立逆名。
《薩遮尼乾子經》說五逆[98],第二謗三乘法定非理法,障礙留難,隱蔽覆藏;第四方說出佛身血,殺無學等。
《般若》、《法花》亦言謗法當墮十方無間地獄,故為菩薩法亦成逆。
五問:三身損化得成逆罪,僧寶殺因應成逆業。
答:法報無損,但化稱逆,無學福增,逆成唯果。
理實說僧過尚得稱逆,況殺有學命而非逆罪;出佛身血尚得逆名,毀謗法報理亦成逆。
但以佛據易損,僧依勝田,通為二乘,偏稱逆罪。
六問:三乘僧寶,菩薩成尊,損殺十地應成逆罪。
答:隨類化生,五逆無停,菩薩逆同類罪,十地損亦逆成。
七問:福罪相翻,供養僧勝別無學;罪福相返,無學非逆於僧。
故云別請五百羅漢,不如僧次一人[99]。
答:殺罪心境俱增,殺無學而稱逆;供福情田並勝,於僧福而為多。
或依大乘,罪福相似。
八問:有學、無學同事和而稱僧寶,凡生、聖生俱僧而同寶攝。
答:理和事和,二聖無諍;事和非理,凡生有乖。
寶義可珍,凡僧非寶。
九問:一佛一法亦稱佛法,一僧二僧皆得稱僧。
答:辨事名僧,從眾而方僧稱;覺察、持軌,隨一皆稱佛法。
十問:《十輪經》說:
「有四種僧:
一、勝義;
二、世俗;
三、啞羊;
四、無慚愧。
謂佛、十地菩薩、獨覺、四果,名勝義僧。
若諸有情帶在家相,不剃鬚髮,不服袈裟,雖不得受一切出家別解脫戒,一切羯磨布薩[100]自恣悉皆遮遣,而有聖法,得聖果故。
前出家聖,此在家聖,皆勝義僧。
有剃鬚髮,被服袈裟,成出家戒,名世俗僧,此據有智凡出家類。
若不了知罪與非罪,犯與不犯,不知發露,惷[101]愚魯鈍,不依善士,不往聽聞,不數請問作何罪福,名啞羊僧。
若諸有情為活命故,歸我出家,毀犯戒行,無慚無愧,不畏苦果,內懷腐敗,如穢蝸螺[102],貝[103]音狗行,虛言無實,煩惱增多,曾無勝業,耽[104]湎[105]利譽[106],婬佚六境,毀謗正法,名無慚愧僧。」[107]
此中,何者僧寶所攝?
答:初全或次少,聖者名僧寶;次餘後二全,凡僧非寶攝。
[1] 勘 《成唯識論》卷第七:「三、所緣緣,謂若有法,是帶己相,心或相應,所慮所託。此體有二:一、親;二、疏。若與能緣體不相離,是見分等內所慮託,應知彼是親所緣緣。若與能緣體雖相離,為質能起內所慮託,應知彼是疏所緣緣。親所緣緣,能緣皆有,離內所慮託,必不生故。疏所緣緣,能緣或有,離外所慮託,亦得生故。」
[2] 勘 《成唯識論》卷第七:「親所緣緣,能緣皆有,離內所慮託,必不生故。」
[3] 勘 《集量論略解》卷第一:「「此說從彼義,生識為現量」二句,牒彼論所說現量定義,謂從彼義所生之識即是現量也。以下徵破。若「從彼義」之語,在文法中是遍說詞 (聲明中詞類之一種,表普遍義)者,則任何識於任何境生者,即立彼名 (即名現量),非唯從彼生,即非唯從所緣緣生識,乃名現量也。以本宗說︰諸心、心所從因生故 (有本作「從四生故」,似說從四緣生)。
[4] 勘 《佛地經論》卷第六:「無分別智亦定爾耶?所緣真如不離智體,不可定爾。後得俗智雖不離真,有分別故,不證真體,但自變作真相而緣,故不可難。如諸異生,心緣無漏心上所有無漏境相,雖似無漏,實是有漏。此亦應爾,唯識道理決定如是。心所變相雖相似有,而實無體。若不爾者,應有色等,如心、心法,不成唯識。若彼實有,但不離識,名唯識者,心及心法亦不離彼色等諸相,應名唯境,便成大過。」
[5] 勘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四:「問:諸極微色由幾種相建立應知?
答:略說由五種相,若廣建立如〈本地分〉。何等為五?一、由分別故;二、由差別故;三、由獨立故;四、由助伴故;五、由無分故。分別建立者,謂由分別覺慧分析諸色至極邊際,建立極微,非由體有。是故極微無生無滅,亦非色聚集極微成。差別建立者,略說極微有十五種,謂眼等根有五極微,色等境界亦五極微,地等極微復有四種,法處所攝實物有色極微有一。獨立建立者,謂事極微,建立自相故。助伴建立者,謂聚極微。所以者何?於一地等極微處所,有餘極微,同聚一處,不相捨離,是故依此立聚極微。」
[6] 勘 《成唯識論》卷第七:「三、所緣緣,謂若有法,是帶己相,心或相應,所慮所託。此體有二:一、親;二、疏。若與能緣體不相離,是見分等內所慮託,應知彼是親所緣緣。若與能緣體雖相離,為質能起內所慮託,應知彼是疏所緣緣。親所緣緣,能緣皆有,離內所慮託,必不生故。疏所緣緣,能緣或有,離外所慮託,亦得生故。
第八心品,有義:唯有親所緣緣,隨業因力,任運變故。有義:亦定有疏所緣緣,要仗他變質,自方變故。有義:二說俱不應理。自他身土,可互受用,他所變者,為自質故。自種於他,無受用理,他變為此,不應理故,非諸有情,種皆等故。應說此品,疏所緣緣,一切位中,有無不定。
第七心品,未轉依位,是俱生故,必仗外質,故亦定有疏所緣緣;已轉依位,此非定有,緣真如等,無外質故。第六心品,行相猛利,於一切位,能自在轉,所仗外質,或有或無,疏所緣緣,有無不定。前五心品,未轉依位,麤鈍劣故,必仗外質故,亦定有疏所緣緣;已轉依位,此非定有,緣過未等,無外質故。」
[7] 勘 《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若有眾生,如來調伏,歸依如來得法津澤,生信樂心歸依法、僧,是二歸依;非此二歸依,是歸依如來。歸依第一義者是歸依如來。此二歸依第一義,是究竟歸依如來。何以故?無異如來,無異二歸依。如來即三歸依。何以故?說一乘道。如來四無畏成就師子吼說,若如來隨彼所欲而方便說,即是大乘,無有三乘。三乘者入於一乘,一乘者即第一義乘。」(CBETA 2019.Q4, T12, no. 353, p. 221a10-18)
[8] 勘 《南本大般涅槃經》卷第十:「若能計三寶,常住同真諦,此則是諸佛,最上之誓願。」
[9] 勘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十一:「問:身有法、僧可爾,何為有佛?
答:身中佛性。佛性即是法身佛寶,能說此法即是法寶,能受持者即是僧寶。他尚歸依我身三寶,我今豈可不自歸耶?」
[10] 勘 《南本大般涅槃經》卷第五:「善男子!三歸依者亦復如是,名義俱異。云何為一?是故我告摩訶波闍波提憍曇彌:『莫供養我,當供養僧,若供養僧,則得具足供養三歸。』摩訶波闍波提即答我言:『眾僧之中無佛無法,云何說言供養眾僧則得具足供養三歸?』我復告言:『汝隨我語則供養佛,為解脫故即供養法,眾僧受者則供養僧。』善男子!是故三歸不得為一。善男子!如來或時說一為三,說三為一,如是之義,諸佛境界,非是聲聞、緣覺所知。」
[11] 即 佛地經論(七卷) 親光等菩薩造 唐大慈恩寺沙門釋玄奘譯 經是佛住淨土,為妙生菩薩說五種法,攝大覺地。所謂清淨法界,大圓鏡智,平等性智,妙觀察智,成所作智,論釋法相,最為詳明。 FROM:【閱藏知津(蕅益大師著)】
[12] 勘 《佛地經論》卷第一:「稽首無上良福田,三身二諦一乘眾,我今隨力造此論,為法久住濟群生。
覽諸師意我已淨,恐餘劣智未能通,為令彼淨生勝德,故我略釋牟尼地。」
[13] 勘 《妙法蓮華經》卷1:「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說。」(CBETA 2019.Q4, T09, no. 262, p. 8a17-19)
[14] 勘 《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世尊!如來無有限齊時住,如來、應、等正覺後際等住。如來無限齊大悲,亦無限齊安慰世間。無限大悲、無限安慰世間,作是說者是名善說如來。若復說言無盡法、常住法,一切世間之所歸依者,亦名善說如來。是故於未度世間、無依世間,與後際等,作無盡歸依、常住歸依者,謂如來、應、等正覺也。」
「法者即是說一乘道,僧者是三乘眾。此二歸依非究竟歸依,名少分歸依。何以故?說一乘道法,得究竟法身,於上更無說一乘法身。三乘眾者有恐怖,歸依如來,求出修學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二依非究竟依,是有限依。」
「若有眾生,如來調伏,歸依如來得法津澤,生信樂心歸依法、僧,是二歸依;非此二歸依,是歸依如來。歸依第一義者是歸依如來。此二歸依第一義,是究竟歸依如來。何以故?無異如來,無異二歸依。如來即三歸依。何以故?說一乘道。如來四無畏成就師子吼說,若如來隨彼所欲而方便說,即是大乘,無有三乘。三乘者入於一乘,一乘者即第一義乘。」(CBETA 2019.Q4, T12, no. 353, pp. 220c27-221a18)
[15] 勘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第一:「本事分中三法品第一之一
諸會真淨究竟理,超聖行海昇彼岸,證得一切法自在,善權化導不思議,
無量希有勝功德,自他並利所依止。敬禮如是大覺尊,無等妙法諸聖眾。
敬禮開演本論師,親承聖旨分別者,由悟契經及解釋,爰發正勤乃參綜。
今此頌中無倒稱讚最勝功德,敬申頂禮,以供養三寶及造此論經釋二師,隨其所應。所以者何?此論所依及能起故。佛薄伽梵,是契經等一切教法平等所依,無師自悟諸法實性,一切教起所依處故,從此無間聖弟子眾依法隨學。法為依者,法界所流故。經釋二師亦契如來所說正法,一分無倒聞思修行為依止故,隨而造論。
初二頌顯示如來、應、正等覺勝德六義,所謂自性、因、果、業、相應、差別義。」
[16] 勘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第一:「當知此中亦讚法、僧功德。法寶者,自性、因、果等義所攝故。僧寶者,隨此修學所生故。庶令學者無諸怖畏,方造論端,建茲體性。」
[17] 黨ㄉㄤˇdǎng,偏袒、偏私。書經·洪範:「無偏無黨,王道蕩蕩。」論語·述而:「吾聞君子不黨,君子亦黨乎?」
[18] 勘 當為無性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攝大乘論釋》卷第一:「稽首大覺諸如來,無上正法真聖眾,為利自他法久住,故我略釋攝大乘。
論曰:《阿毗達磨大乘經》中,薄伽梵前,已能善入大乘菩薩,為顯大乘體大故說。
釋曰:欲以十義總攝大乘所有要義,彼義能顯此論體性是聖教故,用此為門而開發,言《阿毗達磨大乘經》等。擇法因故,或共了故,阿毗達磨想為幖幟。大乘經言,簡別餘處。若略釋者,亦乘亦大,故名大乘;或乘大性,故名大乘,因果大故,業具運故,果謂十地。若廣釋者,七種大性共相應故,謂菩提分、波羅蜜多學持相等。貫穿縫綴,故名為經。」
[19] 勘 《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5:「復次,善男子!有四種僧。何等為四?一者、勝義僧;二者、世俗僧;三者、啞羊僧;四者、無慚愧僧。
「云何名勝義僧?謂佛世尊;若諸菩薩摩訶薩眾,其德尊高,於一切法得自在者;若獨勝覺;若阿羅漢;若不還;若一來;若預流;如是七種補特伽羅,勝義僧攝。若諸有情帶在家相,不剃鬚髮、不服袈裟,雖不得受一切出家別解脫戒、一切羯磨布薩自恣悉皆遮遣,而有聖法得聖果故,勝義僧攝,是名勝義僧。
「云何名世俗僧?謂剃鬚髮被服袈裟,成就出家別解脫戒,是名世俗僧。
「云何名啞羊僧?謂不了知根本等罪犯與不犯,不知輕重,毀犯種種小隨小罪,不知發露懺悔所犯。憃愚魯鈍,於微小罪不見、不畏,不依聰明善士而住,不時時間往詣多聞聰明者所,親近承事。亦不數數恭敬請問,云何為善?云何不善?云何有罪?云何無罪?修何為妙?作何為惡?如是一切補特伽羅啞羊僧攝,是名啞羊僧。
「云何名無慚愧僧?謂若有情為活命故,歸依我法而求出家。得出家已,於所受持別解脫戒,一切毀犯,無慚、無愧,不見、不畏後世苦果。內懷腐敗,如穢蝸螺,貝音狗行,常好虛言曾無一實;慳貪、嫉妬、愚癡、憍慢,離三勝業,貪著利養恭敬名譽;耽湎六塵,好樂婬泆,愛欲色、聲、香、味、觸、境;如是一切補特伽羅無慚僧攝,毀謗正法,是名無慚愧僧。
「善男子!勝義僧者,於中或有亦是勝道沙門所攝。言勝道者,謂若能依八支聖道,自度一切煩惱駛流,亦令他度。此復云何?謂佛世尊,及獨勝覺,諸阿羅漢。如是三種補特伽羅,已離一切有支眷屬,故名勝道。復有菩薩摩訶薩眾,不假他緣,於一切法智見無障,攝受利樂一切有情,亦名勝道沙門所攝。
「其勝義僧及世俗僧,於中或有亦是示道沙門所攝。若有成就別解脫戒真善異生,乃至具足世間正見,彼由記說變現力故,能廣為他宣說開示諸聖道法,當知如是補特伽羅,名最下劣示道沙門。證預流果補特伽羅,是名第二。證一來果補特伽羅,是名第三。證不還果補特伽羅,是名第四。復有菩薩摩訶薩眾,是名第五,謂住初地至第十地,乃至安住最後有身,此皆示道沙門所攝。
「若有成就別解脫戒軌,則所行清淨具足,此皆命道沙門所攝。以道活命,故名命道。復有菩薩摩訶薩眾,為欲攝受利益,安樂一切有情,具足修行六到彼岸,亦名命道。
「如是勝道、示道、命道三種沙門,名為世間真實福田。所餘沙門名為污道,雖非真實,亦得墮在福田數中。」(CBETA 2019.Q4, T13, no. 411, pp. 749c5-750a25)
[20] 忉利天(界名)Trāyastrṁśa,作怛唎耶怛唎奢天,多羅夜登陵捨天。譯言三十三天。欲界六天中之第二,在須彌山之頂,閻浮提之上,八萬由旬之處。此天之有情身長一由旬,衣重六銖、壽一千歲(以世間百年為一日一夜),城廓八萬由旬,名喜見城,帝釋居之。巔之四方有峰,各廣五百由旬。每峰有八天。善法堂天,山峰天,山頂天,喜見城天,缽私他天,俱吒天,雜殿天,歡喜園天,光明天,波利耶多天,離險岸天,谷崖岸天,摩尼藏天,施行天,金殿天,鬘形天,柔軟天,雜莊嚴天,如意天,微細行天,歌音喜樂天,威德輪天,日行天,閻摩那娑羅天,連行天,影照天,智慧行天,眾分天,曼陀羅天,上行天,威德顏天,威德燄輪光天,清淨天,是為三十三天。玄應音義二曰:「忉利,此應訛也。正言多羅夜登陵捨天,此譯云三十三天。」慧苑音義上曰:「忉利,訛言。正云怛利耶怛利奢,言怛利耶者此云三也。怛利捨者十三也,謂須彌山頂四方各有八天城,當中有一天城,帝釋所居。總數有三十三處,故從處立名也。」法華經勸發品曰:「若但書寫,是人命終,當生忉利天上。」 FROM:【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21] 安居 (行事)Varṣa,印度僧徒,兩期三月間禁外出而致力坐禪修學,是名兩安居。異名為坐夏,坐臘等。始此謂之結夏,解此謂之解夏。業疏四曰:「形心攝靜曰安,要期在住曰居。」其安居之因由,(布薩) FROM:【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22] 優填王 (人名)Udayana,舊稱優填,于闐。新稱優陀延,鄔陀衍那,嗢陀演那伐蹉。拘睒彌國王名。譯曰出愛。西域記五曰:「鄔陀衍那王,唐言出愛,舊云優填王,訛也。」釋迦方誌上曰:「鄔陀衍那王,古優陀延也,唐云出愛。」瑜伽略纂十六曰:「云出愛王者,即舊言優填王也,正本音言嗢陀演那(此云出)伐蹉(此云愛)揭剌闍(此云王),云優填者,訛也。」心地觀經一曰:「于闐王。」 FROM:【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23] 檀ㄊㄢˊtán,植物名:➊ 指檀香。見「檀香」條。➋ 指青檀。榆科青檀屬,落葉喬木。高可十餘公尺。樹皮淺灰色,有小皮孔,葉為螺旋狀排列,卵形。材質堅硬細緻,供家具、農具、建材等用材。➌ 指紫檀。豆科紫檀屬。產於亞洲東南部,木材淡紅色,質亦堅硬緻密,可為家具、建材等。
[24] 勘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37:「「佛子!菩薩摩訶薩知分別說十種佛。何等為十?所謂:正覺佛、願佛、業報佛、住持佛、化佛、法界佛、心佛、三昧佛、性佛、如意佛。佛子!是為菩薩摩訶薩知分別說十種佛。」(CBETA 2019.Q4, T09, no. 278, p. 634c15-19)
[25] 勘 《佛垂般涅槃略說教誡經》:「汝等比丘,勿懷憂惱。若我住世一劫會亦當滅,會而不離終不可得。自利利人法皆具足,若我久住更無所益。應可度者,若天上人間皆悉已度,其未度者,皆亦已作得度因緣。自今已後,我諸弟子展轉行之,則是如來法身常在而不滅也。是故當知,世皆無常,會必有離,勿懷憂也。世相如是,當勤精進早求解脫,以智慧明滅諸癡闇。世實危脆無牢強者,我今得滅如除惡病。此是應捨罪惡之物,假名為身,沒在生老病死大海,何有智者得除滅之,如殺怨賊而不歡喜?」(CBETA 2019.Q4, T12, no. 389, p. 1112b7-17)
[26] 舍利 (動物)Śāri,鳥名。【又】舍利弗比丘之母名舍利。(舍利弗)。【又】(術語)新作設利羅,室利羅,佛之身骨也。又總名死屍,是依戒,定,慧之薰修所成者。元鎦績霏雪錄曰:「舍利,按佛書室利羅,或設利羅。此云骨身,又云靈骨。有三種色:白色骨舍利,黑色髮舍利,赤色肉舍利。」金光明經捨身品曰:「是舍利者,即是無量六波羅蜜功德所重。」又曰:「舍利是戒定慧所薰修,甚難可得,最上福田。」玄應音義六曰:「舍利,正音設利羅,譯云身骨。舍利有全身者,有碎身者。」法華玄贊二曰:「梵云設利羅,體也。舍利者,訛也。」俱舍光記八曰:「駄都,即佛身界也,亦名室利羅。唐言體,佛身體也。舊云舍利,訛也。」資持記下四之一曰:「舍利,此翻遺身。即死屍也。」Śarīra。 FROM:【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27] 遺形 (雜語)佛舍利之異名。長阿含經四曰:「如來遺形,不敢相許。」 FROM:【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28] 滅度 (術語)梵語Nirvāna,巴Nibbāna之譯,有有餘無餘之二((涅槃)),故皆指命終證果。無量壽經上曰:「國中天人不住定聚,必至滅度者,不取正覺。」法華經序品曰:「佛此夜滅度如薪火滅。」遺教經曰:「世尊滅度,一何疾哉。」涅槃經二十九曰:「滅生死故,名為滅度。」肇論曰:「滅度者,言其大患永滅,超度四流。」行願品鈔四曰:「言涅槃者,具云般涅槃那,古譯為入滅息。息即是滅故,但云入滅,或云滅度,即滅障度苦也。」 FROM:【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29] 三時 (名數)晨朝,日中,黃昏也。【又】謂正像末之三時。佛滅後,正法行時為正法,正法後,似法行時為像法,像法之法漸滅時為末法。此三時之年限,經說不同。(正像末) FROM:【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30] 正、像、末 (術語)凡一佛出世則以其佛為本,立正法,像法,末法之三時。然諸經皆說正像之二時,大悲經獨說正像末三時。又如雜阿含,俱舍論,唯說正法之一時。一正法,正者證也,佛雖去世而法儀未改,有教有行,有正得證果者,是為正法時。二像法,像者似也,訛替也,道化漸訛替,而真正之法儀行儀不行,隨而無證果者,但有教有行,而像似之佛法行,此時謂之像法時。三末法,末者微也,轉為微末,但有教而無行,無證果時,是為末法時。嘉祥法華義疏五曰:「佛雖去世法儀未改,謂正法時。佛去世久,道化訛替,謂像法時。轉復微末,謂末法時。」法華玄贊五曰:「若佛正法,教行證三,皆具足有。若佛像法,唯有教行,無證果者。若佛末法,唯有教在,行證並無。」青龍仁王經疏三下曰:「有教有行,有得果證,名為正法。有教有行,而無果證,名為像法。唯有其教,無行無證,名為末法。」三大部輔注七曰:「正者證也,像者似也,末者微也。」又俱舍論二十九以教證為正法之體,明住於正法之世,為一千歲。教法者經律論之三藏也,證法者三乘之菩提分法也(與前言證果異),若有人於其教法誦持及正說者,為住於教法世。若有人行其菩提分法者,為住於證法世。故隨此三人住世之時量,可知住於正法世之時量。聖教中總言為唯千歲住(證法唯千年住,教法之住時,復過於此,即像法也)。頌曰:「佛正法有二:謂教證為體,有持說行者,此便住世間。」 FROM:【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31] 勘 《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5:「如是勝道、示道、命道三種沙門,名為世間真實福田。所餘沙門名為污道,雖非真實,亦得墮在福田數中。
「若有依止無慚愧僧補特伽羅,於我正法毘奈耶中名為死屍,於清眾海應當擯棄,非法器故。我於彼人不稱大師,彼人於我亦非弟子。有無慚僧不成法器,稱我為師,於我舍利及我形像深生敬信;於我法僧聖所愛戒亦深敬信;既不自執諸惡邪見,亦不令他執惡邪見;能廣為他宣說我法,稱揚讚歎不生毀謗;常發正願,隨所犯罪數數厭捨;發露懺悔,眾多業障皆能除滅。當知如是補特伽羅,信敬三寶聖戒力故,勝九十五諸外道眾多百千倍。非速能入般涅槃城,轉輪聖王尚不能及,況餘雜類一切有情!
「以是義故,如來觀察一切有情,諸業法受差別相已,作如是說:『於我法中,剃除鬚髮被袈裟者,我終不聽剎帝利等,毀辱[*]讁罰。』若有毀辱讁罰一切出家之人,所獲罪報如前廣說。又依我法捨俗出家,剃除鬚髮被赤袈裟,即為一切過去、未來、現在、諸佛慈悲護念;威儀形相所服袈裟,亦為過去、未來、現在、諸佛世尊慈悲守護。是故,輕毀剃除鬚髮被赤袈裟出家人者,即是輕毀一切過去、未來、現在、諸佛世尊。由是因緣,諸有智慧、厭怖眾苦、欣求人天涅槃樂者,不應輕毀捨俗出家剃除鬚髮被袈裟者。
「有無慚僧毀破禁戒,不成三乘賢聖法器,既自堅執諸惡邪見,亦能令他執惡邪見。謂為真善剎帝利、真善婆羅門、真善宰官、真善居士、真善沙門、真善長者、真善茷舍、真善戍達羅、若男、若女,說諸世間無父、無母,乃至無有善業、惡業所得果報,無有能得聖道果者,一切諸法不從因生。或有執言,色界是常,非變壞法。或有執言,無色界常,非變壞法。或有執言,外道所計諸苦行法得究竟淨。
「或有執言,唯聲聞乘得究竟淨,非獨覺乘,亦非大乘;於聲聞乘,信敬稱讚宣說開示,於獨覺乘及於大乘,誹謗、輕毀、障蔽、隱沒,不令流布。或有執言,唯獨覺乘得究竟淨,非聲聞乘亦非大乘。於獨覺乘,信敬稱讚,宣說開示。於聲聞乘及於大乘,誹謗、輕毀、障蔽、隱沒,不令流布。或有執言,唯有大乘得究竟淨,非聲聞乘、非獨覺乘。於大乘法,既自生信教他生信、既自恭敬教他恭敬、既自稱讚教他稱讚、既自書寫教他書寫、既自讀誦教他讀誦、既自聽受教他聽受、既自思惟教他思惟,於他有情若是法器、若非法器,皆為廣說、開示、解釋,微細甚深大乘法義。於聲聞乘,及獨覺乘,誹謗、輕毀、障蔽、隱沒,不令流布。自不生信障他生信、自不恭敬障他恭敬、自不稱讚障他稱讚、自不書寫障他書寫、自不讀誦聽受思惟、障他讀誦聽受思惟,不樂廣說、開示、解釋、三乘法義。
「或有執言,唯修布施得究竟淨,非戒、非忍乃至非慧。或有執言,唯修禁戒得究竟淨,非施、非忍乃至非慧。或有執言,唯修安忍得究竟淨,非施、非戒乃至非慧。或有執言,唯修精進得究竟淨,非施、非戒乃至非慧。或有執言,唯修靜慮得究竟淨,非施、非戒乃至非慧。或有執言,唯修般若得究竟淨,非施、非戒乃至非定。或有執言,唯修種種世間所習諸伎藝智,得究竟淨。
「或有執言,唯修種種投巖、赴火、自餓等行,得究竟淨。
「善男子!如是破戒惡行苾芻非法器者,種種誑惑真善法器諸有情等,令執惡見。彼由顛倒諸惡見故,破壞真善剎帝利王,乃至真善戍達羅等,若男、若女所有淨信戒聞捨慧。轉剎帝利成旃荼羅,乃至茷舍、戍達羅等成旃荼羅。此非法器破戒苾芻并剎帝利旃荼羅等師及弟子,俱斷善根,乃至當墮無間地獄。
「善男子!如人死尸,膖脹爛臭,諸來見者皆為臭熏,隨所觸近爛臭死尸,或與交翫隨被臭穢之所熏染。如是真善剎帝利王,乃至真善戍達羅等,若男、若女,隨所親近破戒惡行非法器僧,或與交遊、或共住止、或同事業,隨被惡見臭穢熏染。如是如是,令彼真善剎帝利王,乃至真善戍達羅等,若男、若女,退失淨信戒聞捨慧,成旃荼羅師及弟子,俱斷善根,乃至當墮無間地獄。」(CBETA 2019.Q4, T13, no. 411, pp. 750a23-751a15)
[32] 擿ㄊㄧˋtì,揭發、揭露。如:「發姦擿伏」。新唐書·卷二○六·外戚傳·楊國忠傳:「國忠已得志,則窮擿林甫姦事,碎其家。」
[33] 勘 《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4:「「善男子!若有苾芻,於諸根本性重罪中隨犯一罪,雖名破戒惡行苾芻,而於親教和合僧中所得律儀,猶不斷絕,乃至棄捨所學尸羅,猶有白法香氣隨逐。國王大臣諸在家者,無有律儀,不應輕慢及加讁罰。如是苾芻雖非法器,退失聖法,穢雜清眾,破壞一切沙門法事,不得受用四方僧物,而於親教和合僧中所得律儀不棄捨故,猶勝一切在家白衣。犯性罪者尚應如是,況犯其餘諸小遮罪!是故,不許國王大臣諸在家者,輕慢、讁罰。」(CBETA 2019.Q4, T13, no. 411, p. 741b26-c7)
[34] 勘 《北本.大般涅槃經》卷第十四:「善男子!我觀諸行悉皆無常。云何知耶?以因緣故。若有諸法從緣生者,則知無常,是諸外道無有一法不從緣生。善男子!佛性無生無滅,無去無來,非過去、非未來、非現在,非因所作、非無因作,非作、非作者,非相、非無相,非有名、非無名,非名、非色,非長、非短,非陰、界、入之所攝持,是故名常。善男子!佛性即是如來,如來即是法,法即是常。善男子!常者即是如來,如來即是僧,僧即是常。以是義故,從因生法,不名為常。是諸外道無有一法不從因生。善男子!是諸外道不見佛性、如來及法,是故外道所可言說悉是妄語,無有真諦。諸凡夫人先見瓶衣、車乘、舍宅、城郭、河水、山林、男女、象馬、牛羊,後見相似,便言是常,當知其實非是常也。」
「善男子!一切有為,皆是無常;虛空無為,是故為常;佛性無為,是故為常。虛空者即是佛性,佛性者即是如來,如來者即是無為,無為者即是常,
《中論研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