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將真如作為種子,能親生出世間法,大概有四種過失:
一、前後相違過。
自前本性門中,即說無漏從有漏心生,今說真如生,定從何是?二門相違。
二、聖教相違過。
《瑜伽師地論》、《攝大乘論》種子義中,皆說一剎那滅者,生已無間隨即滅壞故,並沒有常住法得成種子者,於一切時沒有差別故。
不可難說:
法爾種子不與能熏相應熏成,何得名種者?不爾,七義釋種子義,能熏、所熏釋熏習義。又本有種由熏習增長,不說為熏習生,說熏習生者,所說的是新熏種而非本有種。
三、自宗相違過。
違背《佛性論》有體生無體。倘若許真如親生出世法,即應當說二有體生有體,何故說一
四、進退相違過。
倘若從有漏生無漏者,復違背大論卷五十二不說麤重自相種生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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