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五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安惠等開導依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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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安惠等開導依義?
 
答:有義:彼說未為究理。
 
安惠等解。
 
文有其二︰
 
一、破斥;
 
二、申正義。
 
破中有三︰
 
一、總非;
 
二、別破;
 
三、結。
 
此即第一。撥前全非,故言「未究」。
 
且前五識未自在位,遇非勝境,可如所說。
 
下別破斥。
 
文有其四︰
 
一、破五識;
 
二、破第六;
 
三、破末那;
 
四、破第八。
 
破五識中,初縱後奪。此即縱也。
 
前師五識唯一念生,今先破此,故言「且如前五種識」等。謂五識有三位,若論多分,可一念生。
 
一、未自在位;
 
二、率爾遇境位;
 
三、遇非勝境位。
 
上一「位」言,通下二處;次一「遇」言,貫下第三;後「境」之言,復通第二。若此三位,可如汝說,除此三位,餘應相續。
 
自下奪中,即成三奪,先翻未自在位。
 
若自在位,如諸佛等,於境自在,諸根互用,任運決定,不假尋求,彼五識身寧不相續?
 
翻第一位,此有二說:不正義者,初地亦得轉五識故;若正義者,此位即在八地以去,皆能任運。此於有漏五根亦能得互用故,無漏殊勝非前位故。
 
然此舉勝,故說如來。
 
次致「等」言,意攝餘者,諸大菩薩方始能然,餘不可爾。謂佛世尊於境自在,轉變皆成,以眼聞聲,諸根互用,不假分別。恒緣於此,故名「任運」。更無疑慮,故言「決定」。
 
無所未知,即無尋求,恒決定緣,此五識身何不相續?
 
《瑜伽》第一、第三等說,若於此不決定,五識之後,起意尋求心,為先未決故。諸佛先決,故無尋求。彼論復言,前三心是無記。諸佛心善,故無尋求,亦應諸佛無率爾心。若以此時境至為論,假說有者,以於此境今初見故。若皆已見,故無尋求,已曾見竟,無率爾心。即諸佛率爾心時,亦名決定,亦名染淨,亦名等流,於一時中具四義故,然但有三。餘人之境,有所未知,故心前後;佛則不爾,非此未定,後方定故。顯五心者,謂自在位,即翻第一未自在位,五可間斷,佛即相續。
 
已前總是以事望理難,次當更說,為非初過。等流心後,亦得相續。
 
等流五識既為決定、染淨、作意勢力引生,專注所緣,未能捨頃,如何不許多念相續?
 
自下乃至引《大論》,云「故非二識互相續生」,是翻第二率爾遇境。
 
初出理,次引證,後重成。此意亦如未自在位。其五識等流者,其五心中既為第三決定、第四染淨,第六意識作意引生,如睹佛像,專注一緣,未休睹來,名未捨頃。意、眼二識俱並未捨,如何不許多念相續?此則出理。
 
次引論文。
 
故《瑜伽》說:「決定心後,方有染淨,此後乃有等流眼識善不善轉。而彼不由自分別力,乃至此意不趣餘境,經爾所時,眼、意二識或善或染,相續而轉。如眼識生,乃至身識,應知亦爾。」
 
第三決定無記心後,方有第四染淨心生,引五識等,等流心起。《瑜伽》第一「五識生時,三心可得」等,此文可解,如彼論中第一抄解。五心次第,如別章釋。「而彼不由自分別力」者,顯是意識所引生義,其文易了。
 
既引論已,
 
彼意定顯經爾所時,眼、意二識俱相續轉。
 
下重成。
 
非五識身一念即滅,可言五識互相續生。
 
彼若解言五識定斷,若爾,何故言「相續轉」?遞相續生,非眼識斷已,唯有意識,後復眼生,可言相續。
 
既眼識時,非無意識,故非二識互相續生。
 
論主難云︰既眼識時,非無意識,五識斷已,後意識生。
 
若爾,此是意相續生,如何乃言五識相續?如眼識時無意識,意識時無五識,更遞生故,可互相續。此既不爾,故非二識互相續生,名為相續。
 
此第二、以理成教難。
 
次第三、翻遇非勝境,以教成理難。
 
若增盛境相續現前,逼奪身心,不能暫捨,時五識身,理必相續,如熱地獄、戲忘天等。
 
自下,文有三︰初標宗,次引證,後理成。此初也。若遇中境,不能逼身奪於心故,可許暫捨五識不續。設許不續,若遇勝境逼身奪心,或雙逼奪身心,即五識身亦應相續,境增勝故。此位正在未自在位,其如何等?
 
舉現事者,「如熱地獄」,火增盛故;「戲忘天等」,等憤恚天。總言即是欲界上四天,無別處所,但樂憎者,《瑜伽》第五,四句中云欲界諸天,不別言處。如《毗婆沙》第一百九十九有二說:一云、住妙高層級;二云、即三十三天。若准《瑜伽》,即上四欲天,以下二天可相殺故。此善惡人,緣強難捨,故五識身定有相續。釋唯一念文,此據率爾境平等故。
 
復次,引教成。
 
故《瑜伽》言:「若此六識為彼六識等無間緣,即施設此名為意根。」
 
五十二說,文言通故,六識明知,互為緣也。
 
若五識前後定唯有意識,彼論應言「若此一識為彼六識等無間緣」,或彼應言「若此六識為彼一識等無間緣」。
 
下理成也。其文易解。若五識間斷故,前後定唯有意識。彼第三說,眼識率爾心後,定有意識尋求,此後或時散亂,或是耳等識生,故非眼識後,許耳識生。以此中言,眼識後唯意識,不言五識生故,即五十二應云,若此一意識為彼六識緣,乃至此六識為彼一意識緣,以前後定唯有意故。
 
既不如是,故知五識有相續義。
 
結五識也。
 
上來第一、破五識身不相續義,自他五識無無間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