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五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欲、解遍染心,論文何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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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欲、解遍染心,論文何不說?
 
答:餘處不說此二遍者,緣非愛事,疑相應心,邪欲、勝解,非麤顯故。
 
餘論不說此二遍者,由此二體雖遍染心,若緣非愛事情,則不欲此事,疑於理時,不印於理。於此二境,欲及勝解,相非麤故,體細是有。相非顯著不說者,約麤顯。論體實是有,顯此二時即無欲、解,不說為遍。此據有體,所以言遍。
 
餘互有無,義如前說。
 
五中無餘忘念等三,如說六之家,會其五也;說六之中無沈、掉二,如說五家會六說也。餘互有無,故如前說。
 
此意心所有二十四,謂前九法、十隨煩惱,加別境五。准前理釋。
 
下解識俱。初顯有也。有二十四,謂前九法、十隨煩惱,加別境五。准前理釋。五十三心所各各別說,故攝惠等。
 
無餘心所,如上應知。
 
下辨無也。說此相應,無善十一、不定中四、根本六惑、忿等諸隨,如上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