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五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若爾,何故《對法》等說五為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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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若爾,何故《對法》等說五為遍也?
 
答:論說五法遍染心者,解通麤細,違唯善法,純隨煩惱,通二性故。
 
彼論言遍,遍於四義︰
 
一者、「通麤細」,簡忿等十,唯麤事故。
 
二者、「唯違善法」,即明不信翻信,懈怠翻精進,惛沈翻輕安,掉舉返捨,放逸翻不放逸來,即簡散亂從定數來。設別有體,所障之定通三性故,不唯違善。忘念、惡惠、邪欲、勝解,隨彼所翻,理亦應然,並翻別境之數來故。
 
三者、「純隨煩惱」者,簡根本惑及不定四,彼亦通名隨煩惱故。貪等唯違善中無貪等,然非純隨,故今簡也。
 
四、「通二性」者,簡無慚、愧。由斯四義,故《對法》說五遍染心,非但染心,即皆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