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五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護法菩薩總非前說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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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護法菩薩總非前說義?
 
答:有義:前說皆不應理。色等種子非識蘊故,
 
護法菩薩總非前說皆不應理。
非前三師︰若緣種者,第七末那既緣識蘊,色等種子非識蘊故。
 
若彼救言「識蘊攝」者,難云︰能生色蘊種,是種非色攝;能生識蘊種,是種非識收。
 
若言識體能生故,生識之種非色蘊,色蘊不能生,生色之種是識蘊。
 
難云︰識種非餘蘊,望識可因緣;色種非色蘊,望色非因緣。因緣之種可生識,非因之種不生色。
 
論說種子是實有故,
 
即違彼宗,難云︰說種是實有,言種便成假;言識是實有,是識便非實。
 
識既不然,故種非假。
 
假應如無,非因緣故。
 
又種是假,望現行法,應無因緣,非實有故,如無法等。
 
此等以教附理,非前第三師無教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