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五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又此識俱薩迦耶見,任運一類,恒相續生,何容別執有我、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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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又此識俱薩迦耶見,任運一類,恒相續生,何容別執有我、我所?
 
答:自下獨理責合前三師。
此薩婆多、經部、大乘三解此名,如第六疏。
 
「任運一類」,無始相似,非分別起;「恒相續生」,明無間斷。
 
寧容別執有我、我所?
若不相續,有間斷時,如第六識,可許起別執。
 
此既恒生,一類而細,寧別起執?
 
八十八云︰「依分別我見,有二十句,不依俱生。」若別起我所見,即別緣諸蘊為我所。
 
如第一師緣心所,第二緣相分,第三緣種子,皆有過失。
 
無一心中有斷、常等二境別執俱轉義故,
 
且於世事,無一念心中有斷、常二境起二別執俱轉義故。前後可然。此即舉事,如斷、常者二境,非一心中起彼二別執,如何我、我所二境或五蘊多境而起二別執?非執可然。
 
佛真俗智,一用義分,彼非是執,不堅著故。執則不然,堅著境故,名為執故,故無此事。人法二執非別所緣,行相不返,故得俱有。
 
若復有說「前起我,後起所」者,
 
亦不應說二執前後,此無始來一味轉故。
 
非前麤後細,非前勝後劣,非前親後疏等,故言「一味」,執用相似故。